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第九届纪委向省第十次党代会的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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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第九届纪委向省第十次党代会的工作报告许云昭(2011年11月18日)各位代表、同志们:现在,我代表中共湖南省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大会报告5年来的工作和今后5年工作建议,请予审议。一、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过去的5年,是湖南省经济社会大发展的5年,也是党的建设取得新成绩的5年。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的正确领导下,省第九届纪委和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的明显成效,为推进全省“一化三基”、“四化两型”建设,实现科学发展、富民强省提供了坚强保证。(一)深入开展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把严肃政治纪律摆在首位,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切实维护政令畅通。先后对中央关于推动科学发展、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施“十二五”规划等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一化三基”、“四化两型”、抗冰救灾、对口援建等决策部署开展监督检查,促进和保障了扩大内需、调整结构、自主创新、“三农”工作、节能减排、环境保护、水利建设、市场价格监管、保障和改善民生、房地产市场调控、节约集约用地、安全生产等方面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加强对党和国家重大活动、换届等重要工作中政治和组织人事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和中央、省委的权威。在加强监督检查的同时,紧紧围绕政府重点工作,依法开展效能监察。大力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配合开展政府绩效评估工作。建立了省、市、县三级行政效能投诉处理机制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责任制、企业测评监督、涉企检查备案和重点工程联系点等机制、制度,在全省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效能监察和重要岗位效能监督。全省先后开展“企业服务年”、“机关效能建设年”、“效能制度落实年”等活动。(二)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按照中央关于坚决惩治腐败的要求,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突出查办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的案件,发生在土地管理、工程建设、矿产资源开发、产权转让、政府采购以及选人用人、司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案件。适应形势发展变化,强化金融证券、民生社保领域和垄断行业、国有企业办案力度。2006年11月至2011年10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38356件,其中地厅级干部案件66件,县处级干部案件1058件;结案37930件,处分37479人,移送司法机关1641人。省纪委、省监察厅立案查处了程海波、周政坤、傅国良、熊金香、谢光祥、符咏梅、刘万清、谢光球、唐长久、曾涛、杨建农、冯伟林案等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商业贿赂案件878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711人。扎实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全省共排查政府投资项目9361个,3000万元以上其他投资项目2065个,纠正问题9322个,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235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59人。加大“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力度,完善治理工作长效机制。深挖隐藏在群体性事件和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了湘西非法集资案等一批案件。全面推行办案工作规范化建设,健全查办案件协调机制,成立案件监督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安全文明办案制度体系。建立网上举报平台,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加强案件审理和申诉复查工作,严把案件质量关。在严肃查办案件的同时,注意为受到诬告、错告的干部澄清是非,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注重对重大典型案件的剖析,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三)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入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加大纠风治乱力度,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公平。持续开展对中小学收费的监督检查,重点整治教材教辅资料过多过滥和违规办班培训,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严肃查处高考舞弊、弄虚作假违规加分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维护教育公平。深化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治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规范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体系,建立全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平台,全省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全部参加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零差率销售,较大幅度减轻了群众医药费用负担。严肃查处医疗卫生领域商业贿赂案件和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加强对社保基金和各类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其惠及民生。努力解决食品药品安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农民工工资支付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深入开展长株潭环境同治、湘江流域污染治理、关停洞庭湖区造纸污染企业等专项治理,对凤凰县沱江大桥坍塌等一批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进行严肃查处。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建设与分配的监督检查。清理规范全省道路交通标志和技术监控设备使用和管理、有线数字电视收费和服务、驾培驾考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评比、达标、表彰和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对部分县市农民负担进行重点监控,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行为。(四)切实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按照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要求,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经常性的党纪政纪、警示提醒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党风廉政教育,落实党政“一把手”讲廉政党课、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党政“一把手”廉政培训和新任领导干部廉政培训等制度。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廉政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一批廉政文化示范点和廉政教育基地,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创建和“六进”活动,努力提高全社会廉洁意识,营造良好的反腐倡廉社会氛围。深入学习宣传《廉政准则》,加强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开展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规范公务用车配备管理使用,禁止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和特定关系人违规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专项治理和检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坚持把监督和制约权力作为防治腐败的核心,认真落实中央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规定。深入探索加强对党政正职监督的思路和途径,先后出台加强对县市区党政正职、市州和省直厅局级单位党政正职监督的暂行办法,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党政正职“三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向纪委全会述廉并接受评议等制度。改进和加强巡视监督。省委巡视组由4个扩充到6个,运用集中巡视、专项巡视、跟踪巡视等多种方式,对全省14个市州和全部县市区进行了一次普遍巡视,加大对省直单位和部分高校、国有企业的巡视力度。在全省全面开展规范权力运行工作,按照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和公开透明运行的要求,各级各部门认真开展了厘清权力来源、公开权力目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查找廉政风险点、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相关制度等工作,其中,69个省直单位共建立规范权力运行制度3704项。大力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在华容、衡东两县开展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在衡阳市、益阳市、华容县、衡东县、炎陵县、天心区开展地方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试点,在全省党的基层组织全面推行党务公开。以党务公开带动政务、村务、厂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深化资金、项目管理等重要领域和环节政务公开。目前,粮食直补、扶贫资金等50项民生资金财政预算实现了公开。稳步推进全省电子政务和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建立由省纪委牵头、19个机关和部门组成的湖南省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了监督的合力。(五)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和预防腐败工作。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中央要求,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先后出台《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和《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等系列规章以及《法治湖南建设纲要》等基础性法规制度。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防治腐败,省里出台新增投资项目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规定、防止和遏制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规定、重大项目报告规定等重要法规文件。在全省开展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狠抓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落实。深入推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全省分9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1011项,取消行政审批收费项目103项,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59项。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按照规范行政裁量权的要求,普遍制订实施了本单位行政裁量基准和配套制度,并上网公示。积极推进部门预算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国库集中支付、非税收入管理、公务消费、公务接待定点管理、差旅费管理等财税制度改革,大力推进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和扩权强县改革。稳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投融资体制等各项改革。创新公共资源交易制度,省市县探索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部分地方开展了建立农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试点,工程项目招投标、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招拍挂等制度进一步完善。部署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和防止利益冲突试点工作。全面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扎实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2008年3月我省被确定为全国预防腐败工作试点省,2010年4月挂牌成立了湖南省预防腐败局。在认真推进长沙市和14个方面预防腐败试点工作基础上,省委出台加强预防腐败工作意见。同时,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省委省政府领导带队检查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落实情况已经走向制度化。(六)大力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省委和省纪委始终坚持把加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作为战略性任务来抓。5年来,省委出台了3个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文件,连续5年开展作风建设主题月活动,每年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和改善民生等重要部署确定一个主题,派出若干个工作组,组织十万干部下基层,在帮助企业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中转变作风,5年累计解决各类问题20万余个,处理各类信访件3万余件,调解处理矛盾纠纷18900多起。在全省各级广泛开展群众评议机关和干部作风活动。先后开展3次万人民主评议省直机关作风活动,共收到评议意见5000多条,均督促各被评议单位限期进行整改。针对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了治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治庸、治懒、治散等专项整治活动。结合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农村基层干部作风建设,全面推行基层站所行风评议和村干部勤廉双述、村民询问质询、定期评议等制度,建立健全村民监督委员会和党风廉政监督员制度,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开展对农村土地承包、土地征用、村级组织选举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对17800多个村进行财务集中清理,办结涉农信访件1万余件。切实加强国有企业、高校、城镇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探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反腐倡廉建设的途径和方法。严肃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七)坚持不懈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深入开展保持党的先进性教育,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活动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涌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汤杨、贺秀连、王海洋等先进典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省纪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实行常委分工负责制、干部选拔任用票决制。大力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党组织”活动,注重加强理论研究和经验总结,不断提高工作科学化水平。强化干部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行系统干部双向挂职制度,增强干部队伍活力。把强化内部监督作为大事来抓,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建立了专门负责内部监督的机构,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行为准则和纪律规定,对违纪违法的纪检监察干部从严查处。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意见,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在人员编制、装备、经费保障等方面得到明显改善。完善高校、国有企业、乡镇纪检组织设置和工作机制。深化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实行纪检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