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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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2011年10月25日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第十届委员会第十八次全体会议通过)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当今时代,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越来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进一步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对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维护安定团结政治局面、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意见。一、实施文化素质提升工程1.建设核心价值体系。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2神,努力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在全党全社会形成统一指导思想、共同理想信念、强大精神力量、基本道德规范。深入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大力实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普及计划,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深度广度拓展。扎实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社会建设,不断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继续办好“龙江发展讲坛”,切实提高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理论素养和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组织好高校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扎实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加强省、市(地)党委讲师团建设,提高理论宣传的受众面和实效性。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更加坚定广大干部群众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深入贯彻《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利用重大节庆日、纪念日,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唱响改革创新的时代旋律,激发爱国热情,凝聚民众力量,培育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切实加强国防教育基地建设,深入开展军队历史使命、理想信念、战斗精神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着力抓好军民共建文明融合,以军队的优良传统和英雄事迹引领社会风尚,充分发挥军队在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广泛开展“六个十佳”和谐单位(家庭)创建评选活动,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32.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开展“增强社会责任感,做现代文明公民”主题实践活动,强化公民的国家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组织开展公民道德宣传日和“道德模范”、“十佳公仆”、“感动龙江”年度人物(群体)评选等活动,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引领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不断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水平。切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动人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维护法律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大力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移风易俗,抵制封建迷信。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大力实施廉政文化精品工程,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崇廉鄙腐的良好氛围。坚持把诚信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注重思想政治工作,建立一批机关、企业、学校、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思想政治工作示范点,着力构建覆盖全社会的思想政治工作网络,切实消除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的“死角”和“盲区”。43.弘扬龙江优秀精神。大力弘扬以“闯关东精神”、“北大荒精神”、“大庆精神”、“铁人精神”、“大兴安岭精神”和“龙江交通精神”等为代表的“爱国奋斗、艰苦创业,求真务实、开拓进取,顾全大局、无私奉献”的黑龙江优秀精神,深入开展创业、创新、创优活动,与时俱进地赋予新的时代内涵,形成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强烈时代气息的当代精神品格,引领和鼓舞全省人民牢记历史使命,锐意改革创新,继续艰苦创业,把坚定的理想信念贯穿于“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之中,更好地推动龙江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培育各条战线典型人物和群体,深入挖掘先进典型内涵,大力宣传新时期创业之星、劳动模范和英雄人物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对先进典型人物做到政治上给待遇、生活上解难题、工作上创条件,努力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创业创新创优良好风尚。4.深化“三优”文明创建。大力创建优美环境,开展综合整治活动,抓好硬化、绿化、净化、美化、亮化,到2015年县级以上城市核心区巷道、重点旅游名镇主次干道、“百镇”主干道全面实现硬化目标,全省所有城镇绿化无超高土,建筑工地文明施工达标率95%以上;积极开展城镇园林绿化活动,力争30%以上市级城市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10%以上县城达到国家园林县城标准;强化垃圾处理硬件设施建设,城市主次干道、县城主要街道5垃圾收运设备配备率100%,县以上城市全部消除积存垃圾;加大城市棚户区改造力度,加快城市供热、供气、供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生活污水和雨水排放治理,力争全省3万人口以上小城镇全部拥有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率85%以上。大力创建优良秩序,广泛开展文明交通行为教育活动,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完善安全和管理设施,提升交通执法水平,加强对出租车、公交车辆运营管理;强化占道市场监督管理,倡导健康文明的经营方式,营造便民、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下大力气治理线缆、广告牌匾、建筑等混乱问题,打造城市良好形象。大力创建优质服务,开展文明机关创建活动,抓好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和社会公共服务窗口建设,创暖心服务,树满意品牌,全面提高规范化服务水平。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广大公民养成遵守秩序、爱惜公物、维护公共环境等良好习惯,在全社会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追求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到2015年,使更多的城市、社区进入全国文明城市、文明社区行列。二、实施文化事业惠民工程5.推进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统筹规划和建设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实现资源整合、共建共享。建设和完善省博物馆、省群众艺术馆、省美术馆、省数字图书馆、哈尔滨大剧院、哈尔滨音乐厅、图书大厦、新闻大厦、网络大厦等一批重大标志性文化设施和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文化6设施。全省各市(地)全部建有博物馆和国家二级以上标准图书馆、群众艺术馆。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全部达到国家三级馆标准,有条件的进一步提档升级。推进广播电视全覆盖,逐步实现“户户通”。整合农村数字电影放映资源,确保一村一月放映一场电影。积极推进乡镇综合文化站和城市社区文化中心建设,实现乡镇综合文化站全覆盖和村村建有文化室目标。全力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社会文化数据库和优秀文化资源传输平台,实现市(地)、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全覆盖。完善图书馆功能,推进数字化建设,逐步实现电子阅览全覆盖。推进农家书屋和新农村阅报栏建设,逐步推进农家书屋数字化阅读,基本实现行政村、农垦作业区和林场全覆盖。6.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优化资源配置,创新运行方式,完善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让群众广泛享有免费或优惠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以大中城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为骨干,以基层文化设施为重点,以流动文化设施和数字文化阵地建设为补充,逐步完善省、市(地)、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加强农村和城市社区文化建设,推动公共文化资源向基层延伸,推进文化馆(站)、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科技馆等免费开放,促进各行业文化设施共用共享。积极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完7善服务设施,拓展服务渠道,丰富服务内容,健全公共文化产品市场化提供机制。完善面向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尽快把农民工纳入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深入开展文化志愿者服务活动,鼓励艺术院校学生、文艺工作者和热心文化公益事业的各界人士义务开展文化服务,支持各种民办博物馆、图书馆等公益性文化机构发展,形成多元互补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体系。7.开展城乡群众文化活动。积极打造丰富广大人民群众文化生活的载体和平台,以重大节庆活动为契机,开展社会力量组织、文化部门协助、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文化活动。提高社区文化、村镇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等建设水平,引导群众在文化建设中自我表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扶持全省城乡群众文化创作群体和活动品牌,组织好“城市之光”、“金色田野”、“欢乐校园”和“送欢乐下基层”、“全民阅读”等大型主题系列活动,办好“哈尔滨之夏”音乐会、“黑龙江之冬”文化艺术节等具有全国影响的品牌文化活动,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开展“群星奖”、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和群众文化活动品牌评选,激发群众文化创造活力。探索和创新乡镇文化站、村文化室和社区文化中心的活动内容和形式,提升文化服务活动的层次和水平。依托文化产品现代传输平台、群众性主题文化活动、便民文化服务活动等载体,建立健全以城带乡、送文化下乡长效机制,推动各级文化单位向农村特8别是边远乡村送演出、送展览、送图书、送电影。鼓励文化艺术机构和单位深入社区、厂矿、校园、军营和农民工、低收入居民当中,开展文艺活动、艺术展览、电影放映等,为城乡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益性、普及性、经常性、特色性文化活动。精心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艺术品牌,重点扶持“龙江制作”,鼓励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惠民演出。8.加强文化资源保护利用。加快推进渤海国上京龙泉府遗址、金上京会宁府遗址等重点文化遗产保护和展示工程建设,探索带动城镇和城市发展的新途径。开展金界壕遗址(金长城)、牡丹江边墙长城保护工程。加大国家级、省级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和村镇保护力度,实施中东铁路建筑群、哈尔滨文庙等建筑类保护维修项目。加快推进呼兰河流域、金上京等方面课题的考古调查和发掘。大力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文化生态保护区、传习场所和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建设。大力推进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和保护成果出版等工程建设,积极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开展少数民族特色文化保护,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发挥国民教育在文化传承创新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优秀传统文化教学研究基地建设。实施陈列展览精品工程,推出具有地域特色和馆藏特色、高水准的基本陈列和临时展览,建立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综合展示平台。积极做好国家级保护单位申报工作,省级保护单位达到3009处以上,市(县)达到1000处以上。鼓励引导更多社会资金投入文化遗产保护事业,提高全社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意识。三、实施文化产业开发工程9.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业,打造文化旅游品牌,拓展文化旅游市场,扩大文化旅游影响力和竞争力。大力发展新闻传媒业,推进数字化和信息化技术应用,到2015年行业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步入全国前列。大力发展出版发行业,打造出版精品,推动版权贸易和产权保护,构建布局合理、门类齐全、机制灵活、网络健全、竞争力较强的出版发行体系。大力发展动漫游戏业,坚持规模化、集聚化发展,扶持具有竞争力的企业和具有特色的原创动漫游戏产品。大力发展网络信息业,加快数字网络平台建设和业务开发,加快构建以有线数字电视平台为基础的数字多媒体综合平台。大力发展影视剧制作业,推动电影院线发展,加强影视基地建设,构建较为完善的影视剧创作生产和营销体系。大力发展数字文化产业,加快文化与科技融合,用数字技术改造提升传统文化产业,推进文化生产、传播、消费的数字化。大力发展演艺娱乐业,培育市场主体,实现多样化、规模化、层次化、品牌化发展。大力发展印刷业,加快数字化升级和集约化发展,形成合理产业链条,增强核心竞争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