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的决定(2015年6月12日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精神,围绕推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浙江的实践,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全面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以下称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的问题,作出如下决定。一、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1.重大意义。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是执政党的永恒命题,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环节,事关党的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浙江的实践。历届省委高度重视基层基础工作,特别是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按照“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要求,一以贯之抓好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为浙江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保证。但必须清醒看到,基层基础工作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严重削弱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影响基层政权建设,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增强政治意识、政权意识、阵地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2.总体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在浙江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肩负起“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的新使命,着力强化党的政治引领、思想引领、制度引领和作风引领,全面增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全面提升基层政权建设水平,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坚持和深化“八八战略”、建设“两富”“两美”浙江、推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浙江的实践提供坚强保证。3.主要目标。推动我省基层党组织全面过硬、基层政权全面稳固,使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不断增强,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彰显,基层治理能力明显提升,基层社会更加和谐稳定,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更加密切,党的旗帜在每一个基层阵地高高飘扬,确保我省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各项工作走在前列,确保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一贯到底,确保广大群众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着力健全完善六个体系。——基层工作责任体系更加明晰,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基层工作组织体系更加严密,基层党员干部担当有为,基层党组织坚强有力,基层各类组织作用充分发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健全,党领导的多元主体参与、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机制逐步完善。——基层联系服务体系更加高效,广大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基层工作制度体系更加完备,基层权力运行更加规范。——基层基础保障体系更加有力,人财物资源进一步向基层倾斜。二、强化基层党组织在基层的领导核心地位4.加强党组织对各类基层组织的领导。突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责任和政治属性,切实强化政治引领功能,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对基层各类组织的统一领导和对群众的教育引导,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加强村党组织对村级组织机构和村级事务的领导,支持和保证村级其他组织机构依法依规行使职权,认真落实《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试行)》。明确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候选人(自荐人)资格条件,从源头上把好村干部素质关。提高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兼职比例,引导、鼓励和支持村党组织班子成员通过依法选举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提倡具备条件的村,特别是规模较小、村民委员会主任无合适人选、村党组织书记驾驭全局能力较强的村,通过法定程序把村党组织书记选为村民委员会主任。提倡按照法定程序将村党组织书记推选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社长(董事长)。坚持和完善村党组织书记主持村务联席会议制度,完善社区“两委”议事协调机制。加强社区党组织对居委会、业委会的领导。5.引领推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基层落实。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重要作用,组织动员基层党员干部群众投身“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四边三化”等,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照着“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路子走下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重要作用,尊重基层首创,保护创新积极性,引导基层党员干部群众理解、支持、参与改革。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教育引导基层党员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基层工作依法开展、基层事务依法办理、基层问题依法解决。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重要作用,认真落实“三严三实”要求,推动基层党员干部转变作风,提高基层党员干部的担当力、执行力、战斗力。6.巩固基层思想文化阵地。强化基层党组织对基层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打好基层意识形态斗争主动仗。加强和改进面向基层的宣传教育工作,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深化“最美浙江人”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弘扬浙江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走进基层、走进群众。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广泛开展“立家训、树家风”活动,加强基层科普宣传,反对封建迷信,推进移风易俗,深化基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抓好农村文化礼堂建设,完善县、乡、村三级文化场馆设施建管用机制。加强基层党组织在互联网管理中的作用,引导基层党员干部当战士不当“绅士”,开展对网上错误言论的斗争,让网络空间清朗起来。支持基层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积极引导宗教团体、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正言正行,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决防止利用宗教势力干扰基层事务、影响基层稳定。三、加强乡镇政权建设7.加强乡镇(街道)党(工)委建设。加强乡镇(街道)党(工)委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提高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增强班子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优先选拔“狮子型”干部担任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把优秀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作为选拔县级领导班子成员、设区市市级机关部门领导班子成员的重要来源。县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中,具有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经历的要逐步达到50%。完善乡镇(街道)党(工)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研究制定乡镇工作规则。全面试行乡镇党代会年会制,深化乡镇党代会代表任期制,探索开展街道党员代表会议制度。扎实开展推动发展好、服务群众好、社会治理好、工作效能好、自身建设好“五好”乡镇(街道)建设。8.加强和改进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研究制定加强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充分发挥人大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中的一线作用。合理安排乡镇人代会会期,改进审议和表决方式,保证代表真实意愿表达,提高会议质量和议决水平。深化乡镇人代会预算审查监督,推广“参与式预算”“政府实事工程代表票决制”等做法。认真做好乡镇人大代表选举工作,完善代表候选人提名和审查机制,严肃查处选举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加强和改进乡镇人大代表工作,健全代表向选民述职、联系基层群众制度,推进代表联络站规范化建设和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建设。完善乡镇政府负责人领办同级人大重点建议制度。加强乡镇(街道)人大组织建设,推进乡镇(街道)人大工作规范化。9.推进服务型乡镇政府建设。科学界定新时期乡镇政府职能,在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强化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职能。从实际出发优化调整乡镇(街道)规模,合理确定管理幅度,提高服务效能。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加快推进乡镇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依法实施乡镇政府文件、决策过程、政务活动、办事程序、处理结果等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围绕乡镇政府职能转变,改进乡镇绩效管理和考核,按乡镇不同功能建立科学化、差别化的绩效评估内容和指标体系。归并精简考核项目,县(市、区)每年对乡镇(街道)进行一次综合考核,将“一票否决”事项严格限制在廉政建设、计划生育、平安建设、环境保护、耕地保护等五项。加强乡镇(街道)服务力量,在县域范围内对乡镇(街道)编制实行动态管理、调剂使用,县直机关不得占用或变相占用乡镇(街道)编制。10.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机制改革。切实转变县级政府工作方式,明确不同乡镇(街道)功能定位,实行分类管理,优化配置行政资源。按照责权利相统一、人财事相配套的要求,推动“四张清单一张网”向基层延伸,理顺乡镇(街道)与县直部门关系,依法赋予乡镇(街道)履行职责必要的职权,实现乡镇(街道)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覆盖。对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乡镇(街道)管理更方便有效的各类事项,依法下放到乡镇(街道),做到权随责走、费随事转。选择部分小城市培育试点镇,探索在镇域范围内行使县级法定行政管理权。按照划分收支、确定基数、超收分成的原则,理顺县(市、区)与乡镇(街道)的财政分配关系,实行财力向下倾斜,提高基层保障水平。加强乡镇财政管理,努力实现财政收支平衡,防止债务风险。加强对部门派驻机构的刚性调控,市、县(市、区)部门派驻乡镇(街道)机构的干部,纳入乡镇(街道)日常管理和考核,机构负责人的任免未经乡镇(街道)党(工)委同意,不得任免。提升乡镇(街道)统筹协调能力,探索建设乡镇(街道)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等四个平台。综治工作平台主要发挥乡镇(街道)社会服务管理中心的统筹协调作用,推进基层平安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主要以市场监管所为主体,承担面向企业和市场经营主体的行政监管和执法职责。综合执法平台主要通过县(市、区)综合行政执法向乡镇(街道)延伸,将乡镇(街道)所需的执法职权一并纳入。便民服务平台主要依托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拓展服务功能,并将浙江政务服务网络延伸至乡镇(街道),提高办事服务效率。四、加强以村(社区)为重点的基层党组织建设11.全面提升村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坚持完善村党组织班子“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党内选举”制度,提高党组织在群众中的公信度。坚持先定事、后选人,抓好村干部竞职承诺、创业承诺、辞职承诺等兑现,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加强对村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考核,解决少数村干部不同心、不在岗、不作为问题。完善“堡垒指数”星级管理,定期分析研判村党组织战斗力。把整转软弱落后村党组织作为硬任务,每年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倒排一批软弱落后村党组织,滚动开展整顿转化,形成常态化整顿机制。重点向党组织战斗力不强、服务能力弱、群众意见大的软弱落后村选派优秀干部担任第一书记。优化调整村党组织设置,对村党员人数较多、下设党组织较多的,党支部可改设为党总支或党委,探索建立特色党小组,推行“党建+”工作方式。加快推进农民合作社、专业协会、电子商务等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党建工作。加强城中村、城乡接合部、外来流动人口集聚地等领域党建工作。12.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以社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统领,创建管理有序、文明和谐的新型现代化社区。推行社区“大党委制”,吸纳区域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两新”组织党组织负责人进社区党委班子,统一调配、集约利用区域内党建资源和公共服务资源,共同参与区域管理服务。深化区域化党建,加强开发区(产业集聚区)、镇改街、村改居、新建社区、农村社区、商圈、楼宇党建工作,发挥社区党组织覆盖作用。稳步推进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全省统一届期和换届,进一步规范选举程序。13.发挥“两新”组织党组织实质作用。坚持属地管理为主,加强乡镇(街道)党(工)委对“两新”组织党组织的领导,加强“两新”组织党组织对村(社区)党组织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充分发挥“两新”组织党组织在职工群众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在改革发展中的政治引领作用,引导“两新”组织更好履行社会责任,为巩固党的基层执政基础服务。14.坚持和完善基层党组织基本制度。丰富“三会一课”内容,充分运用新媒体新手段,创新组织生活方式,提升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实效性。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全面推行党组织每月固定活动日制度,开展党员志愿服务、党员大会、上党课等活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工)委要加强对基层组织生活的指导,党委书记要带头到基层上党课。五、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