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奉青委[2004]10号中共上海市奉贤区青村镇委员会、上海市奉贤区青村镇人民政府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中共上海市奉贤区青村镇委员会是党在农村的一级基层组织,是本辖区的领导核心,上海市奉贤区青村镇人民政府是地方一级权力机关。为了适应新青村镇行政区划调整的需要,理顺工作关系,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强化政府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社区管理的领导、管理及协调职能,确保行政区划调整的平稳过渡和工作的不断、不乱、不散,现就党政机关内设机构、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提出如下方案:一、党政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一)主要职责1、党委工作职责(1)镇党委是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机关,对本镇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党的自身建设及其他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作出决2策;动员、组织本镇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团结、带领群众实现党的各项任务。(2)制定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同级党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决议、决定的措施,以党委名义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向下属党组织发布指示、通知、通报,制定以党委名义发出的其他重要文件。(3)决定召开党代表大会,产生新一届委员会。委员会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通过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书记、副书记。(4)深化农村改革,扩大开放,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加强农村政权建设和社区管理,高起点的搞好本镇区域规划,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5)负责全镇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根据农村改革和发展需要,及时调整改进基层党组织设置;抓好党支部(总支)的班子建设,指导开展党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总支)在农村两个文明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6)加强全镇党员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做好党员的发展、培训和管理工作,逐步改善党员结构,提高党员素质,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7)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做好干部选拔、教育、培养、调配、考核、监督、奖惩等工作,认真抓好镇级和基层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干部的教育,提高干部的素质,建设一支精干、高效的干部队伍。3(8)开展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抓好本镇人民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文化素养和文明素质;搞好本镇区域内的综合治理工作,保证社会稳定。(9)依照法律程序和通过发挥人民代表大会中党员的作用,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负责领导镇的工会、共青团、妇联、民兵等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做好统一战线、知识分子等工作。(10)承办区委交办的其它事项。2、政府工作职责(1)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包括招商引资)和社会发展事业,坚持以农业为基础,以科技为指导的方针,促进农、工、副、商各业经济(包括私营经济)的协调发展。(2)保护、管理国有资产和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乡镇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履行经济合同。(3)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4)进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加强人民调解、治保工作,调处纠纷,依据有关规定管理外来人口,依法处置违法行为,打击犯罪活动。(5)开展环境卫生、园林绿化、镇容镇貌、市政管理、房地产管理等工作。(6)发展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组织实施4义务教育,促进幼儿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开展群众性文艺,体育活动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计划生育和妇幼保健工作。(7)发展社会保障、社会公益、社会福利事业和社会福利生产,负责抚恤、优抚、安置、社会救济、救灾、合作医疗统筹、养老保险工作和安排残疾人工作。(8)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开展青少年保护和老年人保护工作。(9)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政工作的法规、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10)制定和组织实施集镇和村建规划,加强公用设施建设、水利建设、土地使用管理和环境综合治理,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11)负责管理劳动、人事、统计、档案工作,办理民族、华侨、宗教事务。(12)负责管理民兵,办理预备役和兵员征集工作。(13)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工作,帮助其进行组织建设、制度建设。(14)发布决定和行政措施,改变或撤销所属部门不适当的决定,协助、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所属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15)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二)内设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5按照上述职责,镇党委、政府机关设14个科(部门),即:党委、政府办公室(合署办公,内设信访办公室,增挂档案室牌子)、组织人事科(增挂统战科牌子)、宣传科(增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牌子)、人民武装部、监察室(与镇纪委合署办公)、农业管理科、工业管理科(增挂安全监察科牌子)、商业贸易管理科、城镇建设和管理科(增挂规划科牌子)、社会事业管理科(增挂教育管理办公室、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社会保障管理科、社会治安综合管理科、财政科(与财政所合署办公)、综合经济管理科。各科、部、办的主要工作职能如下:1、党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合署办公、内设信访办公室,增挂档案室牌子)负责督促、检查基层党组织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和党委、政府部署工作的落实情况,协助领导做好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起草有关文件;负责制订机关岗位目标责任制方案和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文秘、信息化管理、信访、档案、安全保卫等工作;做好会务、接待、车辆和其他机关内部事务管理工作。2、组织人事科(增挂统战科牌子)负责指导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拟定基层领导班子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调配方案;负责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负责做好工作的选拔、培养、使用和监督工作;负责干部调配、考核、奖惩、岗位培训、工资福利、人事档案和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6负责统战工作和宗教、台侨、少数民族等管理工作。3、宣传科(增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牌子)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及时宣传报道本镇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情况;指导基层党支部开展宣传工作,搞好党员教育、形势任务教育、爱国主义教育、职业道德和法制宣传、建功立业、“三学”活动等;抓好文明市民教育和创建文明小区、文明单位、文明村的工作。4、人民武装部负责贯彻执行党管武装的有关方针、政策;抓好基干民兵应急分队建设;负责民兵整组、民兵集训、预备役登记和管理、武器装备管理、征兵等工作;协助政府做好防汛抗台、抢险救灾工作;开展军民共建、拥军优属、国防教育等活动。5、监察室(与镇纪委合署办公)负责对镇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镇人民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负责检查各部门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的情况;受理对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镇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并进行调查处理;受理国家公务员和镇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负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6、农业管理科负责编制全镇农副业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生产计划,落实和检查计划执行情况;抓好农副业生产布局和产业化管理;7负责第一产业的招商引资及农副业示范区建设;制定全镇农副业科技进步规划;抓好农机服务的配套工作;指导、协调各村农副业向“高优高”方向发展;负责农副业统计工作;做好全镇农副业经济运行情况和经营情况的调查分析工作;负责本镇水利建设和防汛抗台工作。7、工业管理科(增挂安全监察科牌子)参与本镇国民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的研究,负责编制全镇工业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检查年度工业经济运行计划的执行情况;负责本镇工业园区的管理,做好工业项目的初审和报批工作,加强对新建项目的跟踪管理和协调服务;负责第二产业的招商引资工作;指导工业企业科技进步、技术改造、产品开发及质量管理工作,组织有关工业企业参加各类产品交易会,引导企业开拓市场;加强对各类工业企业的管理、指导、协调与服务工作,帮助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负责工业统计和经济分析工作;负责工业企业的安全、环保、消防、交通等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8、商业贸易管理科负责编制全镇第三产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检查年度商贸经济运行计划的执行情况;负责第三产业招商引资和三产企业管理、协调和服务工作;协助区有关部门做好对第三产业发展的指导和对私营企业的协调、服务工作。9、城镇建设和管理科(增挂规划科牌子)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集镇建设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加强土地的使用、管理和监督;负责对集镇和农民建房、房产开发、各8类园区等建设的规划与管理;抓好对违章建筑的执法监督和整治工作;参与住宅建设规划、验收并做好设施的配套工作;协助进行市、区和镇建设项目的动拆迁、规划设计及申办手续;负责本镇抗灾救灾等工作。10、社会事业管理科(增挂教育管理办公室、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负责制定并落实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措施;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落实科教兴镇计划、项目;负责中、小、幼学校的教育管理和成人教育;搞好卫生防疫、妇幼保健工作;抓好群众性文化、体育工作;负责全镇爱国卫生及创建工作。11、社会保障管理科负责制定民政、劳动、社会保障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措施;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负责落实各项民政优抚政策和做好老龄、社会福利、双拥、扶贫帮困、残联及社会救助等工作;统筹管理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引导劳动力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促进就业;负责社会保障、养老保险等工作;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协助劳动监察;组织职工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1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科负责制定并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工作计划和措施;做好普法教育、司法行政、人民调解、群防群治、青少年保护、外来流动人口管理等工作;抓好依法治镇及创建安全小区工作。12、财政科(与财政所合署办公)9负责制定本镇年度财政工作计划;负责全镇财会人员的教育培训;做好机关内部的财会管理工作;编制和执行年度财政预算,搞好财政决算,做好镇财政收支及资金融通等工作。14、综合经济管理科负责制定镇经济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各项政策、措施;负责监管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负责做好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对各村(居委)、集体企事业单位的审计。镇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人大、工会、共青团、妇联分别按党章、地方组织法和各自的章程履行职责。镇社区党组织职能另定。镇社区办事处主要职能:(1)抓好居委会的组织建设和业务建设,协调各职能部门落实社区管理的各项工作,组织开展社区的各项综合性管理活动。(2)负责社区内的民政事务工作,开展扶贫、解困、社会救济、残疾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拥军优属、兵役登记,协助做好征兵工作。(3)配合开展社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落实社区内各单位和群众的治安防范,开展人民调解、信访接待,做好外来人员管理和计划生育、法制宣传等相关工作。(4)负责社区内的市政综合管理。综合组织集镇管理中的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园林绿化、市政道路、市容市貌、集镇秩序、防汛防台等相关工作。(5)按照政府社会保障工作要求,配合有关部门拓展社区10服务的内涵,加强就业指导。(6)负责做好妇女儿童、计划生育和老龄等工作。(7)协助做好公有资产管理工作,协调物业管理等部门与社会的关系。(8)完成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三)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党委、政府机关行政编制为75名。其中:党的领导职数根据党的章程规定进行设置,设党委书记1名,副书记5名(其中1名由镇长兼任,1名由人大主席兼任),党委委员4名(其中1名由工业副镇长兼任);人民政府设镇长1名,副镇长6名;各职能部门设科长(主任)14名,按规定设置的机构的正职4名,设副科长(副主任、副部长)若干名。附:《青村镇党政机关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一览表》中共上海奉贤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