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徽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若干意见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完成“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任务,实现科学发展、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兴皖富民的奋斗目标,必须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近年来,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把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扎实推进民生工程,注重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群众工作取得新成效,党群干群关系取得新进步。但是随着形势发展变化和党员干部队伍不断新老交替,群众工作也出现不少新情况新问题,面临不少挑战,特别是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环境保护、社会保障、企事业单位改制等领域存在的问题比较突出;有的党员干部群众观念淡薄,群众立场不坚定,群众工作方式方法简单;有的地方和部门群众工作制度不健全,已有制度贯彻落实不力等。各级党的组织、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巩固执政地位、完成执政使命、确保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出发,认真分析和解决存在问题,着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为此,提出以下意见。一、牢固树立群众观点,着力提高群众工作能力1、自觉践行群众路线。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到群众路线是实现党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组织路线的根本工作路线,牢固树立群众观点,自觉摆正同人民群众的位置,真正做到从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要大力宣传沈浩等新时期优秀党员干部先进事迹,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宗旨意识,努力成为群众感到离不开的好党员、好干部。2、不断增强群众工作本领。把党的群众工作理论、政策作为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着力增强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领导和开展群众工作的能力。认真总结群众工作经验,深刻把握群众工作的新特点新规律,创新群众工作方式方法,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方法,注意运用现代科技,提高群众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联系实际,创新群众工作教育培训方式方法。坚持和完善干部挂职锻炼、干部交流、选派干部到村任职、新任领导干部担任信访专员等举措,推动各级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到群众中去、到实践中去,接受教育和锻炼。二、自觉深入群众,紧密联系群众3、严格执行联系群众的各项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结合各自分工,建立农村、街道、企业、学校等不同类型的基层联系点,多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群众中交朋友。省及省直部门领导干部每年深入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30天,市、县(市、区)及市、县(市、区)部门领导干部不少于60天。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要轻车简从,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掌握实情,问计于民;要进村(社区)入户,访贫问苦,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在重大节日、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等特殊时期,领导干部要主动深入群众。4、认真接待群众来访、处理信访重要问题。省级党政领导干部每年至少安排1次接待或约谈信访群众。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每两月至少安排1次接待群众来访,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每月至少安排1次接待群众来访;市每周至少安排1次党政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县(市、区)每周至少安排2次。各级党政部门领导干部都要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坚持领导干部阅批群众来信制度。对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要做到件件有回音、件件妥善处理。信访反映的重要问题,领导干部要亲自处理。实行领导包案和带案下访制度,带案下访数量应占包案数量的30%以上。5、拓展联系群众渠道。运用网络、基层党建手机信息系统等现代科技手段,拓宽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各级党委政府及党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公开电子信箱,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研究办理并予以回复。有计划地安排省级党政领导干部与群众在线交流,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省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与群众在线交流不少于1次。完善热线电话、网友留言办理、信访绿色邮政、民意调查等制度。高度关注舆情,定期分析研判。三、充分发扬民主,切实维护群众利益6、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进一步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有序政治参与,广泛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巩固和扩大基层民主,扎实推进村(居)民自治,认真落实基层党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厂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7、重要决策事先征求群众意见。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法规、重大决策,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项目、重大政府投资项目等,应当通过座谈会、论证会和向社会公示等形式,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对群众意见要认真吸纳,反对意见较多或意见分歧较大的,要慎重决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建设、物价、收费等领域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政策调整,应当举行听证会,听证代表中利害关系人代表不得少于三分之二。任何决策作出、任何政策调整,都要充分考虑、切实保障群众利益。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改革方案出台、重大决策作出、重点项目实施的刚性前置程序。坚持谁决策谁负责,坚决反对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8、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健全公共财政体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向民生倾斜、向农村倾斜、向困难群众倾斜。认真实施民生工程,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财力增长,逐步扩展民生工程实施范围,提高保障水平,努力满足群众在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等方面的基本需求。认真宣传、落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政策。逐步增加民生指标在各类综合性考核中的权重。四、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和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9、认真解决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等领域突出问题。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征地拆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履行有关程序,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完善工作机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操作原则。加强对被征地、拆迁户思想、生活、要求等情况的摸排,妥善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和合理诉求。严禁采取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搬迁,严禁采取“株连式拆迁”和“突击拆迁”等方式违法强制拆迁,不得随意动用公安民警参与强制征地拆迁。对因暴力拆迁和征地造成人员伤亡、严重财产损失、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严把竣工验收关。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对潜在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和监督管理。认真分析研究社会保障、企事业单位改制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10、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省每年对经常性排查作出部署,市县每年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具体安排。重大活动和敏感时期,组织集中排查。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分工,对排查工作亲自部署,对排查出的问题亲自分析研究,亲自推动化解。省、市、县(市、区)定期召开联调会议,协调解决复杂矛盾纠纷。加强群体性事件源头预防,完善应急预案,事件发生时相关地方和单位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指挥,坚持慎用警力、慎用武器警械、慎用强制措施,根据事件发展果断迅速平息事态,并及时上报情况。11、加强群众思想教育疏导。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群众,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开展国情省情、形势政策、民主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摆正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健全合理诉求表达机制,引导群众自觉以合法理性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通过行政复议、诉讼、仲裁、调解等渠道解决矛盾纠纷。重视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增强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培育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建立省领导定期与高等学校师生直接联系沟通的渠道,省市党政领导要亲自到高校作形势政策报告。深入研究新形势下舆论引导的特点和规律,积极运用网络等新兴媒体,不断提高舆论引导能力、思想教育实效。五、坚决纠正脱离群众、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12、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在联系服务群众和维护群众利益中发挥好带头、推动、督促和保证作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以实际行动增进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完善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等。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一些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脱离群众、不思进取、作风漂浮、铺张浪费等突出问题。大力整治文风会风,清理控制评比表彰达标活动。13、坚决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积极推行综合行政执法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解决多层执法、多头执法和重复执法的问题。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强化执法监督,落实责任倒查机制,坚决纠正冤假错案。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行为,严格落实食品药品监管责任制。集中整治危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严肃查处环境保护方面的违纪违法行为。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救灾资金及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农民负担和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和加重企业负担的问题,纠正医药购销及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投诉受理、政风行风评议和政风热线工作。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及执法司法不公等背后的腐败案件或渎职行为。六、加强和改进对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领导14、把群众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各级党委、政府要定期研究群众工作,省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市每季度、县(市、区)每月要听取信访等群众工作情况汇报,重大问题随时研究。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带头做群众工作;其他领导要按照分工抓好分管方面的群众工作,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群众工作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15、大力加强基层群众工作。群众工作重心在基层。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基层群众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加强对基层群众工作的指导,深入研究基层群众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及时采取改进措施。要加强对基层干部的关心、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增强基层干部群众观点和群众工作本领。完善基层群众工作制度,形成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信访接待和处理机制、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把群众工作作为基层党建工作三级联创的重要内容,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不断增强基层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能力。16、推动形成群众工作合力。各级人大、政协要高度重视,主动开展群众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群众的桥梁作用。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要切实有效地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统一战线各界人士和城乡基层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业组织、社会中介组织等要共同做好群众工作,形成强大合力,不断开创群众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