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天津城市建设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1-中共天津城市建设学院委员会文件津城建院党〔2010〕33号★关于印发《天津城市建设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天津城市建设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办法》已经2010年5月31日第12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中共天津城市建设学院委员会2010年6月11日-2-天津城市建设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为切实保证发展党员工作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发展党员工作,要从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的要求出发,切实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要积极、慎重,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学校发展党员工作的重点是大学生、教学一线的中青年教师和“双高”(高学历、高职称)教师。第三条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加强发展党员工作的计划性。每年12月底前,各单位应根据学校发展党员的总体要求及本单位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实际状况,研究制订本单位下一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年度发展计划(包括发展对象名单)报党委组织部审定,《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报党委组织部备案。第二章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第四条年满18周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3-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第五条申请入党要由本人向党组织正式提出书面申请。由于升学、毕业分配、工作调动等原因转到学校学习、工作的师生员工,曾在原单位提出过入党申请的,须由原单位党组织正式将申请入党材料转至我校,其申请入党时间以实际申请时间为准。未能转接相关材料或申请书过于简单者,应重新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党支部要在收到入党申请后的1个月内与申请入党人进行一次谈话,提出希望和要求。同时,组织入党申请人填写《申请入党人登记表》。教工党支部及有条件的学生党支部应当指定1-2名正式党员担任申请入党人的培养联系人。入党申请书一般应包括4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二是申请人的政治信念、成长经历和现实表现;三是对待入党的态度和决心;四是个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和社会关系情况、受过的奖励和处分情况。第六条申请入党人要定期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党组织汇报思想,一般每学期3至5次。第七条党组织通过对申请人一段时间(原则上一年以上)的培养,对政治觉悟较高,思想素质较好,能自觉以共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的,经过党小组提名、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可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一)选拔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要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4-见。征求意见可通过个别访谈、召开座谈会、进行民主推荐等形式进行。征求意见和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情况要如实做好记录。(二)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后,要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公布,同时可在本单位进行公示。(三)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共青团员中发展。发展共青团员入党应经过团组织推荐,履行团组织“推优”手续。(四)对入校前已是入党积极分子的,通过不少于3个月的培养考察后,由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是否继续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第八条党支部对已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应及时指定1-2名正式党员担任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要经常同积极分子谈心,听取思想汇报,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和工作、学习表现,及时指出优缺点,提出具体要求和努力方向,并经常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成长情况,提出加强教育培训的意见和建议。党支部每半年应对培养联系人的工作进行一次检查。第九条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一)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内容应包括:入党申请书,《申请入党人登记表》,“推优”材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党校培训结业证书,学习、工作、获奖情况及各种思想汇报等材料。(二)党支部要向入党积极分子交任务、压担子,给他们安排适当的工作。(三)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每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以-5-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为主要内容的集中教育培训,并有考核和记录。其中已被党支部重点培养并被列入发展计划的入党积极分子,应参加校党校的集中培训,培训考核合格者,颁发《党校结业证书》。没有经过上述教育培训的,原则上不能发展入党。(四)定期做好培养考察。考察主要由培养联系人负责,每季度进行一次,其重点内容是: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入党动机、工作学习情况和社会表现等,并针对实际情况和问题,加强培养教育。考察意见由培养联系人用蓝色或黑色钢笔,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并签名盖章。党小组长和党支部书记也要在相应的栏目中填写意见,并签名盖章。第十条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每半年至少要对本单位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全面分析,进一步完善培养措施。对不合格的入党积极分子要淘汰,对因毕业或其他原因离校(不含休学)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应负责地写出培养考察意见,随人事档案转给其接收单位党组织,以便接收单位继续培养教育。第三章预备党员的接收第十一条入党积极分子经过1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后,对于各方面条件均比较成熟,已基本达到党员标准者,在充分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综合各方面的反映和意见,经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可列为发展对象。第十二条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做好列为发展对象的入党-6-积极分子的短期集中培训。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具体包括:《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当前重大理论热点问题,时事政治等。培训时间一般为5至7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培训结束时,要进行个人总结,经考核合格的,颁发《入党积极分子短期集中教育培训班结业证》。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一般不应发展入党。第十三条党支部确定发展对象后,要在一定范围内充分听取群众意见,通常采用的方式有:个别访谈,召开群众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时应保证一定的群众数量,一般为10人左右,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要实事求是地记录每个人的意见,不得随意更改发言的原意。第十四条党支部确定发展对象后,要认真组织做好政治审查工作。(一)政治审查内容主要包括: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在重大历史事件中的表现,以及对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和态度;现实表现及主要优缺点;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基本情况;其他有必要政治审查的内容。(二)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档案和有关材料;听取有关领导、同事、老师和同学的意见;对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进行外调。外调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一般由党支部通过向相关单位发送外调函和《党员发展对象家庭主要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政审表》进行办理。-7-(三)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不能直接由发展对象本人经手办理有关证明材料。(四)政治审查后要写出政审综合报告。第十五条党支部在对发展对象进行全面培养、考察和政审后,应将有关情况报党总支预审。除口头汇报外,还要提供下列材料:入党申请书及思想汇报;《申请入党人登记表》;自传;发展对象为团员的应有团组织推优意见;群众调查相关材料;外调证明材料及政审综合报告;《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参加入党积极分子短期集中培训的总结及《入党积极分子短期集中教育培训班结业证》;《党校结业证》;其他相关材料。(一)党总支要认真审查党支部上报的发展党员材料。预审工作要形成制度,避免随意性。经预审,已基本具备入党条件,并在年度发展计划内的,可发给《入党志愿书》。如有不同意见须请示上级党组织后再作决定。(二)直属党支部预审工作可参照执行。(三)预审工作必须有规范的工作记录。第十六条经预审,对拟接收的新党员的情况,在召开支部大会之前,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采取印发公示通知、张贴公告等方式,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的主要内容是:拟接收的新党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现任职务、职称,申请入党时间,监督电话、受理部门和接待时间等。公示期一般为7—15天。对于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对群众无不良反应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党员发-8-展,及时召开支部大会,办理有关手续;对群众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决不能发展。党支部要负责将公示有关情况,填入《发展党员公示情况表》,签署意见后,存入被公示人入党档案。第十七条公示无异议后,党支部要确定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应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比较了解发展对象的党员担任。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一)向被介绍人讲解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二)指导被介绍人正确填写《入党志愿书》,并实事求是地填写自己的意见。(三)向支部大会负责任地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四)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帮助教育。第十八条确定入党介绍人后,党支部向发展对象发放由市委统一印制印有当年年份和五位数字防伪编号的《入党志愿书》。发展对象要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用蓝色或黑色钢笔认真填写《入党志愿书》,做到字迹工整清晰,内容翔实准确。第十九条及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一)准备工作1.召开支委会,听取入党介绍人关于发展对象的情况汇报,认真审查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书》等材料,确认发展对象具备-9-入党条件,且手续完备后,形成支部大会决议草案。2.布置会场:悬挂党旗和“×××党支部发展新党员大会”的会标。3.支委会提前将开会的时间、地点报告上级党组织,邀请派人出席,同时通知全体党员、发展对象和列席会议的入党积极分子。(二)主要程序1.大会由党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主持。主持人清点、报告应出席党员人数和实际到会人数,宣布会议内容。2.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书》。3.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现实表现及入党培养、教育和考察过程等,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4.支委会向支部大会报告对发展对象审查的情况及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公示的情况。5.大会讨论。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能否入党进行讨论。6.大会表决。7.宣布支部大会决议。8.会议发言。发展对象谈自己的感想及今后的努力方向。列席会议的入党积极分子也可以发言,谈自己的感想。(三)注意事项1.要保证出席的人数,一般全体党员都要参加。到会正式党员原则上不得少于应到会党员的三分之二,否则会议无效。2.发展对象和介绍人必须参加。如发展对象不能参加会议-10-或两名入党介绍人均不能参加会议时,支部大会应改期举行。如1名介绍人不能出席会议,但在会前已将被介绍人的情况向党支部作了负责任的报告,可以举行支部大会。3.要充分发扬民主,让与会的每一名党员都充分发表意见。讨论时,对党员提出的有关问题,支委会、介绍人和发展对象应予以解答。表决时,如果有顾虑,不愿表明自己的态度,允许提出保留意见或弃权,如需要对发展对象的某些情况进行了解,可以向其本人或介绍人进行询问。4.表决在正式党员中进行,并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的决议有效。因故不能到会,会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可统计在表决票数内。5.在表决前和表决时,任何人不得以暗示、串联等方式授意他人同意或不同意。6.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7.支部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写清会议时间、地点、内容、主持人、记录人、党员总数以及应到、实到和缺席党员人数(写明缺席原因)、参加会议的预备党员和列席人数、会议讨论情况、每个党员的具体意见、表决形式及结果。8.党支部大会决议,要写清入党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党支部大会对

1 / 20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