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女院党〔2005〕26号中共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第一次党员大会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经广东省妇联党组批准,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党员大会定于2005年12月24日召开,大会将选举中共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委员7名,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5名。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发〔1990〕8号,以下简称《暂行条例》)规定,我院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以下简称为两委委员)以差额选举的办法产生,按候选人数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的原则,第一届党委委员候选人为8名,纪委委员候选人为6名。现根据《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省妇联党组、省教育工委的指示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就两委委员候选人的产生提出以下办法。—2—一、两委委员产生的程序:党的基层委员会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的产生,按《暂行条例》规定:“召开党员大会的,由上届党的委员会根据所辖多数党组织的意见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二、两委委员候选人提名原则:(一)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从有利于学校发展的大局出发,在提名两委委员候选人时,要严格依照两委委员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见本办法三)进行,把那些符合条件,在群众当中有威信的优秀党员推荐上来。(二)按照整体结构合理、全面适应学校工作需要的原则,从有利于把两委建设成为坚持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团结协作、精干高效、专兼结合的坚强领导集体出发,在提名两委委员候选人时,应考虑不同年龄结构、知识结构、性别结构和不同岗位的代表性。(三)按照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学校领导的原则,建议两委委员候选人的推荐要考虑现任领导班子成员,同时要考虑党委主要部门负责人、教学部门负责人、党群组织负责人中的合适人选。(四)两委委员中除因工作需要拟任纪委书记的人选外,原则上不交叉任职。—3—三、两委委员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一)党性强,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能经得起各种考验;(二)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政策水平,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三)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实践经验及较强的议政议事能力;(四)求真务实,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开拓进取,有工作实绩;(五)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善于协商共事,密切联系群众,党员和群众信得过并有较高的威信;(六)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和自己意见不同的同志一道工作。(七)拟任党委书记的候选人须有五年以上中共党龄;其它委员的候选人须有三年以上的中共党龄。四、两委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办法:两委委员候选人,由院党委按照《党章》和《暂行条例》的规定和省妇联党组、省教育工委有关要求,在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的基础上提出。提名酝酿工作,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方法,院党委根据多数党员和党组织的意见提出候选人名单。产生的办法是:—4—(一)“一下一上”产生两委委员候选人提名名单各党总支(直属支部)组织基层党支部党员按照两委委员的条件与结构要求酝酿提名。每一党支部提名的党委委员候选人数不超过8名,纪委委员候选人数不超过6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所属党支部党员提名情况分别汇总,于11月25日前报院党委组织宣传处。(二)“二下二上”产生两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院党委根据多数党组织第一次推荐的意见,综合考虑整体结构的合理性,并兼顾工作的需要,拟定两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交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返回各选举单位酝酿讨论。各党总支汇总情况,于11月30日前报院党委组织宣传处。(三)“三下三上”产生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院党委根据多数党组织第二次讨论的情况,拟定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党委8名、纪委6名)交各党总支在党支部书记和党员代表中征求意见。各党总支汇总情况,于12月2日前报院党委组织宣传处。(四)院党委根据各党组织征求意见的情况,确定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送省妇联党组审查批复后,提请大会主席团讨论通过。确定为正式候选人后由党员大会投票选举。五、要求:(一)两委委员的提名推荐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5—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学习《党章》、《暂行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使党员积极参与党内事务,明了基本原则、程序和要求。(二)要加强党性观念教育,党员对学院的两委选举要以关心的态度、负责的精神正确行使权利,不允许有非组织的行为。(三)在两委委员提名酝酿中,各系部、处室的党员行政一把手、总支副书记负有组织、指导和协调所辖党支部工作的重要职责,是本选举单位的责任人,要加强领导,精心安排,不疏不乱。(四)各选举单位要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办事,遇到问题及时向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注意时间的期限,不能因局部影响整体进程。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6—主题词:党员大会两委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发:院领导,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党支部。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2005年11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