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共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的工作意见(朝教党发【2010】5号)各中小学、学区、幼儿园、直属单位: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站在党和国家全局的战略高度,全面分析了党建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深刻阐述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系统总结了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进行自身建设的基本经验,进一步明确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基本要求、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为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有力推进和保障朝阳教育的改革和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朝阳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全面把握教育系统党建工作总体情况,充分认识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几年来,朝阳教育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党的建设工作,取得了突出的成绩,从整体上看,呈现出良好的工作局面。主要表现在:一是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整体上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在学校工作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和保证监督作用得到了积极发-2-挥,切实推动了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二是切实加强了思想政治建设,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整个系统能步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形成了团结奋斗的氛围和局面;三是切实加强了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管理制度、目标考核逐步完善规范,领导干部的教育、培养、管理和奖惩机制健全,干部队伍工作能力和工作状态都有了很大进步;四是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的方法得到了进一步改进,明确了必要的工作程序,出台了系列保障制度,做到了基层党组织机构健全、设置合理,工作要求明确,检查机制有效,研究氛围浓厚。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朝阳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单位在发挥党组织作用方面做得不到位,从单位工作总体上看能够发挥党组织作用,但是在重大事项处理时,却没能很好发挥党组织的应有作用,这既有党组织的问题,也有主要领导干部的问题;二是部分领导干部按照党组织的要求,正确履行职责、加强自我约束、自觉接受党组织监督的意识不够,甚至少数领导干部有违反党组织要求的现象,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三是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在方法上、内容上有些地方还缺乏明确细致的要求,基层党组织在具体工作中难以有效落实和执行。当前,朝阳教育面临着优质、均衡发展的繁重任务,面临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后教育现状不能完全满足群众需求的问题。这些问题不容忽视,需要通过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提高领导班子和干部的能力来实现。因此,我-3-们要抓住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有利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切实推进朝阳教育健康快速发展。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的重点工作任务1、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组织保证监督作用的发挥。各基层学校党组织作用的发挥要体现在整体工作和管理过程中,保障学校整体工作科学合理上水平。学校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要经过党组织研究审议。学校重大发展事项要向党组织通报,党组织要组织党员进行研讨,并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和建议。2、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贯彻理论中心组制度,要制定学习计划,采取自学、集中学、专题培训、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组织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教育教学工作、课程改革工作、学校管理工作等,不断优化知识结构,提高党性修养,增强工作能力。理论中心组学习由党支部(总支)书记牵头,每年至少学习8次。每年年初,各基层党组织要上报上年度学习情况总结和当年学习计划。3、进一步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党支部(总支)书记要带领干部党员主动研究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建立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深化思想建设工作,用科学的理论武装人、用正确的舆论引导人、用先进的典型鼓舞人,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环境和氛围,推动学校树立正确的办学思想,形成优良校风。-4-4、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员的教育工作。教工委规定每年暑假前,集中三到五天时间,全教育系统开展党员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各基层党组织要紧密结合学校中心工作,立足党员本职岗位,开展好、落实好党员教育活动。要巩固好党员主题教育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坚持好岗位当先锋、履行承诺,联系群众、帮扶学生等主题教育活动成果,常态开展教育活动。要根据本单位党员、学生的不同情况、特点开展好不同内容和形式的教育活动,增强思想性和实效性。5、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决策的程序和规范。各基层党组织要严格按照教工委《关于贯彻落实“三个意见”的指导意见》(朝教党发【2004】31号)和《关于加强党政职务一人兼任单位重大事项决策工作的意见》(朝教党发【2008】24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完善领导班子议事和决策的规则程序,凡涉及学校发展方向性、长远性、全局性的重大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即“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民主决策,党组织要参与决策的全过程。学校要明确本单位重大事项内涵,确定出哪些事项属于本单位的重大事项,报送教工委干部管理部门备案。要建立健全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日常工作沟通制度,规范一般事项决策,党政一把手每周至少沟通一次日常工作,交换意见。6、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领导班子配备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选拔任用干部。坚持市区级示范校正职干部-5-从一般校正职干部中产生,一般校正职干部从市区级示范校副职干部产生,农村校正职干部从较大规模城市学校中产生的干部配备原则配备干部。坚持把那些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业务水平高、群众基础牢的年轻干部提拔到党组织书记岗位锻炼成长。坚持“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校长原则上兼任党支部(总支)副书记,书记可兼任行政副职职务。各基层单位要采取竞争上岗方式,配备副校级一下干部,干部竞聘方案由党组织确定。党组织要在书记的主持下对校长提名的干部人选进行综合考察,形成考察意见,提交校务会讨论决定。未经党组织考察的人选,或党组织考察认为不合格的人选,不得提拔使用。7、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岗位履职管理。继续实施校级正职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管理,教工委统一规定校级正职干部岗位工作职责和要求,正职干部自主制定任期工作目标和自身发展目标。确立由教工委干部管理部门牵头考评正职干部的履职要求和自身发展目标、业务主管科室牵头考评任期工作目标、教育工会考评教职工满意度、教育督导室考评社会认可度的考评体系,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教委统一核定正职干部的绩效工资,其绩效工资年终奖部分的发放额度完全由考核结果决定。教工委加强对考核结果的运用,对考核优秀的正职干部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中存在不足的,进行培训提升、召开民主生活会、责成整改等处理;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敷衍塞责,缺乏进取心,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所负责的工作长期处于落-6-后状态,在考核民主测评中优秀和称职得票率达不到三分之二,被认定为不胜任现职岗位的,进行组织调整;对不称职得票率超过三分之一,被认定为不称职的,要视其具体情况分别作出免职、责令辞职、降职等组织处理。对存在问题反映较多,却又一时难以查清的领导干部,适时进行岗位交流。各基层单位党组织要明确本单位干部岗位职责,加强干部岗位履职管理,要建立健全岗位责任追究制度,实施责任追究和问责。8、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培训培养工作。围绕“思想和能力”双培训、双提高的工作思路,制定校级正职干部政治思想素质等基本素质提升培训工作意见,每两年实施一轮全员培训,实施达标上岗考试制度。建立区外、省外、境外干部培训基地,每年确定不同主题,选派一定数量的校级正职干部和有潜力的年轻干部分别实施高级研修培训、挂职实践培训、中长期的专项培训。根据“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结合年度考核情况,组织开展民主集中制、财务管理、教育教学管理等相关专题培训。继续实施新任校级正职干部试用期跟踪指导工作,新任校级正职干部基本业务培训工作。各基层单位党组织要有计划地组织中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开展校本培训工作,落实好教工委干部培训部门的调训工作。研究实施校级干部、中层干部深入课堂带班教课工作,原则上中青年干部都要兼课或带班,在一线培养提升干部工作能力和水平。学校要落实中层干部校本培训经费,纳入年度预算。-7-9、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后备干部人才库建设,每两年开展一次中小学后备干部选拔工作。后备干部选拔要经过民主推荐、笔试、听评课测试、面试和考察环节合格后方可进入人才库。每年从人才库中选派一定数量的后备干部举办校级干部任职资格培训。提拔使用校级正职干部,要从后备干部人才库中取得任职资格的后备干部中产生,教工委干部管理部门每年组织一次民主推荐工作,由校级正职干部、副职干部、干部培训部门和教委业务主管部门推荐产生一定数量的拟提拔使用的候选人,教工委从中选择使用。10、进一步加强和扩大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尊重《党章》规定的党员的各项权利,完善并落实党内重大决定征求意见制度,党内情况反映制度,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各基层党组织要定期向党员通报党内工作情况,一般性工作每月或每季度通报一次,重要性或紧急性的工作要及时通报。坚持和健全“三会一课”制度。完善党内选举制度,引入竞争机制,实施差额选举。每学年至少开展一次群众评议党员、党员评议支部活动。及时收集群众、党员对党内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及对党组织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扩大党内民主,畅通监督渠道。要做好关爱、服务党员工作,健全并积极落实党内激励、关心、帮扶机制,重大加强对生活困难党员的关心帮扶。11、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员在学校整体工作中作用的发挥。-8-各基层党组织要安排党员到重要的岗位上工作,或参与重要的工作任务。党员要自觉加强学习和锻炼,提高个人素质和岗位履职能力,要承担课程改革、教育教学活动等工作任务和班主任工作等。要承担公开课、研究课和示范课任务,每学年至少承担一次研究课或示范课。加强党员干部与党外群众的沟通联系,以结对子的形式开展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工作,每位党员干部至少联系一名群众,每学年自觉承诺为群众办1-2件实事。每年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状况和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情况。12、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员发展工作。落实发展党员公示制、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遵守“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党员发展方针,提高新发展党员质量。主动关注一线教学骨干和优秀青年教师,把他们作为培养发展的重点对象。切实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实践考察,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一般情况下,申请人经过一年左右的培养教育,可确定为积极分子;积极分子经过一年左右的培养教育,可确定为发展对象。要切实加强预备党员的教育、培训和考察工作。13、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的研究。各基层单位党组织要围绕学校的教育教学中心工作、学校发展的难点问题和热点问题,探究党建工作的切入点,开展党建实践研究工作,培育出具有本单位特色的党建创新项目。三年内,每个基层单位党组织都要主持或参与一项研究课题,并至少培育出一个党建创新项目。-9-教工委适时通过党建工作研讨会等形式对具有实践价值的研究课题和发展成熟的党建创新项目进行研讨和推广。14、进一步加强工会、共青团和统战工作。党组织要建设好、领导好学校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贯彻好、落实好党的知识分子政策、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地和党派政策,做好统一战线工作,支持各群团、党派等组织按照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根据工作实际,定期组织座谈会、联席会,宣传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征集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工会委员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作用,召开教代会研究决定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全面推进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15、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范教育和监管工作。教工委定期开展岗位风险防范和党纪政纪专题教育,提高拒腐防变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定期召开干部履职情况反馈机制。坚持和完善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对干部存在的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实施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