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项目安全管理业务指导书2015-12-25发布2015-12-26实施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Q/CSG411002-2011Q/CSGQ/CSG433014-20151目录1.业务说明..............................................................................................................................错误!未定义书签。2.适用范围..............................................................................................................................错误!未定义书签。3.引用文件..............................................................................................................................错误!未定义书签。4.术语和定义..........................................................................................................................错误!未定义书签。5.管理要点..............................................................................................................................错误!未定义书签。6.流程步骤及说明..................................................................................................................错误!未定义书签。7.附则.....................................................................................................................................错误!未定义书签。2基建项目安全管理业务指导书1业务说明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重点防范人身伤亡事故发生,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业务指导书。2适用范围本业务指导书适用于纳入公司基建投资计划的工程项目,其他工程可参照执行。3引用文件见附录B。4术语和定义无5管理要点5.1管理目标规范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有效控制安全风险,培养安全文化氛围,杜绝发生人身事故。5.2管理要求5.2.1公司基建部5.2.1.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程、规范,贯彻落实公司综合性安全生产规定;负责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在基建领域的建设、运行和持续改进,组织制定基建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和作业标准。5.2.1.2负责公司基建项目承包商安全管理和施工作业安全风险管理。5.2.1.3负责公司基建项目安全管理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评价;组织推进安全施工标准化。5.2.1.4参与基建项目安全事故事件的应急处理与调查,并依据责任按规定对承包商进行考核评价。5.2.2分子公司基建部5.2.2.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程、规范,执行公司综合性安全生产规定、基建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和作业标准;负责组织所属单位落实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35.2.2.2负责本单位基建项目承包商安全管理和施工作业安全风险管理。5.2.2.3负责指导、监督和组织所属单位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评价。5.2.2.4负责本单位基建项目安全事故事件的上报,参与或配合事故事件应急处理和调查。5.2.3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5.2.3.1建设单位对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负全面管理责任。5.2.3.2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程、规范,执行公司安全生产规定、基建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和作业标准;负责本单位(项目部)落实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5.2.3.3负责本单位基建承包商安全管理和施工作业安全风险管理。根据实际情况组建安委会,定期组织召开安委会会议,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的安全管理问题,落实承包商安全管理。5.2.3.4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评价。5.2.3.5负责本单位(项目)基建项目安全事故事件的上报,参与或配合事故事件应急处理和调查,提出责任承包商处理意见。5.2.4监理单位(项目部)5.2.4.1监理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履行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职责。5.2.4.2执行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规定、基建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和作业标准。5.2.4.3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监理工作制度,编制含有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明确监理人员安全职责以及相关工作安全监理措施和目标。5.2.4.4监督施工项目部落实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在项目现场的具体实施,审查项目施工过程中的风险辨识、评价及其控制措施是否满足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的要求。5.2.4.5执行或参加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评价,提出整改措施,督促责任方落实。5.2.4.6负责本基建项目安全事故事件的上报,参与或配合事故事件应急处理和调查。5.2.5施工单位(项目部)5.2.5.1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组织施工,对其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责。5.2.5.2执行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规定和基建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和作业标准;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负责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管理体系,定期召开或参加安全工作会议,落实上级和项目安委会、业主、监理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工作要求。45.2.5.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5.2.5.4履行劳务分包安全管理责任,将劳务派遣人员、临时用工人员纳入其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措施,加强作业现场管理和控制。5.2.5.5负责落实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有关要求,施工前开展作业风险评估,执行安全施工作业票,组织施工队(班组)“站班会”,落实预控措施。5.2.5.6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5.2.5.7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建立现场应急体系,编制各类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5.2.5.8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事件。参与并配合基建项目安全事故事件调查和处理工作。6流程步骤及说明6.1建立健全基建安全生产责任制6.1.1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依法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6.1.2建设单位每年对业主项目部进行安全生产方针宣贯,业主项目部向基建项目参建单位传达企业安全生产方针。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应根据项目实际及相关要求,组建项目安全管理委员会。6.1.3业主项目部应建立基建项目安全生产信息沟通机制,定期召开项目例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重大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检查安全工作目标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落实情况;检查、了解各施工项目和各工种、工序的安全文明施工等情况。6.1.4工程项目正式开工前,业主项目部组织参建方(监理、设计、施工)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或安委会会议,研究、制订和监督落实基建项目安全管理要求及风险预控措施。6.1.5业主项目部应对由施工单位编制并经监理单位审查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批。重点核查是否符合管理要求,核实安全文明施工、环保措施,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及安全5文明施工总体策划是否满足施工要求。6.2基建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建设6.2.1基建项目推行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公司各级组织机构应将基建项目安全管理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基建项目建设单位应达到公司或各分子公司当年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认证目标。6.2.2地市供电局按照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思想方法开展基建项目管理,对基建项目中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建设落地进行过程评估和跟踪管理。公司将基建项目管理纳入地市供电局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审核。6.2.3建设单位和业主项目部应定期督促、检查项目实施过程中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的应用和运转。6.2.4公司直属施工、监理承包商必须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并接受公司体系审核。公司鼓励项目各参建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认证。建立基建承包商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等级和日常履约表现的考核挂钩机制,并定期发布考核结果。6.2.5项目采购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通过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认证且等级高的服务商。6.2.6公司基建项目承包商应符合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要求,围绕风险管控流程,将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估、风险控制措施的制定、过程管控、风险回顾等环节落实到施工全过程。6.2.7业主项目部在工程项目合同实施前对承包商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双方责任、工作/许可程序、可能风险及应对措施、应急程序、人员条件/培训、安全检查、现场标识与环境、安全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施工机械与设备等。交底人与被交底人必须签字确定。6.2.8承包商安全教育培训管理6.2.8.1公司基建项目推行项目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承包商主要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带电作业等人员必须取得国家或行业认可的资格证书。6.2.8.2承包商应统筹组织本单位与分包单位作业人员开展进场前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场作业。6.2.8.3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6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6.2.9基建项目严禁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有关具体要求另行规定。6.3基建项目作业安全风险管理6.3.1风险辨识与评估6.3.1.1建设单位和业主项目部应针对不同类别的项目,完善项目风险库。风险识别和评估应随着项目进程和作业活动开展。6.3.1.2业主、监理项目部负责工程项目的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指导施工项目部开展项目作业风险的识别、评估和控制工作,对项目安全风险实施全过程动态管理。6.3.1.3项目参建单位应按照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要求和方法,结合《电网建设施工安全基准风险指南》,对项目风险进行辨识、评估和分级控制。6.3.1.4当作业条件发生变化时,业主项目部应督促施工单位针对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风险,根据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要求和方法重新对项目风险进行辨识、评估,采取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降低作业安全风险。6.3.2风险管理计划6.3.2.1风险管理计划原则由业主项目部督促施工项目部编制。6.3.2.2项目风险管理计划须随着项目进程所开展的风险辨识和评估结果的更新而调整。6.3.3风险控制6.3.3.1项目风险控制应严格执行项目风险管理计划中预定的应对措施。项目风险应对措施应依据先进技术应用、作业环境变化等情况持续改进。6.3.3.2项目风险实行分级管控。基建承包商应按结合现场实际全面开展项目风险控制工作。6.3.3.3业主项目部、监理项目部应督促施工单位(施工项目部)开展施工作业前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并重点关注基坑开挖、土方(隧道)开挖、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起重机械安装、吊装、拆卸、跨越、带电作业等作业。6.3.3.4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专项施工方案以及对评估为高风险和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