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净化网络环境,网络侵权新规出台正当其时今后在微博微信上“随手转发”要注意,如果所转发信息侵害他人权益,转发者有可能也要担责,尤其是网络大V。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了非法删帖、网络水军等责任承担问题,该司法解释10月10日开始施行。随着科技的发展,我国互联网用户增长迅速,渐成井喷之势。截至2013年12月,网民规模就已经达到6.18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5.8%。仅就新浪微博来说,其自2009年8月开始推出以来,用户数量就一直在大规模增长,到2013年12月月活跃用户(MAU)数量和日活跃用户(DAU)数量甚至已经分别达到1.291亿和6140万。当然,这一方面说明了中国科技的发展,一方面也说明越来越多的的民众享受到了科技发展带来的红利。只是科技是一把双刃剑,互联网的发展也不可避免地衍生出了种种问题。依靠互联网络,网民在信息交流方面虽然可以享受时效性、互动性等红利,但由于监管、制度等方面的漏洞,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也常常会不自觉地沦为违法行为的发源地,诸如网络谣言泛滥、人肉搜索猖獗等等,都曾让人受伤不已。如今最高人民法院公布《规定》,不仅有利于规范网络侵权案件审理,也有助于净化网络环境,保护网民的合法权益。举个例子来说,现今网络中充斥着“性爱”、“暴力”、“罪恶”等字眼的“标题党”横行,简直令人不厌其烦。这种“标题党”不仅严重污染了版面,浪费了网友的时间,欺骗了网友的感情,甚至还会使网友因为欺骗错过真正有价值的信息,造成“狼来了”的悲剧。此次《规定》就对这一备受诟病的“标题党”现象做出规范,明确表示修改标题导致其与原文意思不符应为侵权,真不啻于网民的一大红利。另一方面,一些网络大V在微博上呼风唤雨,将好好的互联网搞的是乌烟瘴气,也引来民众强烈不满。前不久微博账户@悍匪v发布的一条附图微博就将湘乡交警正常执法炒作成“麻袋拖尸灭迹”,掀起了互联网的“腥风血雨”,让人见识到了大V的“魔力”。事实上,这些“大V”由于粉丝众多,其一举一动都可能对受众造成深远影响,无疑要求其承担更多的法律义务。《规定》的内容之一,就是要求“大V”做到开口有尺度落笔有底线。互联网虽是虚拟世界,但其早已和现实社会密不可分,亦应纳入法治王国的领地。对网民与网站而言,以法律法规为底线,明确在互联网中哪些是可以做的,哪些是被限制的、禁止的,进而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已不仅仅是文明上网的一部分,更是依法治网的应有之义。如今《规定》出台就表明了相关部门完善法律、教育·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依法治网的决心,是在想方设法让网民与网站知晓自己的权利与义务,从而使得网络行为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互联网虽然是一个相对自由的虚拟空间,但决不是让人沉溺低级趣味的泛滥之所。不管是大V还是普通网民抑或是媒体工作者,其都应抛弃低俗心理,做到对自己的受众负责,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秉持良知与常识,维护互联网信息的真实性,合力建设绿色安全文明的互联网生态。若“大V”讲事实,网站讲道德,网民讲诚信,则网络环境就会少一些病态多一些互信,每个人都能因此真真正正享受到网络发展带来的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