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创建党建品牌工作的意见(青办发〔2007〕15号2007年8月6日)为全面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不断提高各级党组织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现就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中开展创建党建品牌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创建党建品牌的重要意义党建品牌是指以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为核心,以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目标,以服务社会和群众为重点,以加强组织建设为保证,凝聚着党的执政理念,体现党的执政方式和党的执政目标,具有较强的号召力、凝聚力和影响力,较大的示范作用、导向作用和辐射带动作用,较高的党员群众认同感和鲜明时代特点的党建工作理念、标识或载体,主要包括以党的建设某一领域工作为主创建的党建工作品牌、以党组织为主创建的党组织品牌和以党员个人为主创建的党员品牌等。将品牌理念植入党建工作,创建党建品牌,并使之成为加强和改进全市党建工作的重要抓手,对于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开展创建党建品牌工作,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客观要求。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为党的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的重大任务,迫切需要各级党组织以创新的理念推动党建工作,进一步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市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富强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发展目标,对全市党建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创建党建品牌对于贯彻落实这些要求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能够进一步推动全市党建工作的创新发展。---开展创建党建品牌工作,是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成果,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创建党建品牌,探索一条保持党的先进性长效机制的有效途径,对于引领各级党组织按照党的先进性建设的要求,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具有重要的示范和促进作用。---开展创建党建品牌工作,是促进品牌城市建设的现实需要。党建品牌是品牌城市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品牌城市建设和品牌经济发展的组织保证。开展创建党建品牌工作,有利于准确把握党建工作和品牌城市发展的结合点,以党建品牌的创建促进品牌城市的发展,丰富品牌城市的内涵,使党建工作与青岛的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一定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党建品牌创建的重要意义,适应新形势、研究新变化、把握新要求,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路,积极探索党建工作的新模式、新方法、新机制,为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不断注入新的活力,努力开创我市党建工作新局面。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开展创建党建品牌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以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省第九次党代会和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为主线,以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树立党组织和党员的良好形象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遵循党建品牌创建的客观规律,尊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创新精神,把实践作为检验创建成效的根本标准,全面推进党的先进性建设,努力把各级党组织建设成为凝聚人心、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领导核心和坚强的战斗堡垒,永葆党员队伍的先进性,为把我市建设成为富强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国际城市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开展创建党建品牌工作,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遵循党章、依法创建的原则。严格按照党章的规定,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在总结党建工作成功经验,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党建品牌的创建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紧紧围绕党的建设中心任务和市委工作大局,自觉用品牌建设的理念、方法和机制,提升党建工作的效能,促进各项工作落实,不断增强党建品牌的影响力和生命力。---与时俱进、突出特色的原则。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正确处理群体与个体之间、普遍性与特殊性之间的关系,切实把创新贯穿于党建品牌创建的始终,精心塑造品牌的特色。---因地制宜、务求实效的原则。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建工作的实际,求真务实,遵循规律,讲究方法,扎实推进,不断增强党建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使创建党建品牌与各项工作相互促进、协调发展。三、明确创建党建品牌的目标要求和主要内容深入创建党建品牌,要遵循党建工作的基本规律,探索符合时代特点的党建工作新办法,使创建党建品牌成为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的重要抓手;要以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为首要任务,总结借鉴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功经验,探索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新举措,使创建党建品牌成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重要载体;要探索党建工作服务服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途径,充分发挥党建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使党建品牌创建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要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增强广大党员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意识,探索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新领域,使创建党建品牌成为深受社会和群众广泛赞誉的党建工作亮点工程。党建品牌创建工作,要根据全市党的建设的不同特点,紧密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有序推开。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要重点围绕以下内容开展创建党建品牌工作:(1)围绕中心和大局。要加强学习,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勇于创新,不断提高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和素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一流工作业绩和工作作风,塑造出具有时代特点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创建出具有广泛影响的党建品牌。(2)围绕化解社会矛盾。要通过建立有效载体,健全工作机制,及时了解把握工作职责内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有效化解各种矛盾和纠纷,创建出让领导放心、让群众信赖的党建品牌。(3)围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建立完善党组织和党员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最关心的利益问题,创建群众普遍拥护的党建品牌。要根据党建品牌的类别,有所侧重地抓好各类不同品牌的创建。在党建工作品牌创建方面,要求党建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时俱进,充分反映时代特点,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创新工作思路、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促进党建工作科学规范、富有生机、充满活力、卓有成效。在党组织品牌创建方面,要求党组织具有很强的凝聚力、号召力和创造力,自觉团结带领党员群众抓好重点、破解难点、打造亮点,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创造出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成为组织信赖、群众拥护、业绩突出、廉洁勤政的典范。在党员品牌创建方面,要求广大党员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武装头脑,政治上立场坚定,思想上保持先进,工作上率先垂范,生活上情操高尚,通过一流的工作业绩及服务社会和群众的成效赢得广泛赞誉,成为大家学习的楷模。四、认真落实创建党建品牌的方法步骤创建党建品牌要在认真总结党建工作基本经验和基本方法的基础上,按照品牌命名、培育品牌、申报品牌、认定品牌的步骤进行。各级党组织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准确地把握党建品牌基本内涵和主要特征,自觉强化品牌理念,树立精品意识,按照“总结-命名-培育-提高,再总结-再培育-再提高”的基本思路,深入开展党建品牌创建。(一)品牌命名。认真总结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建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用品牌理念和标准进行理论概括,集思广益,多方论证,科学确定党建品牌的名称、标识、内涵和理念,力求使命名的党建品牌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内涵丰富、社会认可。(二)培育品牌。充分借鉴创建产品品牌、服务品牌的成功经验,准确把握创建党建品牌的内在规律,建立创建党建品牌的工作流程,认真实施,精心培育,忠诚践行品牌理念,不断丰富和完善品牌内涵,切实提高品牌的政治效益和社会效益,努力提升品牌价值,逐步扩大品牌的社会影响。(三)申报品牌。党建品牌由各级党组织逐级申报。市级党建品牌一般应符合以下要求:具有鲜明的政治特色,具有能够体现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特色的党建品牌名称和形象标识,简洁凝练,便于识别,充分体现党建工作的本质特点和核心要求,具备条件的可以进行品牌注册;具有丰富的时代内涵和鲜明的时代特征,充分体现时代的发展要求,具备自我完善机制,与时俱进,始终表现出持久的生命力和先进性;具有较强的服务功能,充分体现出上级党组织服务下级党组织、党组织服务党员、党组织和党员服务群众的成效,具有广泛的知名度、美誉度、信任度和忠诚度。各级党组织要紧密结合党建工作实际,研究提出各自的党建品牌认定标准和程序,确保党建品牌的质量,切实把符合要求的党建品牌推荐上来。(四)认定品牌。建立以社会评估为基础、以专家委员会评审为主体,以党员群众满意为目标的党建品牌评价体系。制定市级党建品牌评价标准体系和管理办法,切实提高党建品牌创建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增强党建品牌创建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成立由市委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专家组成的青岛市党建品牌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认定市级党建品牌。专家评审委员会提出评审意见,经社会公示、市委研究后,授予“青岛市党建品牌”。市级党建品牌每两年评审一次。五、切实加强对创建党建品牌工作的组织领导创建党建品牌是一项具有重要理论意义与重大实践价值的创新性工作,也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统筹谋划,加强领导,确保创建党建品牌工作落到实处。要建立健全市委统一领导,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共同组织,市党建研究会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健全管理和监督等制度,建立做好党建品牌工作的长效机制,力戒形式主义,避免形象工程。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和网站等各种媒体,宣传创建党建品牌的重要意义、经验做法和主要成效,切实扩大党建品牌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加强理论研究和宏观指导,通过召开理论研讨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加强理论研究,总结推广经验,不断把创建党建品牌工作引向深入。认真做好党建品牌的评审、表彰和管理工作,除市级党建品牌实行定期评审、表彰和动态管理外,各区市各部门各单位也要规范各自品牌的评审、表彰和管理工作,严把品牌质量,切实做到宁缺勿滥,使各级党组织创建的党建品牌真正成为引领党建工作创新发展的旗帜,不断赋予党建工作生机与活力。(来源:青岛市委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