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沈阳农业大学统战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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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沈阳农业大学统战工作制度高校统战工作是全党统一战线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是高校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的历史时期做好高校统战工作和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当前我校统一战线工作的范围是: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归国留学人员,归侨侨眷,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少数民族等。工作重点是进一步做好有代表性、有影响的党外知识分子工作。主要工作任务是:争取人心,凝聚力量,组成更广泛的爱国爱校统一战线队伍,为实现学校“十一五”规划目标发挥更大作用。在统战工作中要切实执行党对统一战线的政治领导的原则;坚持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原则;坚持统一战线为党和国家中心任务服务、为学校中心工作服务的原则;坚持大团结、大联合主题的原则;坚持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原则;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坚持照顾同盟者利益的原则。为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有关统战工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统战工作,根据中发〔2005〕5号文件、辽委发﹝2005)29号文件和辽统发〔2005〕1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2006年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制定统战工作制度。一、专题会议制度(一)学校党委把统战工作列入每学年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每学期至少有一次议题,专门研究统战工作,及时听取统战部门的工作汇报,总结经验,指导工作,解决存在问题。(二)学校党委指定一位领导分管统战工作。主要领导经常过问和指导学校统战工作,模范执行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亲自参加统一战线的重要会议和活动,督促检查并帮助解决开展统战工作的实际问题。二、交友联系制度(三)学校党委成员分工与学校各民主党派主要负责人和无党派代表人士交友联系,经常了解他们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听取他们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校属各级党组织负责人也要与本单位、本部门的民主党派负责人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建立交友联系制度。(四)各总支(直署支部)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统战委员。(五)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注意与本单位、本部门党外知识分子中的代表人士和重点人物保持联系,重点做好有代表性、有影响的党外知识分子工作。要关心他们的冷暖,倾听他们的呼声,发挥他们的作用,与他们成为挚友和诤友。三、征询意见制度(六)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情况通报恳谈会,由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通报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情况,邀请民主党派、侨联负责人、无党派代表人士、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广泛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七)对关系学校发展的重要规划、重大举措和重要人事安排,在决策、实施前注意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尤其要重视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八)扩大民主党派的知情范围和参与程度。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情况,学校党委不定期地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深入听取意见和建议。或视情况委托统战部随时召开各种专题座谈会、谈心会、征求意见会。会议议题事先通知与会人员。学校党委对会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处理情况应及时向有关人员反馈。(九)每学期召开的总结和布置工作的学校中层干部会议,邀请各民主党派主委和侨联主要负责人参加,为他们知情出力建言献策提供机会和方便,共同搞好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四、学习调研制度(十)每年组织民主党派、侨联负责人、无党派代表人士进行一定范围的专题学习。统战部负责人可应邀参加民主党派基层委员会、总支(支部)的学习讨论,共同学习提高。(十一)学校基层颁发的文件,可根据需要发至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以便民主党派组织学习和阅读,并为党派成员建言献策知情出力提供必要的条件。(十二)运用多种形式切实开展统一战线的宣传教育工作。校报、简报、广播电台等根据需要开设专栏宣传党的统战方针政策,报道统战工作动态和民主党派、侨联的活动,表彰统战成员教书育人、统战理论研究等先进事迹。向上级和有关部门及时反馈统战工作信息,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十三)结合工作实际和上级布置,认真抓好调查研究工作和支持党派立项的调研活动。要有目的、有重点地深入了解和分析党外知识分子的思想状态和发展趋势,有计划地组织个人或课题组,对学校和社会上热点、难点问题以及统战工作方面的理论政策问题作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争取形成符合实际、有说服力的调查报告或论文提供上级和有关部门参考,促进统战工作的顺利开展。(十四)认真组织统战理论研究工作。要采取各种有效方法和奖励措施,坚持抓好学校统战理论政策研究,不断提高统战理论研究水平,以推动和创造性地开展高校统战工作。(十五)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民主党派干部、归侨侨眷参观考察,以开拓视野,交流经验,活跃身心,增进了解,加强团结,更好地发挥应有作用。五、培养举荐制度(十六)要有目的、有计划地选送民主党派后备干部和有关成员以及无党派代表人士,参加省、市社会主义学院组织的各种进修班、培训班的学习,不断提高参政党成员的政治素质。(十七)认真做好党外人士的考察培养和选拔任用工作。统战部要与组织、人事部门加强联系,互相沟通,紧密合作,建立必要的民主党派干部和后备干部档案。把民主党派后备干部培养纳入学校干部培养工作计划。学校、学院两级后备干部要有党外人士。对具备任职条件的优秀党外知识分子,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把他们选拔到学校各级领导岗位上来。(十八)认真做好优秀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工作。对符合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市、区、局(厅)级有关领导的优秀党外知识分子,应及时做好考察举荐工作。六、支持协助制度(十九)保持宽松稳定、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是多党合作的需要。对已担任学校各级领导职务的党外干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积极支持和关心他们的工作,团结协作,合作共事,保证他们有职、有权、有责地发挥积极作用。(二十)要协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包括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帮助民主党派成员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发挥参政党成员应有的积极作用。(二十一)对民主党派组织提出的发展人选,统战部应适时与中共党组织沟通,支持和配合民主党派做好考察和政审工作,同时要支持一些优秀的党外知识分子加入民主党派组织,以便加强民主党派组织的建设。(二十二)要为学校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员提供工作方便,积极支持他们的工作,让他们在各级人大、政协和党派活动中,认真履行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等职能,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七、交流评比制度(二十三)要协助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之间、民主党派基层组织与中共基层组织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促进党派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合作。(二十四)要注意了解和掌握各民主党派组织和成员,在党派工作以及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及时做好评比、表彰工作,以促进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和提高成员素质。八、经费保障制度(二十五)学校每年对民主党派和侨联的活动经费给予保证,以确保开展工作的基本需要。对参加人大、政协以及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重要考察活动、大型活动和会议,应给予帮助和支持。(二十六)要关心和支持民主党派和侨联开展活动。民主党派和侨联组织的外出参观、联欢、茶话会等活动,由统战部酌情统筹协助提供必要的交通工具、活动场地和一定的经费支持。(二十七)对担任民主党派基层委员会、正副主委、支部正副主委、侨联正副主席、给予一定的津贴补助。(处级领导干部除外)(二十八)学校要为民主党派和侨联安排适当的活动室或联合办公室,以方便开展工作。要切实帮助解决民主党派成员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九、海外联系制度(二十九)要充分发挥侨联会、校友会等团体组织和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积极作用,充分利用他们与海外联系广泛的优势,积极开展教育、科技、文化、艺术等方面的交流和合作,团结一切支持祖国统一和关心教育的有识之士,为引进智力、引进先进的科学技术、管理技术和人才牵线搭桥,为办好学校出力。(三十)要广泛宣传和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积极落实各项侨务政策,热情关心归侨侨眷的工作和生活,引导他们为社会主义建设和祖国和平统一大业作贡献。(三十一)要热情做好归侨侨眷的工作。在归侨、侨眷和出境定居人员出国(境)前和回来后,要给予关心,努力帮助他们克服实际困难。每年新年或圣诞节前夕向海外眷属邮寄贺卡表示慰问。(三十二)要积极做好海外统战工作,大力拓展海外联谊的渠道和方式,要热情向他们宣传国内改革开放的大好形势,主动配合国家、省、市有关部门,为海外留学人员施展才华报效祖国提供发展空间和创业平台,鼓励和引导海外优秀人才回国工作或为国服务,充分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共同为科教兴国、振兴中华做出贡献。十、统筹协调制度(三十三)学校统战部是学校党委负责统战工作的职能部门,要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统战部门的直接领导下努力当好党委的参谋和助手。积极、热情、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切实履行“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的基本职能,做好“争取人心,凝聚力量”的工作。(三十四)统战部负有作好学校统战工作的重要职责。要建立健全精干、统一、高效的统一战线工作机制。统战部应将统战工作的新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争取各部门的支持配合。各职能部门处理涉及统战侨务政策的事项或制定相应文件应与统战部商量。(三十五)统战部要深入了解学校统战工作的全面情况,研究分析统一战线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准确反映党外人士的意见和建议,自觉做好统战工作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情况的调查,认真提出开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三十六)统战部要善于与党外人士交朋友,善于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多办实事。要注意做好少数民族知识分子的工作和慎重处理涉及宗教、民族的有关问题,努力把统战部办成党外人士之家。(三十七)统战干部要全面提高政治、理论、业务素质。要发扬统战工作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要善于求同存异、体谅包容、平等待人、协商办事,努力使自己具有坚定的立场、民主的作风、广博的知识、创新的精神,成为深受党外朋友欢迎的合格的统战干部。(三十八)联席会议制度1、学校坚持邀请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侨联负责人参加学校有关重要会议和定期召开联席会议。2、联席会议的职能是通报情况,沟通信息,反映意见,分析动态,协调工作。3、学校举行的有关重要会议和庆典,如党代会、教代会、校庆等重大的纪念活动都应邀请民主党派负责人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参加。4、党委统战部要定期召开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物、侨联负责人的联席会议,就学校的有关规划、计划、总结、学科建设等重大问题和决策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5、联席会议每学期至少一次,如遇重要事项应根据情况适时召开会议。(三十九)工作通报制度1、为使各民主党派负责人和党外代表人士及时、准确了解学校工作和上级的有关精神,按照有关规定向党外人士传达有关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2、学校党委的行政年度工作计划要发送给民主党派支部。3、学校有重大决策、制度出台、人事安排应向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侨联进行通报。4、通报分为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形式。(四十)交友制度1、建立学校和院系党政领导与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交友制度。2、每名领导同志都要广交、深交党外挚友、诤友,至少要确定1—2名民主党派负责人或无党派代表人士作为自己的联系对象,经常与他们保持联系,要经常关心所在单位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3、学校和院系党政领导要了解党外人士的愿望和要求,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对他们反映的意见和问题,会同校有关职能部门认真研究,及时作出处理和答复,为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上遇到的困难。4、党政领导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外代表性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通过他们影响和带动所联系的群众。5、坚持对本单位党外代表人士在重大节日、生病住院或遇有特殊困难时进行走访慰问和及时看望。(四十一)党派负责人参加学校重大内事、外事活动制度1、学校党委从民主党派中聘请党风廉正监督员,明确他们的权力和责任,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在民主监督中的作用。2、邀请民主党派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参加民主测评领导干部和民主推荐校、院后备干部人选。3、校、院两级领导班子召开民主生活会前要征求民主党派负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