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阳泉市委办公厅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市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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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文单位: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哈办发[2005]29号发布日期:2005-10-10执行日期:2005-10-10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办委,市直各党组、党委(工委):现将《哈尔滨市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05年10月10日哈尔滨市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黑办发[2005]13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第七届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保障村民民主政治权利为宗旨,严格执行《黑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坚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通过直接选举、普遍选举、差额选举、无记名选举的方式,选出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群众拥护的新一届村委会,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加快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二、方法步骤(一)准备工作阶段1、做好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对任期届满的村委会管理的村级财务进行清理和公开,对本届村委会成员进行离任审计,划清责任、保护集体利益。对审计出的问题要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时作出处理,并将结果在选举前向群众公开。区、县(市)农经管理部门负责对审计的时间、方式及其结果公布进行分类指导,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实施。群众对财务管理意见较大的村,由县级农经管理部门负责审计。2、搞好选举工作人员培训。要采取分级培训的方式对换届选举工作人员进行普遍培训,培训的重点内容是选举的基本原则、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选举各阶段的具体操作规范,真正做到有关人员学懂弄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熟练掌握换届选举工作程序和操作规范,切实提高工作人员做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能力和执法水平。3、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由5至9人组成,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各村民小组推选产生,并从中推选1人主持工作。(1)村民会议推选。召开18周岁以上的村民或户代表参加的村民会议进行表决,获得相对多数的赞成票始得当选;也可以采用流动票箱到各户接受无记名投票,按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2)各村民小组推选。根据村民小组的数量多少和规模大小,确定村民选举委员会的数量并合理分配到每个村民小组。由村民小组长主持召开18周岁以上村民参加的村民小组会议进行投票表决,获得相对多数的赞成票始得当选本村民小组的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也可以采用流动票箱到各户接受无记名投票,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本村民小组的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4、确定村委会成员职数。村委会由主任、副主任、委员共3至7人组成,具体职数设置可以参照以下标准:村人口1500人以下并且只有3个以下自然屯的,设3人;村人口1500人至3000人或者有4至5个自然屯的,可以设5人;村人口3000人以上或者有6个以上自然屯的,可以设7人。(二)组织实施阶段1、选民登记。选民登记工作要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做到不重登、不错登、不漏登。选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20日以前公布。村民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3日内做出解释或调整;距选举日不足3日的,应当在选举日以前做出解释或调整。2、推选和确定候选人。坚持由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引导村民把那些素质好、威信高、能力强、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办事的人提名为候选人,候选人中应有两名以上女性。提倡以一人一票海选提名的方式确定正式候选人;提倡候选人的文化程度在高中以上;提倡候选人年龄在25-55周岁之间;提倡把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规定程序推选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通过选举兼任村委会成员;提倡党员通过法定程序当选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提倡拟推荐的村级党组织书记人选,先参加村委会的选举,获得群众承认以后,再推荐为村级党组织书记人选;如果选不上村委会主任,就不再推荐为村级党组织书记人选。提倡村委会成员中的党员通过党内选举,兼任村级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5日以前,以姓氏笔画为序张榜公布。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组织村委会主任正式候选人与村民见面,介绍治村设想,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3、正式选举(1)时间安排。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正式选举的时间定为2005年10月25日至11月10日。在此期限内,以区、县(市)为单位统一选举投票日。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的10日以前张榜公布选举时间和投票地点。另行选举与补选应当在11月20日之前进行。(2)委托投票。外出选民由本人申请,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书面形式委托候选人以外的选民代为投票。每个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1人。办理委托投票必须出具委托人签章的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出具的临时居住地居住证明或工作证明,选举日停止办理委托投票手续。(3)秘密划票。提供充足规范的秘密写票处,引导选民全部依次到秘密划票处划票,保证选民完全按照自己的真实意愿划票。(4)流动票箱。每村可以设立1至2个流动票箱。流动票箱仅限于确实无行走能力不能到选举中心会场或投票站投票的选民使用,由3名以上工作人员到其住所接受投票。使用流动票箱的对象和人数应当在选举日前,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并张榜公布。(5)公布选举结果。投票结束后,所有票箱应于当日集中,当众同时开箱,公开唱票和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6)健全村民自治组织。推选产生村委会下属的各专门工作委员会、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工作由新一届村委会主持在15日内完成。村委会下属的各专门工作委员会成员由村委会提名,经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村民小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选举产生。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5至15户推选1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村民代表的总数不得少于35人。在村民代表中推选产生5至9人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在村务公开监督小组中推选产生3至5人的民主理财小组。(7)做好移交工作。新一届村委会选举产生后,上一届村委会应当在10日内交接工作,重点是移交村委会公章、财务帐目、工作档案、债权债务,移交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主持。(8)颁发当选证书。区、县(市)民政局应在收到各乡(镇)街道选举报告的15日内,向当选的村委会成员颁发全省统一印制的《当选证书》。(三)检查验收阶段检查验收的内容是:1、村委会选举是否依法进行;2、选举的组织指导是否得力;3、是否贯彻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是否实行了直接选举、差额选举、秘密划票和无记名投票;4、村民的民主权利是否得到保障;5、大多数村民对选出的村委会是否满意;6、换届选举档案是否完备。检查的重点是村民通过来信、来访等方式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村。11月11日——11月17日乡镇开展自查;11月18日——11月30日区、县(市)组织检查验收;12月1日起市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抽查,并通报检查验收情况。三、积极稳妥地进行村委会成员确定职位选举试点工作承担村委会成员确定职位选举试点工作的区、县(市)要勇于探索创新,积极稳妥地推进。(一)职位设置。村委会成员的具体职位可以参照以下设置(以5人为例):主任、财经委员(即村会计兼文书)、治安调解委员(拟推荐为村民兵连长)、妇女委员兼计划生育委员(女,拟推荐为村妇代会主任)、文教卫生委员(30岁以下,拟推荐为村团组织书记)。村委会成员设置3人或7人的,上述职位可以适当增加或减少(兼职)。(二)职位选举。实行村委会成员确定职位选举的,每个职位要最终确定2名(或2名以上)正式候选人。竞争上述职位的人选除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候选人一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有关职位规定的特殊条件。(三)候选人的确定。初步候选人可以采取村民直接提名和本人报名相结合的办法;初步候选人应当经村民选举委员会按照有关职位(如:妇女委员兼计划生育委员、治安调解委员、文教卫生委员)的规定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或者由乡镇组织考试(如:村财经委员);经过资格审查或考试符合规定条件的初步候选人经过村民预选,按差额比例确定正式候选人。四、工作要求(一)提高对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认识。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是全市广大农民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区、县(市)和各有关部门要从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政治权利、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本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要加强党的领导、搞好宣传教育、保证工作经费、监督村级财务清理和搞好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抓好分类指导;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与当前农村工作结合起来,做到统一部署和安排,圆满完成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要抽调政治素质好、政策水平高、工作能力强的同志组成督导组,深入乡(镇)和村督导换届选举工作。(二)发挥村级党组织在换届选举工作中的作用。村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选举前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教育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选举中要加强指导和监督,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行为;选举后要积极支持和保障新一届村委会顺利开展工作。按照省委有关要求,凡今、明两年任期届满的村级党组织,要在村委会换届选举后、第三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始前,统一组织换届选举。2004年以后换届的村级党组织待任期届满后再进行换届。村委会换届选举结束后,立即组织好村级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要全面实行“两推一选”办法,紧紧抓住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的有利契机,积极扩大村级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人兼”的比例。(三)妥善处理选举中出现的问题。各区、县(市)和乡(镇)要高度重视和正确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受理村民上访、申诉工作,尊重村民的申诉权和上访权,及时化解矛盾。对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调查核实,一旦发现违规操作选举的要坚决推倒重来。建立信访责任追究制度,对村民上访申诉推诿、敷衍、拖延,激化矛盾、造成不良后果的,要坚决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对不组织或拖延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要追究乡(镇)党委、政府和村级党组织、村委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要加强对候选人竞争承诺、治村演说内容的审核,严禁违法违规承诺、人身攻击等行为的发生;一旦发生违法违规承诺、人身攻击等行为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候选人资格。(四)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干部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让广大村民充分了解村委会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和法律、法规,熟悉选举的各个环节和操作方法。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村务公开栏、告村民的一封信、标语等形式向广大村民广泛深入地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黑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律、法规,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积极教育引导农民群众消除家族、宗族、派别等不良影响,坚持抵制不正当的选举行为,使广大村民按照真实意愿投票,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五)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选举后离开村委会岗位的老村委会成员,要认真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从生活上关心、在政治上关怀,尽力为他们解决实际问题。五、组织领导为保证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成立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颖市委副书记副组长:姜明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许桂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桂华市政府副市长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列)王利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王学本市信访办副主任李军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农委主任刘文成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刘志强市民政局副局长张伟忠市司法局副局长杨国民团市委副书记单云市妇联副主席姜宏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贾建林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委副主任委员徐振湖市民政局局长高大伟市财政局副局长韩博文市公安局副局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负责选举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