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新清史研究》在解释帝制中国国家的作用方面,当时的主流是“东方专制主义,(OrientalDespotism)和“有限国家论,(limitedstate)。前者源于孟德斯鸿关于绝对主义压制了中国发展的宣称,经过马克思关于中国的落后性(backwardness)论断和魏复古(Karl:AWittfogel)的治水理论的发展,亚洲国家的专治性成为定论。后者始于奎因(Quesnay),但它并非指责帝制中国国家严格控制农业增长或商业扩张,而是认定这是一个无助于经济增长的静态国家,儒家管理者们置身于地方经济事务之外,对经济变化无所作为。濮德培(PeterC.Perdue)出版的《尽用地力:湖南的国家与农民,1500-1850》(ExhaustingtheEarth:StateandPeasantinHunan1500-1850)一书中,国家对地方经济的作用则是另一番景象:国家在经济上力图有所作为。同时,与黄宗智的著作相似,濮德培也暗示了国家权力在地方(经济利益)面前的边界。认为这是对传统中国绝对的或静态的解释,它忽视了经济的发展,错误地描述了国家在地方社会中的角色,这种看法即使整体上可能并非错误的,也是需要修正的,我们“必须研究数世纪以来长时段的经济趋势,而18世纪在评估帝国主导经济的全面潜力方面又最为重要,因为传统中国国家形态在这个时期实现了它最大经济潜能”。(ExhaustingtheEarth:StateandPeasantinHunan1500-1850,p17)《尽用地力》即试图通过考察18世纪湖南官员在经济领域的努力,对西方冲击前的传统中国政府在经济上的历史作用问题进行探讨。在考察中,蹼德培提出了两个解释模式:“国家主导下的经济恢复导致国家控制的减弱’泪模式和水利周期与王朝周期的平行模式。濮德培证明,在过去的数世纪里,至少在湖南的经济事务中,帝国没有缺位。明清之际,战乱导致湖南的人口锐减,国家在这里鼓励移民、土地开肯和水利建设。18世纪,国家的努力有了回报,税收恢复了,人口增加了,甚至粮食也能向外省输出了。在那些有作为的省级官员的主导下,1685至1724年间湖南的耕地增加了两倍。(ExhaustingtheEarth:StateandPeasantinHunan1500-1850,p86)但是,国家与地方的一致很快就破裂了。人口的增长和土地的过度使用,使得国家试图通过引进新作物、推广双作制和小心翼翼的水利管理实现增产的目标被打乱了。蹼德培指出,尽管儒家官员们提前一个世纪就清醒地意识到了即将到来的危机,但不幸的是,地方利益阻碍了省级官员和国家的努力。从18世纪晚期到19世纪初,人口过度增长、洪水、水土流失、饥饿和农民动荡等等交织而来,自利的地方战胜了有远见的官员,帝国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危机的到来。该著在国内似乎没有引起注意,因此下面详细介绍一下其主要内容。在论述过程中,濮德培总是不忘进行明清政策的对比,也与同时代的欧洲进行比较,从而凸显了清代国家在经济上的努力,同时也将湖南与同时期的长江下游地区进行比较以彰显湖南特殊的经济环境以及官员的对策。在第一章导论中,濮德培指出,18世纪末的时候,中国有最高的税收盈余,没有较大的内部叛乱或外敌入侵,晚明以来的庙堂党争也得到了抑制,清代国家有比前人更多的资源来实施其政策,积极介入地方管理和经济规范,但是乾隆盛世的表象掩盖了深层次的社会紧张和经济紧张。“这些紧张揭示了中央政府与地方官员之间的利益分歧”。(ExhaustingtheEarth:StateandPeasantinHunan1500-1850,p18)在18世纪早期的时候,地方官员已经认识到增长有限的土地资源需要积极鼓励农业生产和应对人口问题,濮德培认为,对这一时期帝国官员在主导农业经济变迁中的成功和失败进行考察,可以很好地揭示传统中国国家所能做到的最好状态。曾小萍1984年出版的《州县官的银两—18世纪中国的合理化财政改革》(TheMagistrate‘sTael:RationalizingFiscalReforminEighteenth-CenturyChingChina)。依据论述逻辑,著作可分做三部分。前两章论述18世纪地方财政改革的必要性,中间三章论述火耗归公改革的形成、实施和基本原则,最后两章论述火耗归公改革的主要障碍和失败原因,基本上对应康熙、雍正、乾隆三朝。该著的突破之处在于打破了中国财政体系中官僚腐败的道德操守底下说,从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以及对新制度运行逻辑的分析,实现了对中国财政困境的真正解释。②所谓“火耗”,即政府允许征收的弥补碎银熔化成国库银过程中的自然损耗,事实上是“正税”外的附加税或加派。由于帝国财政中,“正税”都是递解京城国库的,因此留在本地不需要递解国库的火耗实际上成为地方公共事业和办公支出及官吏傣禄外进项的准合法来源。火耗也用于各种各样的“陋规”,比如给上级官员送礼,成为官场腐败的一个源头。这种前代继承下来的做法,发展到雍正时期已经成为惯例。火耗归公最大的意义是相当于首次建立了有别于中央的地方财政系统,将原本以田赋为主的中央财政系统之外的以加派、盘剥、捐献为主的隐性非正式经费体系中的主要部分“正式化”,成为一个可以进行预算管理的地方财政体系。这既限制了地方官员的聚敛,又因为火耗是按照一定的田赋比率计算的,所以激励地方官员去组织正税收入,也增加了国库收入。改革在雍正朝取得了显著成果,许多地方省份的藩库由雍正初年的亏空变成了盈余,州县的公共服务也得到了加强。甚至,在前言中,她断定“清朝盛世的和平与繁荣,部分要归功于火耗归公改革”。曾小萍指出,成功的关键因素在于雍正皇帝自始至终坚持的一个原则,即力求最大限度地保持地方财政支出的独立性和灵活性,中央政府除了划分养廉银和公费的初级预算之外,不再对地方支出做任何明细干预。也就是说,这项旨在加强管理的改革,其成功正在于其管理的“不彻底性”。用今天的话来说,这项财政集权改革成功的原因恰恰在于分权,在于权力下放。改革在乾隆朝的失败从反面印证了这个观点。原本,乾隆朝就是要通过建立横向的地方财政转移支付体系(即将那些丰裕省份的盈余补助贫痔省份的支出)、详细规定和监督地方政府的支出细目(收回原来下放的地方财政权),以及将“火耗处置”妥当与否与官员晋升相联系等方式,规范和加强对火耗银的管理和使用。但是,由于地方上有许多中央政府不可能清楚了解或预见到的特殊情况和‘不可预见”性支出,所以当中央政府试图对地方预算加以干预时,只能将地方官员驱赶到原来的非正式经费体系中去,改革也就失败了。1991年,由魏丕信与王国斌署名合著的《哺民:1650—1850年中国的粮仓制度》(NourishthePeople:TheStateCivilianGranarySysteminChina,1650-1850,centerforChinesestudies,universityofMichigan,1991)。尽管是从大量的档案文件、司法记录、地方志和行政文献等资料中加以爬梳研究,《哺民》一书仍然做到了既有清晰的历史叙述主线和精确的制度描述,又有小心谨慎的统计演算,也充分注意到了地区间的差异。第一部分,勾画粮仓制度的发展过程,讲述了清代初期至中期粮仓制度的成长、创新与扩张。这一部分还特别分析了19世纪中期以后,粮仓制度被严重破坏的原因,指出,首先是由于国家层面上的政治和军事的衰落以及财政上的匾乏,其次是因为地方官员不断增长的对国家调控食品供应影响力的怀疑。第二部分,考察了粮仓制度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以及运转过程,也论述了相关的技术问题,比如粮仓的建筑形制与防潮防蛀等等。他们指出,尽管也有内部紊乱和腐败现象,但整个制度在18世纪的绝大部分时期中都运转良好,一直到太平叛乱,它的成效都是可见的。这一部分,着重分析了管理官员所面对的各种问题,讲述了地方和省级官员如何为防止粮仓内谷物腐败和维持地方粮食价格与谷物供应而费尽心机。持续不断的更新是这套体系运转的中心,理想状况是每年有三分之一的库存通过借贷、出售和发放得到更替,三年一次总补充。腐烂是相关官员最害怕的,因此不但腐败的粮食会部分贱卖给绝望的饥饿者、被骗或被迫者,而且通过勒籴(ledi,compulsorypurchas)强制地方生产者以低于市场的价格售粮来补充国家储备。(p169)由于贮备谷物的复杂与费力,多数官员在其储备上做了手脚,因为他们发现紧急需要时,储存等值的银两用来购买粮食更安全。结果,这导致了一种精密的审计和会计制度。国家尽力地想掌握审计之年时的谷价、质量、脱壳谷物和带壳谷物的比例、贮备地点等数据。尽管制度内部有疏漏的趋势,18世纪的国家和官员依然有效地维持了粮仓制度的高效运行,但这种高效并非一以贯之的,正如前述,与中央政府的审查力度有关,往往要依靠不属于地方权力结构的北京官员来执行监管之职。(p225)但它绝不是一个简单的出于养活人口的目的而采取的国家控制经济的手段。尽管官员们对商业活动在地区粮食流动中的看法不一,但在粮仓制度中,一以贯之的是主要通过市场手段来实现其意图,将粮仓制度当作市场力量的补充,而不是用以侵蚀或替代市场。而且,它还逐渐有意识地利用不断扩大的谷物市场,区间贸易为粮仓提供了持续不断的新鲜谷物和高得多的效率。著作甚至认为,市场对边远地区的成功渗透辐射,在19世纪粮仓制度的衰落中,起到了与国家控制粮食供应能力的下降一样的作用。“管理传统”上的“陋习”也表明了官员对地方实践的尊重。(p380)接下来,通过山东、湖南和西南(云贵)三个经过精心选择的案例,分别考察了粮仓制度在谷物不足、谷物输出与军事前沿等不同地域的差异与变化,分析其粮价变动和控制的地方动力机制,以及不同区域的不同的谷物采买策略,展现了一副副多样和特别的广阔画面。制度在不同地区的因地制宜与官员们对地方特点充分掌握和应对,表明了帝国的力量部分缘自其灵活处理不同地区需求和机会的能力。这里面涉及到非常敏感的中国经济研究中的数据可信度问题。作者们充分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小心翼翼地处理这些看上去一目了然,事实上最后却大多模糊不清和不可信的数字。例如,常常被用来论证这个体系的腐败和制度的失效的,粮仓配额与实际储备量之间的巨大差异现象。为此,他们考察了国家介入统计的程度和效力,关注了地方精英的逃避或合作的策略。史景迁对该著的数字应用方面给予高度评价,他说,“该著为那些研究当代中国的学者如何处理中国的统计数字树立了榜样”。(JonathanD.SPence,Review,TheChinaQuarterly,No.133(Mar.,1993)无论如何,著作令人信服地证明,清代公共粮仓制度是前近代官僚组织的一大辉煌成果,在贩济饥荒、减缓食品短缺、调控地方粮食供应及物价平稳上的成就,不仅达到了中国历史上,也是整个人类历史上没有先例的顶点。1790年前后的顶峰时期,它贮备有4千5百万蒲式耳的谷物,其中小米、小麦和稻米为大宗。为维持该系统,政府要花费年支出的一成,大约1百万两白银。按照指定配额和人口成丁儿童统计表,在统计数字上,能够供应全国5%的农村人口大约2个月之久。这远远超过了罗马帝国或中东与欧洲国家的能力。而且,该著证明,在其他国家为了防止城市人口出现叛乱而储备粮食的时候,中国是唯一为农村人口建立粮仓制度的国家,是唯一力图在商业化经济条件下保障城乡居民生存的国家。因此,粮仓制度绝不仅仅是出于帝国统治的需要而从事的儒家原则的场面活,尽管实际上有地域上的差异,这个官僚主义中心的体系,依然促进了清代中期的人口、领土和经济的扩张。这些看法,打破了认为清代国家无益于中国经济的旧有观点。(参,HsiaoKungchuan,RuralChina:ImperialControlintheNineteenthCentury,universityofWashingtonPress,1960)在这本影响深远的开创性著作中,萧公权认为,清代的粮制度就如同其他佼蚀地方白治的国家制度一样,儿乎在创建的同时就失去了其积极作用。对王朝的大多数人来说,粮仓制度不过是个场面事罢了,表面上官民一致为储粮备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