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中共庆阳财校委员会汇报制度(2005年6月14日党委扩大会议通过)为加强党员管理,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更好的对党员进行教育和监督,根据党章的有关规定和本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向党组织汇报党员向组织汇报思想工作,是党内实行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的手段。党员必须认真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完成组织分配的任务,参加党的组织活动,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二、汇报的主要内容1、贯彻执行上级组织和党支部的决议、决定情况;2、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情况;3、参加党组织活动和缴纳党费情况;4、完成本职业务工作情况和对本职业务提出的建议;5、做群众工作情况;6、遵守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政策情况;7、近期思想情况;8、在党风党纪方面出现的好人好事和存在的问题;9、党外群众的思想动态及其对党组织的意见和要求。三、汇报的时间和形式1、党员每月向党支部汇报一次;2、党支部委员每季度向支部委员会汇报一次;3、党委委员每季度向党委会汇报一次。4、党员本人或发现别人思想和工作有什么问题,出现什么情况,应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5、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一般结合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进行,也可采取个别口头或书面汇报形式进行。四、汇报工作的基本要求1、对党襟怀坦白,光明磊落,忠诚老实,表里如一。2、离职离岗及退休党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党组织做出书面汇报。3、《党员汇报制度》是考核党组织的工作和考核党员的重要措施,党委、支部要认真执行,定期检查落实情况。4、《党员汇报制度》是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加强党性锻炼的实际步骤,每个党员必须自觉贯彻执行。凡违反本制度的,党组织应给予及时地批评教育,严重者,要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