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决定(2015年12月3日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战略部署,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对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进行了研究,作出如下决定。一、牢牢把握脱贫攻坚战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一)重大意义。经过多年艰苦努力,我区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至2014年底,全区农村贫困人口由2010年的1012万人减至538万人,贫困发生率由23.9%下降到12.6%。但我区农村贫困面大、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变,仍然是全国脱贫攻坚的主战场之一,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最大短板。当前,扶贫开发工作已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期,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打赢脱贫攻坚战,是促进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共同富裕的重大举措,是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标志,是新常态下扩内需、稳增长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两个建成”目标的必然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履行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的神圣使命和历史责任,以决战决胜的勇气和担当,横下一条心,坚定愚公移山志,采取超常规举措,拿出过硬办法,全力以赴打赢脱贫攻坚战。(二)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切实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最大的民生工程、最大的发展机遇,以“攻坚五年、圆梦小康”为主题,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八个一批”“十大行动”,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决不让一个少数民族、一个地区掉队,确保贫困地区、贫困人口与全国全区同步实现全面小康社会。(三)基本原则。——坚持全面小康与脱贫攻坚同步推进。促进“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脱贫攻坚规划有机融合,扶贫开发与资源配置、社会保障有效衔接,引导各种扶助资源向贫困群众倾斜,各方力量向脱贫攻坚汇聚,建设项目向贫困地区布局,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使贫困地区与全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区域发展与精准扶贫协同实施。扎实推进精准帮扶和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开发,面上抓区域协调发展,点上抓精准脱贫攻坚,切实做到扶持对象、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措施到户、因村派人、脱贫成效“六个精准”,一村一策、一屯一计、一户一方,真正帮到点上、扶到根上,让贫困人口有更多的获得感。——坚持政府主导与各方协力有机结合。发挥好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大财政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充分发挥贫困群众的主体作用,激发内生动力,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互为补充的大扶贫格局。——坚持夯实基础与提升能力联动攻坚。标本兼治,“输血”与“造血”并举,着力解决路、水、电、通讯等瓶颈问题,注重抓好教育培训、公共服务,增强贫困群众市场意识、创业能力和致富本领。——坚持产业发展与生态保护互促共赢。始终把保护生态、绿色发展作为脱贫之基、致富之道,扶贫开发和生态保护并重,探索绿色产业扶贫、乡村旅游扶贫等生态扶贫新路子,实现产业强、百姓富、生态美。(四)主要目标。——实现“两个确保”。到2020年,确保全区现行标准下的538万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确保54个贫困县(含“天窗县”和享受待遇县)、5000个贫困村脱贫摘帽。——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两高于、一接近”。到2020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贫困村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均高于全区平均水平,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区平均水平。——实现“五有四通”。到2020年,努力实现村村有特色富民产业、有合作组织、有公共服务场所、有安全饮用水、有新村新貌,20户以上的自然屯实现屯屯通电、通路、通广播电视、通宽带网,真正让贫困地区群众致富有路子、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安居乐业奔小康。二、精准识别到村到户到人(一)加强精准识别力量。制定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自治区、市、县(市、区)、乡(镇)、村抽调精干人员,组织强有力的领导力量和工作队伍,以县为主体,全面推进精准识别工作,夯实精准扶贫基础。充分发挥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作用,广泛发动村干部和群众参与,强化工作保障,扎实有序推进,确保工作质量。(二)精准识别贫困户。建立贫困户动态调整机制,制定要素构成全面、权重设计合理、符合贫困地区实际的精准识别指标体系,采用统一识别标准,自下而上对贫困人口进行精准识别。运用“一进二看三算四比五议”方法,按照“两入户、两评议、两公示、两审核、一公告”程序,严把群众申请关、入户调查关、民主评议关、公示监督关、审核确认关,建立完善纠错机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精准识别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三)精准识别贫困村(屯)。以自然村(屯)作为实施精准识别的基本单元,对纳入脱贫攻坚的5000个贫困村中的自然村(屯)进行全面识别,找准致贫原因、脱贫需求,实行差异化扶持。对生态脆弱、不具备基本生存条件,以及居住过于分散、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难等需要移民搬迁的自然村(屯)进行精准识别,制定移民搬迁方案。(四)精准识别脱贫村脱贫户。建立脱贫村、脱贫户退出识别机制,明确标准、程序和后续扶持政策,每年精准识别脱贫村、脱贫户。建立政府与贫困户脱贫“双认定”机制,防止发生“被脱贫”现象。(五)建立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对识别出来的贫困自然村(屯)、贫困户,逐村(屯)逐户进行建档立卡登记、录入数据库,建立数据集中、服务下延、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加强扶贫信息队伍建设,各级扶贫部门和乡(镇)、村配备信息员,定期进行全面核查和信息更新,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六)充分运用精准识别成果。依据扶贫大数据平台信息,实行精准识别结果与精准帮扶挂钩,贫困村(屯)、贫困户建档立卡与扶持政策相衔接,扶贫措施与脱贫需求相对应,对贫困村(屯)、贫困户进行分类,制定帮扶措施,实行差异化、精细化、“滴灌式”帮扶,确保项目、资金、力量精准帮扶到位。三、精准实施“八个一批”脱贫攻坚(一)扶持生产发展一批。对有发展条件和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加大产业扶贫力度,增加群众经营收入,实现稳定脱贫。抓好产业发展规划,把贫困村的产业发展纳入县(市、区)、乡(镇)产业发展总体规划。突出培育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每个贫困县重点培育2-5个对贫困村贫困户覆盖面广的特色产业。积极培育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每个特色产业引进培育1-2个龙头企业,特色产业覆盖到的贫困村组建1-2个农民合作社,引导贫困户积极参与,确保贫困户都有合作社或龙头企业带动。对吸纳贫困户参与经营、带动增收效果好的龙头企业、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在预算安排、资金补助、贷款贴息、良种良法、品牌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二)转移就业扶持一批。对有劳动能力但受制于当地发展条件的贫困人口,加大就业帮扶力度,通过就地转移就业或外出务工实现稳定脱贫。建立完善职业培训、就业创业服务、劳动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加强驻外劳务服务站和基地建设,促进农村贫困劳动力输出有组织、求职有服务、就业有技能、创业有平台、权益有保障。健全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实现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自治区、市、县(市、区)、乡(镇)、村五级全覆盖,积极引导农村贫困劳动力有序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促进就地就近就业、返乡创业。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实现劳动就业、子女入学、升学考试、医疗卫生、住房租购、社会保障等领域“一证通”,让更多在城镇就业稳定、有意愿有能力的贫困人口落户城镇,有序实现市民化。(三)移民搬迁安置一批。对居住在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等地区的贫困人口,按照群众自愿、积极稳妥的原则,采取有土安置、无土安置方式,以集中安置为主、分散安置为辅实施移民搬迁,做到实施一个项目、安置一方群众、实现一方脱贫。制定全区移民搬迁专项规划,结合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合理安排搬迁地点、搬迁资金、搬迁进度。对搬迁到城镇安置的,要从实际出发,将每个贫困户都拥有一定门面等经营性资产作为审批安置与规划的前置条件。到2020年,完成全区扶贫移民搬迁100万人,实现搬得出、稳得住、可发展、能致富。(四)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对生存条件差但生态系统重要、需要保护修复的贫困地区,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积极探索一条生态脱贫新路子。在贫困地区深入实施石漠化综合治理、新一轮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防护林建设、坡耕地综合治理等重点生态工程,给予项目和资金倾斜,提高贫困人口参与度和受益水平。引导支持贫困群众发展特色经济林产业,加快发展林下经济,积极推广林果、林菌、林药、林菜、林禽、林畜、林蜂等复合经营模式。支持有条件的贫困地区建设国家公园,创新生态资金使用方式,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让有劳动能力的部分贫困人口就地转为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支持开展贫困地区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健全公益林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五)教育扶智帮助一批。加快实施教育扶贫工程,让贫困地区的孩子享受到更加公平的优质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加快发展贫困地区学前教育。加快推进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统筹教育资金和项目向贫困地区倾斜。实施“全面改薄”工程,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和基本生活条件。优化贫困地区学校布局,支持贫困地区新建、改扩建一批寄宿制学校。加快普及贫困地区高中阶段教育,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支持建设综合高中或特色高中。完善学前教育资助制度,保障贫困家庭幼儿接受学前教育。免除贫困家庭高中生学杂费,实现12年免费教育。落实职业教育免学杂费政策,让未升入普通高中的都能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就读。完善定户、定人的教育精准帮扶体系,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从入学到毕业就业进行全程资助、全程扶持。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六)医疗救助解困一批。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贫困人口,通过帮助解决医疗费用、发展生产和外出务工实现脱贫。实施健康扶贫工程,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逐步提高贫困人口的医保补助、门诊和住院治疗费用报销标准。建立贫困人口健康卡。对贫困人口大病实行分类救治和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使贫困人口大病医治得到有效保障。加强贫困地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健康教育,在贫困地区实施一批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加强贫困地区医疗能力建设,改善基层卫生机构设施条件,贫困县至少有一家县级医院达到二级水平,完成贫困地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标准化建设。加大医疗卫生对口支援力度,帮助贫困县县级医院建立三级医院远程医疗系统,实行三甲医院对口支援贫困地区县级医院,二级医院对口支援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鼓励医学大中专毕业生到贫困地区县以下医疗机构就业,支持现有人员参加提升学历教育,逐步提高村医补助标准。加强贫困地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七)低保政策兜底一批。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把低保线提高到扶贫线标准,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机衔接,将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加快养老设施建设,对农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抚(扶)养人的特困人员逐步实行集中供养,提高供养水平。加大临时救助制度在贫困地区落实力度。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拓宽社会保障领域,提高社会保障标准,编织兜住贫困群众基本生活的社会安全网。构建政府部门救助资源、社会组织救助项目与特困户救助需求相衔接的帮扶信息平台,鼓励、支持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爱心人士开展慈善救助。(八)边贸政策扶助一批。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完善边民补贴机制,进一步改善边民生产生活条件。鼓励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