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吉林省长春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刘实十七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必须按照科学理论武装、具有世界眼光、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要求,把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作为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抓紧抓好”。建设学习型政党的工作反映在党组织层面就是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决定》指出:“在全党营造崇尚学习的浓厚氛围,积极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优化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增强创新能力,使各级党组织成为学习型党组织、各级领导班子成为学习型领导班子。”2007年以来,长春市纪检监察系统在创建“学习型组织”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探索,使得改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得到了稳步提升,纪检监察队伍的战斗力明显增强,有效推动了长春市纪律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纪检监察系统自身建设。近日,记者结合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就学习型组织与学习型政党建设、党风廉政为主题采访了长春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刘实同志。创建学习型组组织是建设学习型政党的微观工程记者:请您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谈谈对十七届四中全会关于“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有关论述的认识。近年来,长春市纪检监察系统在创建“学习型组织”方面有一些探索,是不是请您介绍一下基本情况。刘实:首先谈一谈对“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体会。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在总结历史、前瞻未来的基础上,从时代、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把建设学习型政党放在首位,旗帜鲜明地提出必须按照科学理论武装、具有世界眼光、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要求,把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作为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抓紧抓好。这是我们党的建设理论和实践的一次重大飞跃,是总结我们党的建设历史经验、借鉴当今世界最前沿管理理论之后做出的重大决策,对于我们党不断增强执政能力、始终保持先进性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诚然,我们党要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就必须从党的每一个细胞做起,即每一个基层党组织都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指导下,紧密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也只有党的各级组织都真正开展这一创建活动,才能说我们党在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在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方面,我们长春市纪检监察系统做出了积极的探索。党的十七大以来,长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努力开展自我超越、改善心智模式、建立共同愿景、团队学习、系统思考等活动,从而不断产生推动各项工作创新与发展的强大动力,使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成为增强干部队伍战斗力、推进各项工作持续进步的有效载体。一是建立共同愿景,培育内驱动力。在深入讨论、形成共识的基础上,把“推动科学发展观落实”、“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和“出优秀人才、创一流业绩”等内容确定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总体愿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内设机构和每位同志都明确了提高工作水平与成效、优化知识结构和专业技能等方面的单项愿景,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和广大干部产生了为愿景而奋斗的内在驱动力。二是夯实自学基础,开展团队学习。根据工作需要和自身实际,每位同志都制定并执行自学与研究计划,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水平、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水平。重点围绕如何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让大家在各自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充分讨论问题、交流看法,形成科学可行的对策,使团队学习成为推进工作的有效工具。建立并实施了“周例会”、“季总结”、“工作点评”等促进团队学习的制度。三是培养科学思维,加强系统思考。通过组织学习马列主义经典著作和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来掌握系统思考方法,使大家自觉地立足全局谋划局部、放眼长远处理当前。我们运用解剖麻雀、自我反思等系统思考技巧,启发大家查找个人和组织在思维方式、思想方法上的瑕疵并予以改善。通过建立“项目组”等制度,打破各自为战、封闭运行的传统模式,加强委局机关各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和整体联动,增强各项工作的协同性,帮助大家提高系统思考的能力和水平。四是扬弃传统经验,改善心智模式。我们运用个人主动、外力推动、整体联动改善心智模式的有效办法,努力改善纪检监察干部由直接或间接经验形成的据以认识事物和处理问题的某些假设、成见或思维定势,使其思想认识符合客观实际,进而藉此正确地观察和处理问题。五是深入发掘潜能,实现自我超越。我们通过拓展训练、工作总结、互相分析、讨论等办法,组织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认清自己和本单位的潜能,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先进、可行的奋斗目标;鼓励他们敢于承担富有挑战性的任务,在克难攻坚中增强信心和能力;每周或每项重要任务完成后都要总结经验教训,在发扬经验、汲取教训的过程中获得进步和提高;每个部门和干部都要确立先进可学的标杆,使大家在追赶先进的过程中持续实现自我超越,做到干部队伍素质和各项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学习型组织”是执政能力建设的切入点记者:请您介绍一下“学习型组织”的内涵是什么?创建“学习型组织”对于提升党的执政能力有哪些推动作用?刘实:学习型组织理论是当今世界最前沿的管理理论。按照其主要代表人物的观点,创建学习型组织就要持续不断地开展建立共同愿景、团队学习、系统思考、改善心智模式和自我超越等活动。国内外的实践证明,创建学习型组织,能够使组织从内部产生持久的动力、活力和持续创新、自我完善的机制,并保持正确的前进方向;使组织目标与其成员个人的目标有机统一,实现组织与个人一起成长,逐步结成生命共同体;使组织成员在各项工作中开展“五项修炼”,产生推动工作创新和发展的强大动力,实现业务工作与队伍建设共同发展。我们长春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的初步成效,从一个侧面印证了党的基层组织开展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对于提升党的执政能力的基础性、根本性作用。党的十七大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有力地推进了党组织的执政能力建设。一是提高了干部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知识体系得以完善、知识结构得到优化,系统思考、总结反思、开拓创新、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都有了较大的提高。过去有的案件检查人员仅仅就某一“点”上的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现在越来越多的同志通过查处一个“点”上的问题,能够自觉地找出一个行业、一个系统甚至更大范围存在的同类问题,并透过个案中暴露出的具体问题,洞察体制机制和制度上的漏洞,有针对性地提出标本兼治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形成了持续创新、民主管理、自我完善、协同运转的机制和奋发向上的文化氛围。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在日常工作中都自觉地找问题、议对策、求创新。过去研究工作习惯于“领导说、大家听”,现在则是自觉地“大家先议、领导后定”。过去各职能部门之间缺少交流,现在则主动沟通、互相配合。这种以团队学习为主要载体的持续创新、民主决策和协同运转机制,既集思广益、增强了决策的科学性,又统一认识并协同行动、提高了决策的执行力。通过坚持和完善“周例会”、“季总结”和“工作点评”等制度,及时总结和推广了好的经验,发现并解决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形成了自我调节、自我完善的机制,使各项工作都沿着正确的方向快速前进。通过建立共同愿景和个人愿景,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做到了学有方向、赶有目标、比有尺度,大家对工作充满了激情、鼓足了干劲;通过把组织目标与个人目标有机统一起来,使各级组织从内部产生了持久的动力和活力,呈现出锐意进取、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文化氛围。三是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创新和发展。两年来,我们在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管理等各个领域都实现了创新和发展。我们将纪检监察工作的概括性提法由“反腐倡廉建设”延伸为“推进纪律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纪检监察系统的自身建设”;在惩防体系建设中,既注重深化改革,又注意强化管理;创新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模式,市纪委撤销了派驻市直部门的纪检组,成立直属的12个纪工委监察分局,强化了对市直各部门特别是领导班子的监督,有效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全面落实;运用ISO9001和“流程再造”的理念与方法,建立了科学规范的机关管理体系;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把加强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作为首要任务,深入开展创建“基层满意、企业满意、群众满意”机关活动,采取政务公开、压缩行政审批项目和审批时限、规范行政和司法行为、“千名处长”联系企业、“万人评议机关”、设立软环境监测点和网站、开展明查暗访、公布评议和检查结果、严肃处理违纪违法人员等措施,有效解决了服务意识不强、行政效能不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长春市被评为全国政务公开先进单位、全国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在中央纪委监察部召开的多个会议上介绍工作经验。我市纪检监察系统的实践从一个侧面证明,党的各级组织开展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能够有力地推动党的执政能力的提高。通过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可以加强党员队伍的思想理论建设,提高全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可以把推进党的建设伟大工程同推进党领导的伟大事业紧密结合起来,保证党始终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可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增强党的先进性,保证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可以使我们党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可以使我们党始终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增强党的生机和活力;可以使我们党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不断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可以使我们党始终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不断深化党内民主;可以使每个基层党组织都充满生机和活力,使我们党做好抓基层、打基础工作,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可以坚持正确的培养选拔干部方向,建设善于推动科学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可以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党风廉政建设要从源头上逐步解决不敢、不能腐败的问题记者:四中全会强调“坚决反对腐败,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您怎样理解?是不是结合长春市纪检监察工作的实际谈一下您的体会。刘实:谈一谈对“坚决反对腐败,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这一论断的理解。这次全会强调“坚决反对腐败,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必须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我认为,这两个“必须”进一步彰显了我们党对反腐败问题的高度重视、对惩治与预防腐败的信心和决心。我们党把坚决反对腐败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是由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的。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必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不然,将难以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同样,如果不坚决反对腐败,也难以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当前,我国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既为反腐倡廉提供了有利条件,又决定了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在短期内还难以完全消除,迫切要求我们党坚决采取有力措施,严惩腐败并从源头上逐步解决不敢、不能腐败的问题。近两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中纪委以及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在市委和省纪委的直接领导下,我市纪检监察系统采取有力措施狠抓了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一方面,严肃查处了腐败及其他违纪违法行为,加大了查办案件工作的力度,2007年、2008年查处各类案件总数分别比2006年增长了22.8%、23.3%。另一方面,我们狠抓了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管理等预防腐败的工作。例如,在廉政教育方面,我们结合来自身边的案例开展法纪条文教育和“算账对比”教育,特别是通过算清政治账、经济账、亲情账、自由账、名誉账,使各级干部认识到做违纪违法的事情不应该、不值得。在廉政监督方面,我们实行“五必谈”制度,即对于新任职的领导干部、县(市)区委书记、市直重要部门和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即将退下来的领导干部、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干部必须开展有针对性的廉政谈话。在法规制度建设方面,我们重点研究解决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存在的“五多五少”问题,即:逐步研究解决惩戒性内容多而预防性内容少、政治经济领域的措施多而社会文化领域的内容少、对领导干部要求多而对其他人员的规范少、强调法规制度建设多而强调法规制度执行少、法规制度的实体性内容多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