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化生产技术中国近代焦炉始建于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到一九四五年,全国有九个焦化厂28座炼焦炉(共1137孔炭化室),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焦炭(干基)510万吨;另有6座焦炉(190孔)在建,生产能力约为年产焦炭(干基)100万吨。新中国成立后,对全部停产的焦炉进行修复和改建,陆续恢复生产。五十年代,引进前苏联焦化技术(包括工厂设备及图纸资料),首先改建了鞍钢和本钢的焦化厂,建设了一批BP型大型焦炉(炭化室高4.3米,双联火道,废气循环,煤气侧入,复热式),给焦化工业打下了基础。五十年代后期,随着钢铁工业的发展,中国焦化技术人员自行研究设计了“八五”型焦炉(炭化室高4.3米,双联火道,废气循环,煤气下喷,复热式),并先后在武钢、北京焦化厂等七个焦化厂建成投产,形成了一批骨干焦化企业,一九六○年焦炭产量达到1000万吨以上。六十年代中,又进行了6米高炭化室的单孔焦炉试验,并设计了炭化室高5.5米的大容积焦炉,于七十年代初期在攀钢建成投产。随后,鞍钢在焦炉大修中,将原有4.3米高焦炉改建成5米高的焦炉,提高了机械化程度。北京焦化厂在焦炉大修中,成功地改建为6米高的大容积焦炉,机械化程度基本达到后来宝钢引进设备的水平。另外,还设计出蓄热室分格的下部调节焦炉。七十年代后期和八十年代初,大力开发焦化技术,进行了8米高炭化室单孔焦炉的试验,并从日本引进了具有七十年代水平的大型焦化厂设备干熄焦技术。新中国炼焦工业发展较快,焦炉建设速度平均以每年100万吨能力递增,到一九九○年底,全国拥有机械化焦炉366座、11311孔,总生产能力为5086万吨,其中,钢铁系统有焦炉237座、7980孔,生产能力为3817万吨。配煤技术焦化生产的原料是炼焦煤,五十年代初期,采用前苏联标准配煤比,即要求气、肥、焦、瘦四种煤按一定的比例配合。但是,中国幅员广阔,炼焦煤种分布不均衡,随着钢铁和炼焦业的发展,再沿用前苏联的配煤经验已不能满足发展要求,因而有些厂早已根据实际情况,利用附近地区的焦煤资源,改变配煤比例,实行区域配煤。例如,本钢以本溪焦煤与抚顺气煤为主炼焦,太钢以山西富家滩肥煤与九尺瘦煤为主炼焦,都取得了良好效益。为充分研究各地区的合理配煤,采取合适的炼焦工艺,鞍钢、本钢、首钢、包钢、武钢、酒钢、重钢、马钢、攀钢、太钢等十个焦化厂均建立了区域性配煤试验站,并建有200千克试验焦炉,鞍山热能研究所还建立了试验炉,并附有捣固和型块配煤装置。鞍钢化工总厂的试验站还配有喷动床煤预热装置。通过大量工作,冶金部重点焦化厂所用的炼焦煤,已有五个厂立足本省,八个厂立足于本地区。首钢焦化厂在配入适当肥煤的情况下,可将大同弱粘煤的配比增加到30%—40%,所产焦炭的强度仍在325千克以上,灰分为10.94%,硫分为0.53%,焦油和轻苯收率创历史最好水平。鞍钢化工总厂等焦化企业也扩大了弱粘煤的用量,抚顺化工厂、淮南化肥厂等都扩大了弱粘煤的用量,利用本地气煤以捣固技术生产焦炭,为充分利用中国的弱粘煤打下基础。炼焦煤的制备炼焦煤的制备,是炼制优质焦炭的重要环节。五十年代,鞍钢、武钢、包钢的焦化厂都建设了由翻车机、大型桥式装卸机(76.2米跨度)和上下通廊组成的机械化煤场,以解决煤的均匀问题。六十年代忽视了煤的均匀化工作,新建焦化厂的煤场都采用联合卸煤机、螺旋卸煤机、受煤坑、蒸汽抓斗吊车、小跨度桥式吊车、推土机等,组成半机械化煤场。中国焦化厂的煤场设施普遍落后,是焦化生产中的一大弊病。焦化产品四十年来,炼焦化学品生产技术也有很大发展。一九四九年,炼焦化学产品只有十几种,煤焦油产量仅2万吨,粗苯几千吨,硫铵2000余吨。一九五八年,全国煤焦油产量达到130万吨,粗苯38万吨,实现工业化商品生产的焦化产品达55种,在试验室或小型装置上可以提取出来的小吨位产品有64种,试制产品67种,试剂产品15种。但许多产品没有固定使用途径,不能正常生产。为改变这种状况,注重了焦化产品新品种生产技术的开发,如自行开发的古马隆树脂生产技术已在国内广为采用,工业萘生产工艺已代替了萘饼生产。自行研制的溶剂减压蒸馏法制取粗蒽和焦化法制取蒽醌都获得成功。鞍钢研制的喹啉和1—8萘酐,除国内使用外已出口国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