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固定资产一、固定资产概述固定资产,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2)使用年限超过一年;(3)单位价值较高。小企业应当根据《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范围。小企业应当根据《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将满足固定资产定义和确认条件的资产确认为固定资产,制定适合于本小企业的固定资产目录、分类方法。每类或每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折旧方法。二、固定资产的取得《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应当按其成本入账。这里所指的成本应包括小企业为购建某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的、必要的支出。固定资产的取得方式包括购买、自行建造、投资者投入、融资租赁租入等,取得方式的不同,其成本的具体确定方法也不尽相同。《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了不同取得方式下取得的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一)外购的固定资产《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小企业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增值税、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如场地整理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购建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判断:(1)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者实质上已经完成;(2)所购建的固定资产与设计要求或合同要求相符或基本相符,即使有极个别与设计或合同要求不相符的地方,也不影响其正常使用;(3)继续发生在所购建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几乎不再发生。如果所购建固定资产需要试生产或试运行,则在试生产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生产出合格产品时,或试运行结果表明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时,就应当认为资产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因必须进行试运转而形成的、能够对外销售的产品,其发生的成本,计入在建工程成本,销售或转为库存商品时,按实际销售收入或按预计售价冲减工程成本。小企业购入的固定资产分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和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两种情形。前者的取得成本为小企业实际支付的买价、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专业人员服务费和相关税费等;后者的取得成本是在前者取得成本的基础上,加上安装调试成本等。例1:2006年3月2日,ABC玩具厂购入一台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设备价款为860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46200元,发生的运输费为5000元,款项全部付清。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ABC玩具厂的账务处理如下:借:固定资产1011200贷:银行存款1011200ABC玩具厂购置的设备成本为:860000+146200+5000=1011200(元)例2:20×2年2月3日,甲玩具厂购入一台需要安装的机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设备价款为260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44200元,支付的运输费为2500元,款项已通过银行支付;安装设备时,领用本玩具厂原材料一批,价值24200元,购进该批原材料时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4114元;支付安装工人的工资为4800元;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甲玩具厂的账务处理如下:(1)支付设备价款、增值税、运输费合计为306700元借:在建工程306700贷:银行存款306700(2)领用本玩具厂原材料,支付安装工人工资等费用合计为33114元借:在建工程331贷:原材料242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4114应付工资4800(3)设备安装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借:固定资产339814贷:在建工程339814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为:306700+33114=339814(元)(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小企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入账价值。这里所讲的“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应予以资本化的固定资产借款费用、交纳的相关税金以及应分摊的其他间接费用等。小企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包括自营建造和出包建造两种方式。1.自营方式建造固定资产小企业自营方式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原材料”、“应付工资”等科目。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自营方式建造固定资产举例例2:2006年1月,丙玩具厂准备自行建造一座厂房,为此发生以下业务:(1)购入工程物资一批,价款为250000元,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42500元,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2)1月至6月,工程先后领用工程物资272500元(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剩余工程物资转为该玩具厂的存货,其所含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3)领用生产用原材料一批,价值为32000元,购进该批原材料时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5440元;(4)辅助生产车间为工程提供有关的劳务支出为35000元;(5)支付工程人员工资为65800元;(6)6月底,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工程按暂估价值410740元结转固定资产成本;(7)7月中旬,该项工程决算实际成本为425000元,经查其与暂估成本的差额为应付职工工资14260元;(8)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丙玩具厂的账务处理如下:(l)购入为工程准备的物资:借:工程物资292500贷:银行存款292500(2)工程领用物资:借:在建工程——厂房272500贷:工程物资272500(3)工程领用原材料:借:在建工程——厂房37440贷:原材料32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5440(4)辅助生产车间为工程提供劳务支出:借:在建工程——厂房35000贷: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35000(5)支付工程人员工资:借:在建工程——厂房65800贷:应付工资的65800(6)6月底,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未办理结算手续,固定资产成本按暂估价值入账借:固定资产——厂房410740贷:在建工程——厂房410740(7)剩余工程物资转作存货;借:原材料17094.02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905.98贷:工程物资20000(8)7月中旬,按竣工决算实际成本调整固定资产成本:借:固定资产——厂房14260贷:应付工资142602.出包方式建造固定资产小企业通过出包工程方式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应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工程价款作为该固定资产的成本。支付工程价款时,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交付使用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出包方式建造固定资产举例例4:20×2年3月2日,甲玩具厂将一幢新建厂房工程出包给乙玩具厂承建,按规定先向承包单位预付工程价款400000元,以银行存款转账支付;20×2年7月2日,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收到承包单位的有关工程结算单据,补付工程款172000元,以银行存款转账支付220×2年7月3日,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经验收后交付使用。甲玩具厂的账务处理如下:(1)20×2年3月2日,甲玩具厂预付工程款400000元:借:在建工程400000贷:银行存款400000(2)20×2年7月2日,甲玩具厂补付工程款172000元借:在建工程172000贷:银行存款172000(3)20×2年7月3日,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经验收交付使用借:固定资产572000贷:在建工程572000(三)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价款,加上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以及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利息支出和汇兑损益后的金额作为其成本。租赁时: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贷:银行存款租赁期满,如合同规定将固定资产所有权转归承租企业,应进行转账借:固定资产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四)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对于接受固定资产投资的小企业,在办理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之后,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在其注册资本中所占的份额,确认为实收资本或股本;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与确认为实收资本或股本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认为银行存款或应交税金。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举例例5:甲玩具厂的注册资本为1000000元。20×2年6月5日,甲玩具厂接受乙玩具厂以一台设备进行投资。该台设备的原价为560000元,已计提折旧166200元,双方经协商确认的价值为423800元,占甲玩具厂注册资本的30%。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甲玩具厂的账务处理为:借:固定资产423800贷:股本——乙玩具厂300000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123800(五)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小企业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可能是新的固定资产,也可能是旧的固定资产;有的有购货发票账单,有的没有购货发票账单。为此,《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入账价值: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当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当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同类或类似”是指具有相同或相近的规格、型号、性能、质量等级等特征。企业接受捐赠取得的资产,应按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确定其入账价值。同时,企业按税法规定确定的接受捐赠资产的入账价值在扣除应交纳的所得税后,计入资本公积,即对接受捐赠的资产,不确认收入,不计入企业接受捐赠当期的利润总额;按照税法规定,企业接受捐赠的资产,应将按税法规定确定的入账价值确认为捐赠收入,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取得的非货币性资产捐赠收入金额较大,并入一个纳税年度缴税确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可以在不超过5年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接受捐赠资产按税法规定确定的入账价值,应通过“待转资产价值”科目核算。企业应在“待转资产价值”科目下设置“接受捐赠货币性资产价值”和“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两个明细科目。企业取得的非货币性资产捐赠,应按确定的入账价值,借记“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一般纳税人如涉及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按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接受捐赠资产按税法规定确定的入账价值,贷记“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科目,按企业因接受捐赠资产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等科目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举例例6.甲小企业2008年接受一台设备,价值为40万元(不考虑其他税费),按税法规定于20x8年度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甲小企业20x8年度实现利润总额为100万元,以前年度亏损允许所得税前弥补的金额为120万元。假定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甲小企业的会计处理如下:借:固定资产400000贷: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400000,应纳税所得额=100+40-120=20(万元),应交税金=20×25%=5(万元)应计入资本公积的捐赠资产价值=40-5=35(万元)借: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400000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50000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350000(六)盘盈的固定资产《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盘盈的固定资产,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例9:2002年12月31日,丁玩具厂进行盘点,发现有一台使用中的机器设备未入账,该机器设备八成新,该型号机器设备存在活跃市场,市场价格为500000元。本例中,盘盈的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