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西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科协工作的意见晋发〔2010〕15号(2010年5月26日)为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中国科协成立5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各级科协组织和广大科技工作者在推动科学发展、加快建设新基地新山西中的重要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科协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新时期科协工作的重要意义(1)深刻认识科协的地位和作用。科协是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科技工作者的群众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具有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网络健全以及跨学科、跨领域、跨部门的独特优势,在推动科技创新和科技事业全面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近年来,我省各级科协紧紧围绕发展大局,充分发挥优势,认真履行职责,团结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投身强省富民大业,在加快科技进步、促进人才成长、繁荣学术交流、提高公众科学素质、服务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2)加强新时期科协工作是新形势、新任务的必然要求。当今世界,科技进步日新月异,新科技革命迅猛发展,科技竞争-2-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更加突出。谁掌握了先进科技,谁就掌握了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动权。我省正处于实现“三个发展”、建设新基地新山西的重要时期,正处于巩固经济企稳回升态势、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阶段,既面临中部地区崛起、沿海产业梯度转移、中央实施扩内需促增长政策等重大机遇,也面临产业结构单一、增长方式粗放、生态环境脆弱等严峻挑战。科技创新仍然是制约我省发展的短板,科技带动创业和发展的能力还不够强,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还不够高。山西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坚实的科技支撑,更加需要广大科技工作者的艰苦探索和创新实践。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充分认识加强新时期科协工作的重要性,支持科协和广大科技工作者更好地开展科技创新、学术研讨、科学普及、科技服务、科技交流等工作,大力实施科技强省战略,努力建设创新型省份。二、切实发挥科协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3)发挥科协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重要作用。各级党委、政府要大力支持科协和广大科技工作者紧紧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产业调整振兴规划,深入开展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和重大科技攻关,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发展向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和管理创新转变,提高科技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各级科协要积极参加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把开展学术交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3-作为基本职责,搭建不同形式、不同层次的学术交流平台,举办各种科技论坛、学术座谈等活动,提高学术交流水平,推动不同学科交叉融合发展。广大科技工作者要深入企业一线服务,广泛开展以技术创新为主要内容的“讲理想、比贡献”竞赛活动,发展各种形式的院士专家企业工作站,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深入实施“山西省科普惠农计划”,普及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切实增强农民依靠科技增收致富的能力,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科技保障。进一步加强国际民间科技交流合作,不断提高全省对外开放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4)发挥科协在提高全民科学素质中的重要作用。科协是开展科普工作、促进公民科学素质提高的重要社会力量。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贯彻实施《科普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将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纳入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支持科协牵头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推动社会科普资源整合,形成社会化科普工作新格局。全面实施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和科普基础设施工程,切实把各级科协建设成为科普资源开发中心、集散中心和服务中心。充分发挥科普报刊、网站、影视等科技传媒在普及科学知识、提高全民科学素质中的重要作用,支持、办好、用好科协主管的各类公益类服务性科普报刊和传媒,加快组建山西科技传媒集团步伐。以提高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人口、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为重点,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提升-4-来带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继续组织好“全国科普日暨科普三晋系列活动”、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大型科普活动,广泛开展科普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等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科普活动,加大科技知识在全社会的传播速度和覆盖广度。鼓励和支持科技工作者从事科普创作和科普理论研究,促进优秀科普作品不断涌现。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对在科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5)发挥科协在发现、培养、推荐和凝聚科技创新人才中的重要作用。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培养造就科技人才特别是创新型科技人才工作放在突出位置,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支持科协履行党和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纽带职责,做好服务科技工作者等工作。科协要把竭诚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作为根本任务,按照“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要求,在科技工作者与党委、政府之间建立起畅通和谐的沟通渠道。要及时准确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建议,开展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探索建立科技人才评价体系,推动制定有利于科技人才脱颖而出的政策措施。完善继续教育功能,开展多层次、多学科、多形式的继续教育服务,满足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终身学习的需求。大力宣传表彰优秀科技工作者,继续做好“山西省优秀科技工作者”、“山西省十佳中青年优秀科技工作者”、“山西省科技奉献奖”、“山西省优秀学术论文”等评选表彰工作,利用各种社会传媒广泛宣传优秀科技工作者的科学精神和先进业-5-绩。引导和支持海外科技人才来我省创业,协助引进一批创新领军人才。大力加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坚决反对弄虚作假、急功近利等学术不正之风,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努力成为良好学术风气的维护者、严谨治学的力行者、优良学术道德的传承者,建设和谐学术环境。(6)发挥科协在参与决策咨询、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各级科协要紧密联系广大科技工作者,努力把科技工作者的个体智慧凝聚上升为集体智慧,为治国理政、社会进步提供良策。各级党委、政府要支持科协依照法律和章程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在制定经济、科技、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确定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时,吸收科协参与决策咨询论证工作。科协要充分发挥政协的科协界别组织作用,推动科技工作者积极参政议政;切实履行管理、发展和服务科技学术团体的职责,支持和鼓励学会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在专业资质认证、职业资格培训和科技成果评估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紧紧围绕山西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围绕发展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等战略层面的课题,产业结构、现代农业、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等经济领域的课题,安全生产、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公共健康卫生等社会领域的课题,进行深入研究和决策咨询;探索多样化的决策咨询模式,打造一批有特色、有影响的科协决策咨询品牌,切实把科协建设成为自身特色鲜明、社会影响广泛、决策部门认同的科技思想库。-6-三、为科协履行职责提供可靠保障(7)支持科协依法办会和民主办会。各级党委、政府要支持科协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县级以上科协的领导机构要按照章程规定通过召开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科协主席、副主席的任免,应由同级党委提名,通过科协相应的民主程序办理。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自身条件,可安排县级以上科协专职负责人进入同级地方人大常委会或政协常委会。(8)保障科协事业经费。各级政府要把科协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增加,为科协开展工作提供资金保障。严格执行《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办法》,确保省、市、县三级科普专项经费足额到位。已命名的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和省级科普示范县(市、区),科普经费必须按照创建标准足额投入。各级政府要从中央财政的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中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加强经费管理监督,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9)加强科普场馆建设。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科普场馆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城乡建设和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争取到2020年全省基本实现设区的市建有科技馆,县(市、区)建有适当规模的专门科普场馆。四、加强和改善对科协工作的领导(10)加大对科协工作的领导力度。科协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和国家科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科协工-7-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科协承担的重点工作纳入整体工作部署。县级以上党委要明确一名常委分管科协工作,政府要明确一名领导联系科协工作。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听取一次科协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科协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要将科协纳入科教、人才、新农村建设、文明和谐单位创建等领导机构成员单位,在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时,充分听取科协的意见。科协要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努力完成党委、政府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11)加强科协组织建设。切实加强科研院所、企业、社区、高校、乡镇、开发区科协等基层组织建设,并逐步在村(社区)建立科普组织,不断完善科协组织网络体系。支持、鼓励科协组织发展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学会(协会、研究会),并扩大会员范围。加强科协干部的培养、交流、使用,配好配强科协领导班子,为科协选派优秀年轻干部,不断优化科协干部队伍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