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实践教学·原(名)著读书报告读书报告题目:政治学眼中的幸福观—读亚里士多德《政治学》有感小组代表人:龙小涛院系专业班级:政法学院14历史一班联系电话:13239935327指导教师:闫丽婷填表日期:2016.4.28《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程组2015年3月1日填写说明1.读书报告的各项内容,要实事求是,认真填写。2.读书报告以3000——3500字为宜,观点正确,段落分明,结构合理,内容充分。3.严禁抄袭,一经发现0分处理。4.按各指导教师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提交电子版或纸制)。5.封皮为4号宋体;表格为5号宋体,表格控制在当页。6.封皮填写:小组成员不超过5人,小组代表人为1人,院系班级和联系电话均为小组代表人资料。7.读书报告正文格式:题目(主和副标题40个汉字以内、4号宋体、加粗、剧中)摘要(200字左右、小4宋体、1.5倍行距)关键词(3-6个、小4宋体,词与词之间用“;”)正文内容(3000-3500字、小4宋体、1.5倍行距)参考文献(6个以内、5号宋体、1.5倍行距)读书报告题目政治学眼中的幸福观—读亚里士多德《政治学》有感完成时间2016年4月21日——2016年4月28日小组成员院、系、班级学号姓名具体分工政法学院14历史一班2014502166龙小涛填写报告,撰写全文同上章钰阅读书籍相关部分同上王银雪阅读书籍相关部分同上戴茜玲查找相关论文资料同上何凌查找相关论文资料读书报告内容简(200字左右)个人“至善”即力求过一种幸福的生活,而政治“至善”的目的即城邦幸福也就是保证城邦内所有人的幸福。亚里士多德城邦幸福的实现就是构建优良的政治体制。中道和正义作为实现城邦目的的途径,遵循以中产阶级为基础的混合政体即共和政体是构建幸福城邦的最终制度。他在其著作政治学中,对人类社会生活幸福的定义和获取展开了描述和阐释。认为首先是个人善的获得,其次是如何践行幸福,实现幸福。在他的政治学中,亚里士多德研究了城邦构建、政治制度、公民的德性培养使得城邦中的公民获得“个人的善”,继而实现城邦政体的幸福。这也是实现了政治学城邦的目的——人的幸福及其实现。本文从公民德行的培养,城邦的构建和政治制度的选择三个方面论述“幸福的获得”。读书报告自我评价100字左右此读书报告的撰写分工明确,强调团队协作精神。所选书籍为经典著作,可读性强。所选题目以幸福观为出发点,以城邦实现所有人的幸福和构建优良的政治体制为目的。对当今社会倡导和谐发展,改革成果惠及全体人民有借鉴作用。立意有深度与思想。结构清晰明了。但在内容上的个人体会和与当今社会实际衔接不够。教师评语教师综合评分题目10分结构30分内容50分摘要文献等10分总评分政治学眼中的幸福观—读亚里士多德《政治学》有感摘要:古希腊伟大的思想家亚里士多德在其著作政治学中,对人类社会生活幸福的定义和获取展开了描述和阐释。认为首先是个人善的获得,其次是如何践行幸福,实现幸福。在他的政治学中,亚里士多德研究了城邦构建、政治制度、公民的德性培养使得城邦中的公民获得“个人的善”,继而实现城邦政体的幸福。这也是实现了政治学城邦的目的——人的幸福及其实现。本文从公民德行的培养,城邦的构建和政治制度的选择三个方面论述“幸福的获得”。关键词:公民德行;城邦构建;政治制度一、公民德行的培养人的全面发展,社会的协调发展是以人对自己思想的认识为前提的。在政治学这本书中亚里士多德提出了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这一命题,围绕这一命题我将一一展开三个方面的论述(人在这里到底是什么含义,人为什么是天生的政治动物,人怎样才能成为政治人)。1.亚里士多德这里所指向的人的含义首先亚里士多德把人与动物相区分,他认为人能够思维,有理性,讲伦理,人能区分善恶,并能用语言区分善恶的,但动物不能,这就将动物与人相区分。同时亚里士多德也区别了奴隶和人。因为亚里士多德所论的城邦文明,依然是奴隶制的社会形态。家庭作为城邦经济的最基本单位,由主人(奴隶主)对奴隶的统治关系所维持,主人役使奴隶从事生产和家务劳动,是支撑整个家庭经济的根本要素。所以他给奴隶所下的定义是“那种在本性上不属于自己而属于他人的人,就是天生的奴隶,可以说他是他人的人”。认为奴隶由于缺乏理智且只能感应别人的理智便只能成为别人的天然财产。所以亚里士多德这里所论及的人是即不包括动物也不包括奴隶的自由人。2.亚里士多德为什么说人天生是政治动物从人的本性来看,人是具有合群性,群居性,社会性的动物。像某些种类的动物一样,人在任何地方都聚合为大于家庭的群体,甚至当他们并不需要相互帮助的时候也力求群聚。其次人是具有利益协调能力,即政治能力的动物。因为在动物中只有人有语言和理性,语言和理性可以用来揭穿利害,因而也揭示了正义与不正义;善与恶。再次人是具有合作精神的动物,亚里士多德认为人是最优秀的动物,这个优秀是因人聚合而成的城邦,就在于以合作为本质的城邦关系。由此可见,人不得不过一种群体生活,只有在各种社会关系中人的本性才能充分的体现。这里的政治关系也就是社会关系。3.人怎样才能成为政治人人成为政治动物的过程就是其自我完善和参与共同体生活以及行使公民权的过程,但这个过程绝不是现代意义上的政治社会化。亚里士多德所提及的这一过程是追求人类幸福的积极过程,要想过上一种幸福优良的政治生活亚里士多德认为就需要通过教育和法治两种途径。这里的追求人类的幸福就是实现“至善”的过程。人的目的,即人可实现的最高善,就是幸福,他通过以人的功能为例,进行了详细的阐释,得出“幸福是灵魂的一种合于完美的现实活动”的观点,并将生活分为三种最主要的类别;享乐生活,政治生活和沉思生活。过着沉思生活,有智慧的人最幸福。成为一个有智慧的人就必须由接受良好的教育并且守法,这里的法泛指一切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我们都知道人的实践活动是有意识有目的的,也就是说人的实践活动是自觉地,因此,人对实践的目的的认知程度,直接制约着人们政治伦理实践的进程与效果。为了达到实践的目的,就必须对公民进行教育。只有加强教育,人们才能认识正义的理念,只有完善法治,人们才能遵守正义的原则。人才能在追求正义中过上至善的生活。到这里我们就可以明确亚里士多德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这一假设最终的落脚点在于说人应该怎样追求一种至善,从而造福于城邦,造福于个人,也造福于未来。二、城邦的构建在亚里士多德看来,人类共同体从家庭——村落——城邦这一过程是自然形成的:所有共同体都是为了某种善而建立起来的,包含了其他所有共同体的城邦追求的是至善。具体而言,城邦是为了种族的延续和满足日常生活的需要形成的共同体;多个家庭为获得更多的生活必须品而联合起来就产生了村落;多个村落为了满足生活需要,以及生活的美满结合成自足或近于自足的共同体,就产生了城邦。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的开篇指出,所有的共同体都是人围绕着某种善而建立旨在追求某种善,他所追求得善一定是最高而最广的;。而城邦是“最崇高、最有权威”的共同体,是“包含了一切其他共同体的共同体,所追求的一定是至善即全体城邦成员的幸福是伦理的最高目的,也应该是城邦的最高目的。城邦幸福,就是追求真正的幸福,即至高而广涵的社会团体合于完美德行的实现活动。城邦的存在是为了“优良的生活”,是为了给人们提高实现善的活动的场所。三、政治制度的选择1.采取以中产阶级为主体的共和制政体亚里士多德说“一个政体就是对城邦中的各种官职尤其是拥有最高权利的官职的某种制度后安排”所谓的最优良的政体就是满足大多数人的至善事物需求的制度。亚里士多德通过取得资格公民人数的多少对现实中的城邦进行划分,他认为城邦就是众多公民的组合,组合而成的公民团体拥有最高管理权,拥有公民权的人数的多寡决定了城邦的政体形式。据此,他把政体分为六种(君主政体、贵族政体、共和政体、譖主政体、寡头政体和平民政体)。但他更倾向于在中道原则的指导下,实现城邦幸福的最佳优良城邦,应该以中产阶级为执政主体,实行共和政体。对于其优点,亚里士多德做了一下论述,中产阶级执政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因为中产阶级与其他一切阶级相比具有其特殊的优越性。首先,中产阶级比其他任何阶级都比较稳定,他们既不像穷人那样企图他人的财务,也不像富人那多得足以引起穷人的凯觐。其次,中产阶级即不对别人抱有任何阴谋,也不会自相残害。他们过着无所忧惧的平安生活。对于共和政体的优越性亚里士多德也做了一下论述。第一,共和政体利于集体智慧,集思广益,作出更优良的抉择。同时,轮番执政,可以使权利流动起来,避免集权。第二,减少了敌对因素。因为在共和政体中大多数中产阶级都能参与到政治管理中,公民能够自由平等的发表自己意见,从而有利于作出优良的选择,2.制度应遵循公平正义的原则。亚里士多德主张公民在赋有德行和政治权力上是平等的,城邦正义就是公民平等,这应是城邦社会制度的基本伦理原则。怎样才能实现最高的善,过一种幸福或说最优的生活?亚里士多德认为,一切技术,一切规划以及一切实践和抉择,都以某种善为目标。人的行为和城邦的目的都向好的方向发展。而且,对于个人和城邦而言,其德行的能力和形式也是相同的,都要通过德行的实践,通过高尚的行为才能达到至善,获得幸福的生活。亚里士多德认为,幸福的生活在于无忧无虑的德行,而德行有在于中庸,对于政治行为的主体——公民和城邦而言,适合德行的生活即符合中庸的生活。中庸成为判断政治行为是否合乎德行的最高原则和标准。这里所讲的中庸我将其看做是公平与正义的原则。亚里士多德认为城邦的政治统治,本质上是自由民对自由民的统治:城邦政治的自由目的是伦理目的就是善,与正义,也就是全邦的公共利益。不能要求自由民在其他一切方面都平等,但公民应有平等的德行,可既做统治者,也做被统治者。他主张在政治上不能以某种技艺或财富的优势要求权力分配上的平等,这种分配必然以城邦个人要素贡献大小为依据。应根据是否实现城邦的善与幸福的最高目的来判断政治的好坏:凡是为着城邦公共利益的政制,都是按照严格的正义原则的正常政体:而仅仅为统治者私人的利益的政制都是错误的、专制的、是正常政制的蜕变。亚里士多德说法律应是正义的,制定法律的人应以合乎美德的立法,最好的表现城邦政治共同体(包括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共同利益,维护城邦社会的共同幸福。法律制定的各种行为的共同准则,要求人们的行为合乎德行,凡是鼓励美德、禁止恶行的便是正确的法律,如果任意制定、悖逆德性的法律便是坏的。总之,亚里士多德政治学中所提到的个人的实现,政治城邦的建立,制度的选取都是为过上一种幸福的生活服务。参考文献:(1)亚里士多德.政治学(M).吴寿彭.北京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2)王晓慧.亚里士多德的城邦幸福论浅析(J).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院,江苏南京(3)钟婧.亚里士多德幸福理论及其当代影响(D).广西:师范大学,2008(4)黄颂杰.权力制衡幸福至善_亚里士多德政治哲学要义(D).复旦大学当代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上海,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