编号:EYDB2013--个人无限连带保证责任承诺函恩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恩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1编号:EYDB2013--恩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依据贵公司与(以下称债务人)于年月日签订的编号为:《委托保证合同》有关约定,贵公司为债务人向(以下称债权人)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贷款期限壹年的借款以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为确保贵公司的合法权益,依照诚实信用之原则,本人愿以个人所有的全部财产,以无限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向贵公司提供信用反担保。并在此谨作以下承诺:第一条本人同意上述《委托保证合同》的全部条款,并担保债务人能够按期清偿所有债务。第二条本人同意对《委托保证合同》项下债务人的全部债务及《保证合同》项下因贵公司替债务人代偿而发生的全部债务承担无限连带保证责任:本人反担保范围为《委托保证合同》下的贵公司因承担保证责任而向贷款银行偿付的所有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支付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失赔偿金、向贷款银行或第三方偿付的与追索该项贷款有关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公证费、律师代理费等费用)、债务人应向贵公司支付的担保费本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公司在追偿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等(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公证费、律师代理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贵公司获得清偿前所产生的代偿款利息,利率按同期人民银行的基准贷款利率计算;相关裁判文书裁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的,应当依法支付,如遇基准贷款利率和加倍迟延履行利息两种情形并存时,以金额高者为准。第三条本人用于清偿债务人欠付贵公司所有债务的资产和权益,包括但不限于:1.本人所有的全部资产(详见资产清单附件一)和财产性权益(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利息、股息、股权、红利、财产租赁、财产转让等所取得的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等)。2.本人已经及未来因任职、受雇、履约等提供劳务,或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或转让恩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2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及转让其他财产、或许可各种特许权的使用、或作为个体工商户进行生产和经营、或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等本人所取得或将要取得的一切资产和权益以及从公司、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等。3、本人债权(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第三人对本人所负债务),贵公司有权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行使代位权能,必要时,贵公司有权直接提起代位权诉讼,本人无条件予以配合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本协议第二条各项费用。第四条本人承担无限连带保证责任的期间为贵公司根据《委托保证合同》和《保证合同》而向债权人实际履行代偿责任之日起两年。第五条如本人未按前述约定履行无限连带保证责任,由此而造成贵公司的其他经济损失概由本人承担。贵公司有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通过非诉或诉讼程序追偿本人所有应付款项及相关费用。在抵押、质押、保证等各种反担保方式并存的情况下,贵公司向各反担保人的追偿无顺序限制。自本承诺书签署之日起至贵公司获得完全清偿前,本人以及本人持股的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贵公司利益的,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六条如贵公司以其他形式间接向债权人履行担保责任,本人保证届时无条件按照贵公司要求另行出具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承诺函。第七条本承诺函是不可撤销的,在下列情况下,无论是否事先通知本人,本保证函持续有效:1.本承诺函中当事人的身份地位发生任何变化。2.对《委托保证合同》及贵公司与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的任何补充、变更、修改。第八条在所有的债务尚未全部清偿前,本人放弃取代贵公司债权人地位的一切权利并承诺:1.在所有的债务尚未全部清偿前,债务人即使欠下本人任何款项或将任何资产或权益抵押、质押或转让给本人,本人都不与贵公司并列分享追讨上述款项、资产或权益。2.非经贵公司书面同意,本人不能同时向债务人索取任何担保或款项,如已索取,应恩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3将该担保或款项全数交与贵公司。3.在债务人发生破产或任何诉讼、仲裁时,如本人从中取得任何资产或款项,都应将所得的资产或款项全数交与贵公司,以清偿贵公司代债务人履行保证责任而支付的贷款本金、利息、损失及相关费用等。4、本人接受或可能接受赠与(含以遗赠抚养协议等方式发生的遗赠等情形),或者作为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人已经实际发生或可能发生财产继承情形时,本人承诺对外积极向赠与人、遗嘱执行人和其他继承人及相关权益(利)人明确披露本协议及本债务的一切情况,同时,书面函告贵公司;本人保证不擅自放弃接受赠与或继承的权利;本人不可撤销的全权委托贵公司在债权范围内代表本人接受任何赠与或受继承财产份额,对贵公司接受、保管和处分上述财产和权益的行为,本人均无条件同意和认可。总之,无论在任何情况下,贵公司均优先受偿于本人,在贵公司收回债务人欠付贵公司的所有债务后,本人才可对债务人进行追偿。第九条本人保证对本承诺函中所述的全部债务不提出任何抗辩。本人保证对依据本保证函规定所应付的一切款项和费用,均不提出任何扣除、抵销或反索偿的主张,亦不附带任何限制或条件,以保证贵公司实际足额收到本保证函规定的贵公司全部应得款项。第十条贵公司给予债务人和本人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委托保证合同》及本保证函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贵公司依本保证函和相关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且不应视为贵公司对本保证函项下任何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影响本人在本承诺函项下应承担的任何债务。第十一条本人在此同意:若本人不履行在本承诺函中承诺的义务及保证,则贵公司有权在任何媒体(包括但不限于报纸等纸质媒体、网络媒体等)上披露(包括但不限于以黑名单或公告形式)本人的违约行为及违约事实。第十二条本承诺函具有独立性,为一独立担保。贵公司可以在本身认为合适的情况下,接受债务人或任何第三者现时或将来提供的任何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或者解除或变更已持有的抵质押或其他担保而无需通知本人,在任何一种情况下,本人均应对贵公司的担保债权承担个人无限连带保证责任。第十三条本承诺函应办理公证,经公证后本承诺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即当本人不履恩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4行本承诺函的支付义务时,贵公司可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而不需经过诉讼程序。公证的有关费用由本人承担。第十四条本承诺函自本人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贵公司担保债权全部实现完毕为止。第十五条本承诺函及附件为《委托担保合同》、《保证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如有任何修改、补充、变更均须征得贵公司的同意。第十六条其他事项:第十七条本承诺函及附件壹式陆份,贵公司与本人各执壹份,交公证部门备案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八条本承诺函于年月日在签署。承诺人:(签字)住所(地址):身份证号码:承诺人配偶:(签字)住所(地址):身份证号码:附件:恩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5个人可用于反担保的财产清单单位:万元财产名称产权说明*所在地数量原值评估净值证明文件**房地产该房屋所有权人:股份、股票车辆商标权、专利权、版权其他财产注一:产权说明必须标明财产所有人名称、有共有人的应当列明共有人名称;若财产有抵押或质押的情形,应当标明;注二:房地产的证明文件为产权证书;股份、股票的证明文件为出资证明书或其他凭证;车辆的证明文件为行驶证号、车牌;商标权、专利权、版权的证明文件为权属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