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街道、社区服务管理改革创新的意见穗字〔2011〕14号(2011年7月23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以及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进街道、社区服务管理改革创新,构建新型街道、社区服务管理体系,提高社会建设管理科学化水平,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深刻认识新形势下推进街道、社区服务管理改革创新的重大意义1.推进街道、社区服务管理改革创新,是全面提高社会建设管理科学化水平的重要抓手。当前,广州正处于转型升级、科学发展的关键时期,又处于社会矛盾、社会问题凸显期,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比较突出。特别是随着城市社会转型和基层社会结构变化,越来越多的“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对社会服务管理的需求日益增长。社区是社会的基本单元,是服务管理“社会人”的基层平台。加强和创新街道、社区服务管理,充分发挥社区服务管理“社会人”的基础作用,使“社会人”成为“社区人”,社会就会更加和谐有序、充满活力。2.推进街道、社区服务管理改革创新,是建设幸福广州的重要平台。建设幸福广州关键是促进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关系和谐。加强和创新街道、社区服务管理,强化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努力让市民群众各种需求和问题在街道、社区得到接纳、回应和解决,群众在家门口就能感受到幸福,实现需求满足在社区、矛盾化解在社区、关系融洽在社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幸福广州就有了基础载体和基层平台。3.推进街道、社区服务管理改革创新,是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全省宜居城乡“首善之区”的重要内容。社会服务管理水平是城市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中心城市必须是高水平、高品质社会服务管理示范区。加强和创新街道、社区服务管理,促进社会建设管理转型升级,直接关系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进步,直接影响市民群众对城市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自豪感,是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全省宜居城乡“首善之区”的内在要求和重要基础。二、全面推进街道、社区服务管理改革创新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4.指导思想。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总目标,牢牢把握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把加强和创新社区服务管理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突破口,创新街道、社区服务管理体制机制,强化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以完善服务为重点,以夯实基层为关键,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以社会参与为基础,以优化环境为依托,以促进和谐为目标,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全面提高社会建设管理科学化水平。5.总体目标。加快街道、社区服务管理改革创新,力争到2020年基本形成具有广州特色的新型社区服务管理体系,把社区建设成为政府社会管理和居民自治的平台、居民日常生活的依托、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成为解决群众困难和问题的民生“第一线”、市民享受生活的“幸福港湾”。——理顺体制、夯实基础阶段(2011-2012年)。街道服务管理体制基本理顺,政府与基层自治组织职责清晰,街道、社区服务管理资源得到优化整合,社会服务管理合力明显增强。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制度趋于完善,服务质量明显提高。社区居民普遍感到办事方便、服务到位、安全舒适。——完善功能、提升水平阶段(2013-2015年)。社区治理结构更加科学,多方参与、权责明晰、配置合理、和谐有序的运行机制基本形成。社区服务主体多元、功能完善、水平提高,基本实现服务管理全覆盖。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社会志愿服务体系不断健全。社区环境整洁优美,基础设施功能完备。社区居民满意度和幸福感明显提升。——共建共享、良性互动阶段(2016-2020年)。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趋于完善。社区服务管理水平走在全国前列。社区居民认同感和归属感显著增强,形成美好社区共同建设、幸福生活共同分享的生动局面。三、加快构建和完善新型街道、社区组织运行体系,理顺街道、社区服务管理体制机制6.深化街道服务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按照服务、管理、执法“三位一体”的要求,理顺街道管理体制机制,优化街道人力资源配置,提高街道服务管理效能。在不改变街道现有机构编制、领导职数和人员身份的情况下,建立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和街道综合执法队(“一队三中心”),充分整合街道内设机构和政府各部门(包括垂直管理部门)设在街道机构的工作资源和力量,履行街道赋予的职责,并负责各部门进驻、委托事项办理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对进驻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日常考核。其中,家庭综合服务中心采取政府购买的方式,引进社会组织承接服务。同步推进街道人员整合,按照“科学配置、一职多能、竞争择优、待遇保障”的原则对原街道编外人员进行精简,整合后的合同制聘用人员由各区(县级市)统一薪酬待遇和统一管理。街道“一队三中心”组建及人员整合工作最迟在2012年上半年内全部完成。7.推动职能部门事权下放。按照重心下移、事权下放、夯实基层的要求,推动职能部门减负松绑、加强指导,积极主动下放城市管理和社会管理相关职能和事权,支持配合街道理顺体制、完善机制、整合资源。原则上区(县级市)直接面向居民群众的相关职能和事权,要下沉至街道。市、区(县级市)职能部门下达到街道的任务和要求,应连同权限、人员、经费等一并下放。改进街道、社区工作考评制度,整合考核评比检查项目,实行综合考评。8.完善社区治理结构。建立以社区党组织为领导核心,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站分工协助、交叉任职、合署办公的社区治理结构。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强化社区居委会的自治功能,完善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体系,加快在社区推行直选,推进社区居民依法民主管理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到2015年,社区居民委员会直选比例达到50%。采取“一居一站”模式规范建立社区服务站,有效承接社区居委会依法协助政府履行的相关职责和委托事项,协助社区居委会发展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加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村改居、新建小区、流动人口聚居地等的社区居委会建设。9.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明确市、区、街三级行政管理职责,完善政府职能分层体系及相关制度,在街道构建“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服务管理模式,形成部门与街道上下联动、协调高效的工作格局。强化属地化管理,下放到街道的事权以及人员、经费等服务管理资源和力量,由街道统一指挥、统一管理、统一调配,从根本上解决多头管理、多头指挥、资源分散、效能低下等问题。上级主管部门派驻街道的行政机构在管理体制不变的前提下,其党群工作实行属地管理,业务接受街道的协调。在街道综合执法与公安、工商、食品药品监督、安全监督等部门行政执法之间建立协调联动机制,推行“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实现社区服务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推动服务管理科学化、精细化和常态化。四、加快构建和完善多元化社区服务体系,提高社区服务水平10.积极推广政府购买社会服务。以政府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社会和市场提供多层次和个性化服务为原则,推广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模式,逐步实现公共服务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综合运用项目购买、项目补贴、项目奖励等多种财政支持形式,促进形成有序竞争、多元化参与公共服务的局面。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制度规定,规范购买服务的项目范围、工作程序、操作方式及质量标准。健全考核评估和检查监督机制,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绩效评估。合理加大公共财政投入,逐步扩大购买服务的范围和数量,有效增加公共服务供给。进一步放宽准入,鼓励支持各类社会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参与基本公共服务和家庭服务,推进社区商业和居民服务业体系建设,调动社会多方面积极性。11.大力培育和规范社会组织发展。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降低准入门槛,简化登记手续,实行工商经济类、公益慈善类、社会服务类等社会组织直接申请登记制和社区社会组织街道备案制。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立非营利性公益服务机构,健全公共财政对社会组织资助激励机制,多渠道筹集社会组织发展资金,完善税收、金融信贷等优惠政策,搭建服务社会组织发展平台。推动社会组织完善治理结构、实现自主发展。建立分类评估和退出预警制度,着重加强后续执法监管,促进社会组织依法自律运营。构建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在社会组织管理服务中的重要作用。12.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进入社区。制定公布社区基本公共服务指导目录,明晰社区基本公共服务类别和项目。推动就业、社保、文化、体育、卫生、人口计生等基本公共服务资源下沉,面向全体社区居民提供普惠型基本公共服务,面向困难群体提供救助型基本公共服务。推进充分就业社区建设。在街道、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到2015年,基本形成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和“首诊在基层”的服务模式,实现社区每万名居民有2名合格的全科医生。优先发展社区养老服务,到2015年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不少于30张。继续推进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搭建社区教育平台,推进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区建设。13.建设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大力开发社会需求大、缺口大的社会工作岗位,优化全市社工岗位设置。建立健全职业规范和从业标准,推行社工资格认证制度。支持在穗高校在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上向社会工作倾斜,加强从业人员在职教育,深化教育培训国际合作与交流。健全社工使用选拔机制,完善社工激励保障机制。到2015年,全市实现每万人中有5名社工。五、加快构建和完善社区服务管理公众参与体系,形成共建共享良好格局14.建立健全以社区为平台的民意诉求和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建立健全街道党工委、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公职人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社区居民沟通联络机制,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将公共决策社会公示制度、公众听证制度和专家咨询制度引入社区,扩大基层群众参与程度。依靠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的作用,共同维护群众权益,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15.深入开展社区文明创建活动。以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满足精神需求、构建和谐关系为重点,广泛开展社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入推进现代公民教育,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全面提升社区居民现代文明素质和社会责任意识。弘扬岭南传统文化,发展社区群众活动团队,开展社区文化、体育和互助、帮扶活动。积极组织开展“我为人人幸福、人人为我幸福”和“睦邻日”、“邻里节”等系列主题活动,有序发动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服务管理,共同构建平安和谐幸福社区。抓好文明社区示范点创建,完善文明社区动态管理办法。16.完善对流动人员服务管理。完善流动人员综合服务管理模式,强化流动人员、境外人员和出租屋信息采集登记工作,实施流动人员分类动态管理。依托居住“一证通”制度,逐步实现就业、子女入学、住房、社保等基本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全覆盖。实施人文关怀,落实积分入户政策,吸纳优秀流动人员参与社区自治工作,帮助外来人员融入社区生活,与社区居民共建家园、共享和谐。建立健全境外来穗人员服务管理体系,完善在穗境外人员登记和就业许可制度。17.促进特殊人群更好融入社区生活。建立帮扶援助和回归引导机制,加强对社区刑释解教人员和矫正人员的教育、管理和帮扶工作。积极探索建立社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站点,强化对流浪、闲散未成年人的教育、帮助、矫正、管理。加强对社区精神病、艾滋病患者和吸毒人员的治疗、管控、教育。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街道、社区残疾人工作。帮助社区特殊人群解决就业、就学、生活和家庭等实际困难,促进他们融入社会。以专业化社工机构为依托,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矫正、监督管理、帮困扶助工作。18.形成社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合力。深化“平安社区”建设,整合社区力量,规范群防群治队伍管理,完善多层次治安防控网络。强化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