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石狮市纪委五届四次全会决议(草案)中共石狮市纪委五届四次全会于2008年2月29日举行。全会传达贯彻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省纪委八届四次全会和泉州市纪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听取和学习了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石狮市委书记黄源水同志的重要讲话,讨论并审议了林志建同志代表市纪委常委会所作的《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努力开创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的报告。全会指出,2007年,在市委和泉州市纪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中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二次全会和泉州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扎实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反腐倡廉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必须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根据党的十七大和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对反腐倡廉建设作出新的部署精神,全会强调:一是始终坚持高举旗帜、科学发展。只有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始终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才能把腐败现象遏制到最低程度。只有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反腐倡廉建设,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推动反腐倡廉建设的思路、举措和方法,才能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二是始终坚持关注民生、促进和谐。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入手,认真开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三是始终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把惩治与预防贯穿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全过程。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查办案件工作都必须抓得紧而又紧、一刻也不能放松。在惩治于已然的同时,更要防患于未然,加大预防工作力度,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四是始终坚持落实责任、形成合力。紧紧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巩固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最终形成全党、全社会抓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合力。全会要求,2008年,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努力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改革创新,突出重点,提高实效,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全会指出,各级党委是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对班子内部和管辖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负总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协助党委研究、部署、督促反腐倡廉工作。全会要求,今年要突出抓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坚持围绕大局,进一步推动科学发展观的落实;二是推进专项治理,进一步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三是保持查案力度,进一步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四是加强廉洁自律,进一步规范干部从政行为;五是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推进源头预防腐败工作;六是加大监督力度,进一步促使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七是注重关口前移,进一步促进国有企业、农村基层、学校反腐倡廉建设;八是从严管理队伍,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水平。全会号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市委和上级纪委的正确领导下,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开创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