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系统—学术组织的跨国研究尽管有流传比较广的印象,认为高等教育越来越和社会其他部分相互依存,因而严重地处于从属地位,但是看到高等教育部门已经发展了它自己巨大的结构和有界限的程序,可以对某些任务和职能提供一些绝缘作用和强化的盟主地位,还是有益的。高等院校的这种能力不仅包括各集团在系统内部形成它们直接的工作环境的力量,还包括影响世界的力量。知识材料,尤其是高深的知识材料,处于任何高等教育系统的目的和实质的核心。教师的活动:保存和提炼、教授、应用、发现和形成知识。(—都是知识操作,形式不同而已)广义的知识成了实现多种不同目的的共同手段—既用于完成“大众”性的功能,也用于完成“尖子”性的功能;既用于完成工科院校的工作和两年制的教育计划,也用于完成研究性大学和哲学博士的工作。近代高深知识具有若干显著的特征,这些特征所产生的影响遍及整个学术组织。首先,它具有专门化的性质,很久以来就由若干专业组成,且有专业日益增多的趋势。如果各国高等教育要成为高深知识的社会支柱的话,专业的无限聚集就是一件必然的事。虽然各国高等教育系统的涉及范围有所不同,它们却都要负责数量比其他机构部门(包括中小学教育)多得多的学习和应用领域。在一个大的系统中,基础的学科和专业领域至少有50个。随着各大学科分为更细的专业—有些大学科如生物学、经济学、物理学、心理学、法学和医学可以划分为5个以上的专业,一所主要大学的专业数很容易超过200个。专业的这种增长似乎没有止境。相比之下,任何国家的任何公司企业、教会、军队、医院或政府部门都不可能涉及如此众多的“人文学科和自然科学”,更不用说还要尝试包容建筑学、工程学、教学和社会工作了。其他领域的大规模组织集团并不像大学和学院群体拥有如此广泛的知识领土:组成现代政府各执行机构的众多的部门群体与高等院校群体最为接近。原因十分简单:在社会的所有劳动分工中,什么行业的训练内容是在高等教育中进行的,什么行业及其相关的思想和方法体系就被确定为先进的。因此,实用高深知识也必须进入学术系统,与在很大程度上属于学术系统特有的众多的人文学科和哲学学科并肩共存。学术本体的第二个基本特征是它们的自主性程度越来越高,专业与专业之间、专业与中小学所传授的普通知识之间的距离正在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知识领域表现出内在的深奥性和固有的自主性。数学即为一个明显的例子—是其他学科的基础学科,为其他学科大量所用。但是这种联系并非在整个学科系列中一以贯之;即使在相互联系的领域,专家们也各行其道,只关注掌握和使用某一方面的繁杂的思想和方法体系。“因此学术系统的顺利运行成了所有管理中最艰难的管理工作。”第三,发现知识是一项无止境的任务。常规组织机构明显地是作为实现已知、确定的目的的合理手段而建立起来的,然而由于发现知识是一项探索未知世界和不确定事物的工作,要通过常规组织机构对其加以系统化是很困难的。在伯顿·克拉克的经典著作《高等教育系统—学术组织的跨国研究》中,作者从高等教育系统的学术组织视角出发,把高等教育系统看作由生产知识的群体构成的学术组织,以工作、信念、权力三者为高等教育的基本要素并据此分析高等教育运行的规律。伯顿·克拉克认为,高等教育工作按学科和院校单位构成纵横交叉的模式,高等教育系统的各个部门都有自己的规范和价值观形成的学术信念,又从工作组织及其伴随的信念产生各种权利关系,学科和院校单位通过国家、市场和学者的协调形成复杂的学术系统。高等教育中社会价值观的冲突需要进行调整,权力要分享,变革要支持,模糊性合法。伯顿·克拉克的这些论述为我们解读高等教育系统的内部特征,探索高等教育系统的整合与改革实践提供了可借鉴的研究思路与范式。一、伯顿·克拉克对高等教育系统整合的分析伯顿·克拉克认为,在一个无限复杂的世界里,高等教育系统在整合方面遇到许多难以简单描述和解决的困难,高等教育的任务激增,信念繁多,各种形式的权力往不同方向牵拉,各种官僚的、政治的和学术权威的国家权力形式都对高等教育系统的整合起着作用。因此,伯顿·克拉克建立了3个理想的类型—国家体制、市场体制和专业体制,着重分析了国家和市场的结合,讨论国家控制的限度这一重要问题。1.高等教育系统结构:一个从紧密向松散的连续体集中在各个组织如何相互作用进行决策的问题,伯顿·克拉克设置一个“维度”,表示高等教育系统的各部分从紧密向松散的联系。紧密联系的一端是一个一元的结构,具有共同的目标;沿着这个联系体往下移动,发现一个联邦的结构,各单位有着原来不同的目标,但又为共同的目标保持某种正式的联系;再沿着这条线往下移,是一个联合的结构,在这样的结构中,不相同的目标至上,以至各部分之间只有非正式的和准正式的协作;在连续体的远端,是一个“社会选择”的结构,在这样的结构中,没有包括一切的目标,由各自治组织独立进行决策。为了更有效地论述各国的大学和学院,伯顿·克拉克把这一连续体的两端,看做纯粹的国家管理和市场体制。他认为,各国高等教育系统在依赖权力和依赖交换之间存在巨大差别:高等教育系统结合愈松散,对交换的依赖越大。2.高等教育系统体制:一个呈三角形的协调模式随着学术权威的无限权力的增长和潜在活动的增加,伯顿·克拉克把这个从国家权力到市场的各连续体重新调整为国家、市场和学术权威成三角形的协调模式。见图2。在这个“三角关系”里,国家权力代表的是社会集体意志;学术权威则由资深教授及其学者组成,其影响力来自其知识和专业的权威并通过正式(各种委员会)及非正式渠道对教育发展做出种种影响;至于市场,则是个别“消费者”的意愿。三角形的每个角代表一种模式的极端和另两种模式的最低限度,三角形内部的各个位置代表3种成分不同程度的结合。伯顿·克拉克指出,不同国家的高等教育发展各有各的偏向,假若某些国家为高等教育提供大部分或全部经费,国家对于高等教育的控制便因此而提升;反之,如果以市场或非国家领域所扮演的角色为主体的话,国家对于高等教育的影响便减弱。如果我们把影响高等教育运行因素归结为市场调节和政府计划指导这两方面的话,那么美国属于以市场调节为主的高等教育体制。伯顿·克拉克认为:“在世界几个主要先进国家的高等教育系统中,美国的系统是最缺乏组织的,几乎完全是一种相互之间自由竞争的市场。”与美国以市场调节为主的高等教育体制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欧洲大陆许多国家实行与政府计划指导为主的高等教育体制,重要特征是大学的经费主要来自政府的财政拨款,并且实行免费或低收学费的制度。二、高等教育系统整合分析对高等教育改革的启示1.变化中的“大学、政府与市场”关系伯顿·克拉克把政府与大学的关系分成两类:国家控制模式(statecontrolmodel)和国家监督模式(statesupervisingmodel)。国家控制模式常见于欧洲大陆的大学体制中,以理性计划的控制见长,国家通常对大学行使全面而强有力的控制,国家教育部门直接管理入学标准、课程设置、学位授予、考试制度、教职员的聘用和薪酬;国家监督模式来源于英国和美国传统的大学体制,大学以自我管理为主,国家对高等教育影响较小,国家的主要角色是监督大学确保学术水平和素质,保持大学的问责性,在这一模式下,资深教授有相当大的权力,每一所大学自行招生,自行聘请教员,自行决定课程。政府的职能,决定了它必然要关注大学、调控市场。1994年伯顿·克拉克对一些发达国家的高等教育系统做了比较之后认为:“不论这些高等教育系统规模大小如何,是集权化的还是分权式的,随着成员数目的增加和任务的繁多,市场调节的作用也在扩大。1998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在发表《重整高等教育》报告中指出,当前高等教育应进行管制模式的变革,大力提倡“还政于高等院校”,并鼓吹“放权力”,并赋予院校“自主性”,期望国家(政府)对高等院校的管制要以微观调控转为宏观调控。美国高等教育市场调节的作用尤为明显和突出,非国家乃至市场力量不断注入高等教育领域,造成“三角关系”的重整和再定位。长期以来,高等教育作为一种准公共产品,由政府垄断生产提供,市场力量和社会自治力量很难介入,政府与学校之间形成封闭关系。凯恩斯主义支配下的福利国家制度在西方发达国家的普遍推行,使教育被视为公共事业,各级政府是高等教育经费的主要承担者,大学因有政府稳定而较充分的财政支持,无须对高等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率、学生、社会和企业的要求做过多关注。20世纪70年代以后,新自由主义应运而生,对凯恩斯主义的“全能政府”进行了猛烈批判,主张利用市场力量来改善政府服务功能,把市场因素和企业家精神引入政府管理中。新自由主义主张缩减政府规模、尊重市场机制,导致了西方各国“以市场为取向”的高等教育改革,使大学不得不面向市场,在其办学过程中引入市场机制。“大学、政府与市场”三者关系的冲突使得以政府为中心的发展模式和以市场为中心的发展模式都不能有效地解决发展问题,应当对三者关系进行调适。我国高等教育结构是按苏联模式确立的,在苏联模式影响下的大学与国家关系是一种高度集权的国家控制模式的大学与政府关系,政府是统制型的政府,其特征是政府无时无地不在,享有至高无上的权威,且通过行政手段对大学运行模式进行强控制:政府不仅是高等教育的主要投资者,而且是高等教育的办学者和直接管理者,政府排斥社会自治力量的介入,学校之间缺乏竞争机制,政府的资金投入与高校教育质量的改善之间并不成正比,因此,政府应该如何放权,政府让渡出来的权力如何在学校、社会、市场之间进行合理配置,及政府、大学与市场的权与责应如何重新界定,成为一个新的研究课题。随着经济体制和社会结构变迁,旧的大学管理体制亦不能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从现代的公司到大学直至基层的社区,如果要高效而有序地运行,可以没有政府的统治,但却不能没有治理”。政府通过放松国家控制和扩大高等院校自主权来改变大学治理模式,高等教育与国家关系的模式正由国家控制型向国家监督型转变,即从紧密向松散逐渐演变,“大学、政府与市场”关系发生了深刻变革:出现了影响、制约大学发展变化的3种既互相联系又互相制约的政府力量、市场力量、大学力量;出现举办者、办学者、管理者三大教育主体角度和职责分化,政府部门和公共组织来提供教育,市场以营利性行为为基础的教育贸易市场提供教育服务。2.“大学、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调适任何单一力量对大学的极端控制都是危险的,最稳定和平衡的力量制约关系应该是三角模式。正如伯顿·克拉克所总结的那样,高等教育的协调发展应该是政府、市场及学术寡头3种力量平衡的结果。所谓协调,就是将高等教育的各个部分加以整合,使之形成系统,从总体上说来,存在着政治的、官僚的、专业的和市场的这4种协调类型。克拉克认为,前三者是权威形式,管理者利用这些协调手段来管理高等教育组织,而市场形式是一种相互作用的类型,具有与前三者不同的性质。由于每一种途径会产生反应停滞或反应失败,都只能在一定时期和一定范围内发挥作用,具有局限性,因此要综合运用多种途径,使之互相补偿。我国现代大学制度是从西方引进的,以追求真理为己任的西方大学精神在具有“学在官府,以吏为师”传统的我国先天不足,大学的发展受到行政力量过多的干预。在市场经济日益发达的今天,市场力量介入大学已是必然,如果不加干预的话,市场有可能成为大学发展的主导力量。因此,政府职能决定了它必然谋求将“市场与大学”关系纳入政府有效管理范畴之内,构建有利于政府职能发挥的“政府、市场、大学”三者关系的新架构;同时,“市场失灵”的弊端又使它不可能脱离政府的调控,为了防止“市场与大学关系”中的“市场失灵”现象,必须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传统的“象牙塔精神”在无孔不入的市场面前显得有些脆弱,有被市场力量消蚀的危险,大学追求真理的传统精神,只能部分消解市场的消极影响。市场经济体制改变了大学的社会地位和运行环境,政府难以在大学中扮演供应者的角色,而是向服务购买者与协调者的角色转移。政府可以是教育资源的供给者,但不应同时又是管理者,如果这样,必然形成教育垄断,从而扼杀教育活力;相反,如果政府仅仅是教育资源的提供者,而让作为独立法人的办学者为争取这些资源进行公开、公平的竞争,就会最有效地发挥其投资效益,提高教育质量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