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公司委托资金保管协议合同编号:2本合同由以下各方订立:委托人(以下称“甲方”):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管理人(以下称“乙方”):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保管人(以下称“丙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秦晓联系电话:0755-83198888鉴于:甲方作为委托人,委托乙方为其委托资金的管理人,将自己合法所有的资金委托乙方进行管理;委托丙方为其委托资金的保管人,保管其上述委托资金。乙方和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为明确委托人、管理人、保管人三方在委托资金管理和保管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确保委托资金安全,保护甲、乙、丙三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规定,本着自愿、有偿、诚信的原则,三方经平等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委托资金、投资范围及期限1.1委托资金:本合同所称委托资金是指甲方在丙方指定营业机构开立的委托资金3保管账户项下的资金。1.2委托资金的金额:委托资金的币种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1.3委托资金的投资范围:1.3.1投资目标1.3.2投资限制1.4乙方应按第1.3条确定的投资范围进行投资。乙方可以根据法律变化或市场情况对第1.3条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投资范围在甲方确认后立即生效。乙方应按修改后的规定履行职责。丙方对于第1.3条款确定的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不承担监督和核查的责任。1.5委托期限委托期限从委托资金全部进入保管账户之日起开始,至本合同终止或甲方清算完毕时终止。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2.1甲方的权利2.1.1有权根据本合同的规定监督乙方和丙方对委托资金的管理和保管情况。2.1.2有权向乙方和丙方查询委托资金财务状况、交易记录。2.1.3根据本合同规定,每年从丙方获取《保管报告》(附件四)。2.1.4本合同终止后20个工作日内,获取乙方出具的《清算报告》。2.1.5获得委托资金投资收益。2.2甲方的义务2.2.1保证有完全的权利将本合同项下资金委托乙方管理和委托丙方保管。2.2.2承诺并保证委托资金来源及用途的合法性,保证不存在任何其他权利限制或妨碍乙方对该受托财产的管理权、丙方对该委托资金的保管权的情形,甲方在本合同项下对乙方和丙方的委托不会为任何其它第三方所质疑。2.2.3保证提供给乙方和丙方的一切材料及资讯均为真实、完整、准确、合法,4没有任何重大遗漏或误导,否则由此给乙方、丙方及委托资金造成的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2.2.4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将委托资金划至委托资金保管账户,并及时、全面地向乙方和丙方提供有关文件和投资限制的资讯。2.2.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与乙方、丙方协商一致,甲方不得撤销委托资金保管账户,亦不得挂失、更换账户预留印鉴,否则由此给委托资金及乙方、丙方造成的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2.2.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与乙方协商一致并告知丙方,甲方不得将委托资金用于任何目的的质押或担保,否则,由此给委托资金及乙方、丙方造成的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2.2.7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丙方支付保管费,并依法缴纳各相关税费。2.2.8承担因甲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或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给乙、丙方造成的损失。2.2.9法律法规及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3.1乙方的权利3.1.1按照本合同规定,对委托资金及其投资形成的资产进行管理。3.1.2按照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收取管理费、业绩报酬。3.1.3对丙方的保管业务行使监督权,发现丙方的保管业务违反本合同及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时,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丙方,并及时向甲方报告有关情况,监督丙方改正有关操作。如丙方未能在乙方规定的合理时间内,纠正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单方面提出解除本合同。3.2乙方的义务3.2.1承诺并保证拥有完全的能力及授权以及监管机构要求的相关资质接受甲方委托从事委托资金的管理业务,否则由此给甲方、丙方及委托资产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并且甲方不得因此要求丙方承担任何相关的责任。3.2.2保证提供给甲方和丙方的一切材料及资讯均为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没有任何重大遗漏或误导,否则由此给甲方、丙方及委托资产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53.2.3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委托资产。3.2.4定期向甲方报送《中期报告》、《年度报告》。3.2.5复核丙方出具的《保管报告》。3.2.6本合同终止后2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和丙方出具《清算报告》。3.2.7为委托资产单独设立会计账册,进行会计核算。3.2.8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保存委托资产的会计账册、凭证、交易记录、重要合同等重要文件。3.2.9承担除3.1.3原因外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或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给委托资产及甲方、丙方造成的损失。3.2.10法律法规及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四条丙方的权利与义务4.1丙方的权利4.1.1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对委托资金保管账户项下的资金进行保管。4.1.2按照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收取保管费。4.1.3发现甲方或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规定、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4.2丙方的义务4.2.1在丙方能力及已知信息范围内保证提供给甲方和乙方的一切材料及资讯均为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没有任何故意重大遗漏或误导。4.2.2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存放在委托资金保管账户的委托资金,对委托资金保管账户的资金根据本合同的规定进行划拨和清算。4.2.3为委托资金单独设立会计账册,记录资金划拨状况。4.2.4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期限,保存委托资金的会计账册、凭证、记录等重要文件。4.2.5每年度终了6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和乙方报送《保管报告》。4.2.6本合同终止且收到甲方向乙方、丙方出具的对乙方出具的《清算报告》的书面确认书后,据以办理委托资金的移交。4.2.7承担除4.1.4原因外因丙方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给委托资金造成的损失。第五条账户开立和委托资金保管65.1保管账户开立在丙方充分配合下,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在丙方指定的营业机构开立银行存款账户作为本合同项下委托资金保管账户,账户名称:,保管账户预留印鉴为甲方财务专用章、乙方授权人印章、丙方授权人印章。上述印章由三方分别指定专人保管。委托资金的一切货币收支活动均通过保管账户进行。在委托保管事项存续期间,未经丙方书面同意,不得撤销保管账户,亦不得更换预留银行印鉴,否则由此造成的委托资金损失的,丙方免责。5.2委托资金保管甲方应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本合同第1.2条项下的委托资金划拨到在丙方开立的保管账户。丙方负责保管账户内的委托资金。第六条划款指令6.1乙方对划款指令人的授权与变更乙方应事先向丙方提供书面授权文件(附件一),内容包括划款指令人(乙方授权人)、权限、预留印鉴及划款指令人印章或签字样本(丙方确认划款指令人身份的方法见第6.4.2条)。乙方向丙方发出的授权文件应加盖乙方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文件在丙方收到并审核无误后向乙方电话确认后立即生效。乙方更换划款指令人、更改或终止对划款指令人的授权,应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丙方,该通知应由乙方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同时,乙方向丙方提供新的划款指令人、权限、预留印鉴或签字样本。授权变更文件自丙方收到并向乙方电话确认后次日生效。乙方和丙方对授权文件负有保密义务,其内容不得向划款指令人及相关操作人员以外的任何人泄漏。6.2划款指令的内容乙方发送的资金划款指令应写明收款人名称、账号、开户行、支付时间、金额、资金用途等。6.3划款指令适用范围乙方发送的划款指令仅限于投资、投资收益分配和相关税费、管理费、业绩报酬、保管费的支付。6.4划款指令发送、确认及执行的程序76.4.1.划款指令发送乙方以传真方式向丙方发送划款指令,乙方划款指令的发送应给丙方预留足够的审核、操作时间。乙方向丙方发送指令的同时应提供相关合同、交易凭证或其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乙方对该等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对于乙方划款指令人依本合同约定程序发出的指令,甲方均不得否认其效力。指令发出后,乙方应及时以电话方式向丙方确认。对于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指令,丙方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书面通知乙方改正,同时报告甲方。6.4.2划款指令的确认丙方应指定专人接收乙方发出的指令、并从表面形式上验证指令是否有效,包括:指令的要素是否齐全、印鉴是否与划款指令人预留的授权文件内容相符,以及资金账户中余额是否足够等。若发现划款指令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或账户余额不足,丙方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报告乙方。6.4.3划款指令的执行丙方对经表面审核无误的有效划款指令应在指定的合理时间内执行,不得延误。指令执行完毕后,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将相关凭证回传给乙方。乙方在发送指令时,乙方应给予丙方留出执行指令所必需的时间。若因乙方未给予丙方必需的执行时间致使丙方无法及时执行指令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丙方予以免责。反之,因丙方原因没有及时执行指令,由此给甲、乙方造成的损失由丙方承担。丙方记录本保管账户项下资金往来情况。第七条税费开支7.6委托资金投资、委托资金划拨所发生的交易费、印花税、手续费等相关税费,作为交易成本直接从委托资金中扣除。应当由委托资金承担的其它税费,按照法律、行政法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直接从委托资金中扣除。7.7甲方、乙方和丙方应就其各自的所得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另行依法纳税。8第八条收益分配与亏损分担第九条合同期满清算9.1本合同终止后2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和丙方出具《清算报告》。9.2甲方应在接到《清算报告》后2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和丙方出具书面确认意见。甲方在接到《清算报告》后20个工作日内未向丙方出具书面确认意见的,视为甲方对《清算报告》无异议。9.3丙方在收到甲方对《清算报告》的书面确认后,应根据乙方指令向甲方指定账户划拨委托资产中的现金,协助甲方办理本合同项下保管账户销户事宜。第十条保密甲方、乙方及丙方在此承诺:对于依据本合同所获得的所有关于甲方资产状况,委托资金运作明细,乙方资金管理方针和策略,丙方资金保管业务工作程序、规章制度、技术系统、收费标准、乙方尚未公开的其他信息等内容严格保密,并责成全体雇员以及任何有可能接触到上述机密的人员保守秘密。未经各方书面事先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上述机密。但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在国家机关或相关监管部门要求的情况下除外。第十一条文件档案的保存在本合同有效期及终止后10年内,乙方、丙方各自完整保存有关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交易记录等。第十二条违约责任由于任何一方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或造成其他相关方损失的,由有过错的一方就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若各方均有过错的,则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各自承担应负的责任。9第十三条免责条款13.1丙方对甲乙双方委托投资安排、投资行为或投资项目的合法合规性、是否符合合伙协议及本协议约定的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不负审核责任,相关责任由甲、乙双方承担,丙方责任仅限于根据本合同的要求保管在丙方营业机构开立的委托资金保管账户内的现金资产。13.2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行使相关权利义务后,对于委托资金投资产生的风险不承担责任。丙方的义务及责任以本合同确定的保管事务为限,对保管事务之外的事宜所产生的风险和损失概不承担责任,不因其他当事人的违约行为与其他当事人承担连带责任。丙方的保管范围仅限于对委托资金保管账户中的现金,对于乙方运用委托资金保管账户中的资金进行股权性、债权性投资形成的股权性、债权性资产及其实物证券、权利凭证等不负有保管责任,乙方自行承担对股权性、债权性投资形成的资产的保管责任。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行使相关权利义务后,对于委托资金的损失不承担责任。13.3甲方承诺并保证其交付委托资金的合法性,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甲方所交付的委托资金之合法性的原因所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乙方和丙方不承担责任,若由此给乙方和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13.4因甲方的债权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委托资金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或委托资金保管账户内的资金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乙方和丙方不承担责任,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