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之争近代中国反缠足的历程》读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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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莲唱晚——《身体之争:近代中国反缠足的历程》读书报告摘要:杨兴梅的《身体之争:近代中国反缠足的历程》一书与此前主要研究缠足史的著作不同,作者着眼点在于介绍了近代中国反缠足的努力与成效。本文主要以该著作为依托进行阐述,关于缠足文化的历史也借鉴和参考了其他著作的内容,希望对于缠足史尤其是反缠足史做一个简单的概括。三寸金莲和着女性的血和泪在历史的路途上蹒跚上千年,最终走向没落,这是中国女性的一次解放,但是我们需要反思的是:缠足结束了,一个时代结束了,女性的问题真正得到解决了吗?妇女得不到真正的解放、妇女地位得不到真正的提高,那么思想上的“缠足”是得不到废止的。关键字:缠足反缠足反思中国社会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产生了诸多的制度、文化和风俗。气势磅礴的万里长城,浩如烟海的经史子集,色、香、味俱全的八珍玉食,神奇悠久的中医文化,这些都让人倍感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深厚文化底蕴。其中有一种奇俗,在世界任何其他国家都不曾出现就消亡了,这就是空前绝后的缠足。一、缠足文化杨兴梅在《身体之争:近代中国反缠足的历程》中提到“中国妇女独特的缠足习俗,大约起源于五代”1,而在对应脚注中她也指出关于缠足的起源,众说纷纭。但是大体上说,学界有十余种说法2。五代之前,虽然缺少缠足的确切记载,但是已有些零星的或难以确定的有关“缠足”的记载见诸于史籍、诗词中。到了宋朝缠足就颇见规模了。缠足时代人们以小脚为贵,以大脚为贱,为了突出小脚之珍贵,便冠以“金莲”之名,从而形成了指代小脚的专用名词。“莲足癖”们又根据小脚之大小歪正分出贵贱美丑:以三寸之内者为金莲,以四寸之内者为银莲,以大于四寸者为铁莲,于是言及金莲势必三寸,即所谓的三寸金莲3。笔者比较赞同学界的主流说法,缠足以男性统治者为代表的男权社会,对性资源的一种别出心裁的开发;是对女性性反抗权利的剥夺;是对女性残酷的生理迫害和精神压迫4。三寸金莲产生的审美关键,其基础一直可以追寻到阴阳学说。小足是美的一个方面,缠足风俗1杨兴梅.身体之争——近代中国反缠足的历程[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年11月第1版:第1页2徐海燕著的《悠悠千载一金莲——中国的缠足文化》中有归纳,包括始于夏禹之说、始于商代之说、始于春秋之说、始于战国之说、始于秦之说、始于汉之说、始于晋之说、始于六朝之说、始于隋之说、始于唐朝之说和始于五代之说。3徐海燕.悠悠千载一金莲——中国的缠足文化[M].辽宁:辽宁人民出版社,2000年3月第1版:第27页4曲义伟.中国禁史[M].时代文艺出版社:第2167页产生之后,之所以能够愈演愈烈,风靡全国,经久不衰,离不开当时社会上的审美意趣。有人说“天下古今的妇女,全是爱美成性,全是时髦的奴隶,他们只要能获得‘美’的称誉,纵然伤皮破肤,断骨折筋,在所不辞”。这些话虽然显得有些绝对,但是所说的也并不是个别现象。出于爱美之心,使得女子盲目信从、竞心修饰、力事缠足,你缠我也缠,你小我更小。因为容貌、身材、肤色都是天生的,即使后天再努力,在缠足时代也是没有什么改善的,但是缠足就不同了,这是可以人为决定的,在以“金莲”为美的时代,谁不想有一双纤纤玉足呢?同时我国的封建礼教提倡男女有别、取悦男子、约束女性、维护贞操等等观念,使得缠足形成一张思想上的网罟,使人不敢超越一步。除此之外,当时社会上广泛存在对于女子小脚特别的嗜好、小脚与女子的婚姻有着重大的关系以及文人的歌咏等等,都对缠足的盛行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女子在缠足之后便得到一双小脚,这双伶仃小脚与女子的身体产生了不协调的关系,想起缠足的女性,脑海里总是萦绕着鲁迅“细脚伶仃的圆规”这样生动而略带讽刺性的话语,而且缠足后的小脚也与性产生了种种神秘的关系,就此方面的介绍,在关于缠足史的论著中基本都有涉及,在此就不加赘述了。缠足以及由此衍生出的文化可谓是丰富,在近代前的中国,缠足也基本是个正面的形象,可是从缠足这一民事物象发生之日起,一些仁人志士就不断发出反对的呼声,到了近代中国,这一呼声日渐多了起来,并且不再仅仅出于对于女性同情或审美的角度,在历史道路上蹒跚前行上千年的金莲伴着封建王朝的余晖唱晚,一时有人欢喜有人愁。二、金莲唱晚中国有句歇后语:懒婆娘的裹脚布——又臭又长,其实中国女性缠足的历史何尝不是如此呢,但是值得庆幸的是到了近代中国,缠足文化遭到了越来越多的反对,终于亦步亦趋地走进历史,之后相对于过去便是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在反缠足运动开展之前,反缠足的观念在近代中国国民中的推广不是一蹴而就的。在历史的舞台上我们看够了革新人士与守旧派的斗争,看够了新旧思想的交锋,缠足与废缠足也没能摆脱这种斗争,毕竟一个存在了上千年的已经被人们视作理所应当的东西,怎么会轻易就悄然退去呢。在甲午中日战争之前,中国的“反缠足”思想主要是靠传教士宣传,而缠足一方与反缠足一方的争论,主要是在反缠足的传教士与少数受其影响的人群中发生,但是甲午中日战争之后,随着趋新人士加入反缠足的队伍后,争论越来越多地在中国人之间展开。杨兴梅在著作中也提到:维新时期的争论明显比甲午战争以前激烈,参加的人数及所波及的地域范围更广,而这些更多是在不缠足运动相对发展的南方地区,在争论的内容上看,风化、从古从洋、缠足与国家强盛的关系大小等问题,仍是他们争论的焦点。但是维新时期双方关于缠足与“夷夏之辩”关系的争论更加尖锐5。笔者认为这与甲午中日战争中,中国战败有着很大的关系,昔日的朝贡之国转而居于华夏之上,这极大地打击了中国人的自尊心与自信心,也使他们真切地感受到来自西方的威胁,他们已经有了寻求转变的意识。光绪二十七年十二月(1902年2月1日)朝廷颁布准许满汉通婚的上谕,这是清廷平满汉畛域的措施之一,主要立意不在劝诫缠足,但是缠足获得朝廷的认可大大推动了反缠足运动的发展,时人关于缠足与反缠足的争论更趋广泛、激烈。近代反缠足运动的一个主要依据是,缠足是中国野蛮的国耻,这一思想是从晚晴开始的,戊戌维新时期,缠足与反缠足双方关于戒缠足还是“夷夏之辩”关系的争论背后隐含的其实是,缠足究竟是文明还是野蛮的大问题。到了民国初期,反缠足思想有了新的趋势,虽然缠足与国家之间的关系仍是民初宣传的重要内容,晚清的反缠足思路仍有相当影响,但是缠足对妇女本身的影响开始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即便是缠足者自己,也从这一角度解释自己对缠足行为的坚持。可见,民国以后,权利、自由等观念对百姓生活确曾产生一定的影响。此后反缠足与男女平权、革命与反帝等思想都建立联系,并逐渐为国人所接受。在反缠足运动的开展上,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地区、不同的政府都有不同的特征与形式。反缠足运动在阻力中曲折前进,在苦苦挣扎之后,三寸金莲日渐式微。20世纪之前,反缠足额运动主要是民间行为,但是进入20世纪之后,在民间的不断吁请下,官方力量开始逐步参与到反缠足运动中来,对运动有很大的促进。但是,杨兴梅也指出,从整体而言,晚清反缠足运动的成效不如既存研究说的那样大,而其受到的阻力也需要进一步探究6。就此杨兴梅在《身体之争——近代中国反缠足的历程》一书的第三章的第四节和第五节做出了自己的分析,她认为在民间与官方的阻力下,反缠足运动开展的并不顺利,而我们对晚晴反缠足运动的短期成效也不必寄予太多的希望,而其长期效果要从民国妇女的缠足现象中进一步考察。进入民国后,是否严禁缠足重新成为需要论证的问题。北京政府只主张对缠足者进行劝导,多次否决士绅提出的禁罚建议。但是由于北京政府对各地实际控制有限,一些省仍然推行劝禁并行的措施。国民革命运动兴起之后,北伐军在各地建立的政权继续推行禁止缠足的5杨兴梅.身体之争——近代中国反缠足的历程[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年11月第1版:第32页6杨兴梅.身体之争——近代中国反缠足的历程[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年11月第1版:第87页运动,尽管在不同地区反缠足的运动有明显的差异,但基本是在国民党中央妇女部的指导下进行的。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之后,反缠足运动成为由国家控制的运动,纳入到国家有系统的掌控之中。在1949年之前中共治理的地区,根据地政权与妇女组织配合进行反缠足运动,反缠足依据也从反封建、革命到解放生产力,不断进行着翻新。但是即便是在共产党治理的区域,反缠足运动也难逃“运动”的规律,带有“突击”色彩——运动来临时,掀起热潮;运动一退,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而且,这是中共以武装夺取政权的时期,这些地区也都要在相对安宁时才能真正开展反缠足的群众运动7。故而,杨兴梅在《身体之争——近代中国反缠足的历程》中指出:中国共产党的反缠足运动尽管取得了不少成效,却仍未达到其所期许的效果。自近代反缠足运动兴起后,缠足与反缠足之争经历了大半个世纪,双方此消彼长,互为进退。缠足长期存在有其理由,到了近代,反缠足思想和不缠足运动在西方传教士的影响与推动下发展起来,但是缠足的思想根深蒂固,难以撼动,缠足这一存在了千年的物象不会甘于平平静静推到历史的角落,双方的交锋可谓是激烈异常。三、历史反思杨兴梅在《身体之争——近代中国反缠足的历程》一书的第八章,给出了自己对于近代中国反缠足运动的结论与反思。政治化的反缠足思路折射出近代中国人在国势不振的大环境下,产生的只争朝夕的急迫心态和泛政治化的思维倾向,总期望一举解决问题,毕其功于一役8。但是政治化的反缠足思路又使得作为女性身体一部分的脚不再只属于她自己,而是与身体的其他部位,例如头发和胸一样,被剥夺出来,接受各类政治性的“审判”。在缠足被越来越视作是“落后”的代表时,缠足女性被视作是这种“错误行为”的载体,被剥夺了发言权,而同时受当时妇女地位和女性受教育程度的影响,缠足女性处于一种“失语”的状态,她们的真实想法和感受也往往受到忽略。罗志田先生在《新旧之间:近代中国的多个世界及“失语”群体》一文中也指出:在近代中国这样一个男权社会中,整个女性群体可以说始终处于一种失语的状态之中(同期的西方也基本是个男权社会,故女性的失语大致是一种中外皆然的共相,不过程度有所不同而已)。但是,由于缠足在近代中国已渐被认为是象征“落后”的恶习,在基本为趋新士人所控制的舆论及出版物中,缠足女子显然是一个受到歧视的7杨兴梅.身体之争——近代中国反缠足的历程[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年11月第1版:第274页8杨兴梅.身体之争——近代中国反缠足的历程[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年11月第1版:第318页社群,因而她们在各类印刷出来的文献里可以说处于一种更严重的“失语”状态中;即使是提倡妇女解放的专门女性刊物,其“话语权势”也完全掌握在反缠足者一边,几乎没有给缠足女子什么发言权9。杨兴梅在著作中也提到,婚嫁取向及其与之密切相关的审美观念,是老百姓继续缠足的问题关键所在10。缠足成为风俗后,人们形成了小脚美丽而大脚丑陋的女性美观念,连缠足时期的儿歌都涉及对大脚女性讽刺的内容,例如在清代的北京地区,至少在乾隆年间就已产生,直到民国时代依然流行的一首儿歌就反应出了这一现象,儿歌唱到:剔灯棍儿打灯台,爷爷娶了个后奶奶。脚又大,嘴又歪,气的个爷爷儿光发呆。奶奶奶奶你先去,爷爷好了你再来。11这样的儿歌一方面可以体现出当时人们以小脚为美,以大脚为丑的观念,同时,我们也应注意到,这样的儿歌对于儿童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促使了金莲狂热的持续发展。屈从于男性对女性的审美是女性最好的选择,缠足是为了嫁个好人家,天足不也是为了嫁给审美观念转变的“现代男子”吗?而现代女性忍着不适,踩着高跟鞋出现在公共场合不也是屈从于大众审美,或者更精确点说是异性审美吗?所以说将反缠足视为女性解放、男女平等的标志岂不是可笑,因为女性并没有因此得到解放,这根本就是一个不成立的命题,况且如杨兴梅小姐所言,如果说放足之后男女就人格平等,实等于拿脚的形状来衡量女性的人格,而这无意之中仍带有贬低女性的倾向。单纯的提倡或要求放足,其实不是一个明智的做法,这并不单纯是什么所谓的女性解放,女性就此避免了生理上的痛苦。明末清初,追求时髦的妓女渐渐开始放脚,可是伴随而来的是不亚于裹脚时的痛苦,解开裹布后,走路时脚心会剧痛,如果没有人搀扶就一步也挪不了12。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