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少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稿)根据《嘉定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及市相关文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配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为切实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明确内部分配政策,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如下:一、指导思想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既吸纳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成果,有利于学校的发展,又合理界定了各方权益,有利于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因此,我们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坚持以人为本,以实施绩效工资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促进学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二、实施范围2009年1月1日起在本校任教的在编在岗专任教师和职员、职工。三、实施时间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四、实施原则学校要完善内部考核制度,根据不同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把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岗位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五、绩效工资总量核定根据学校实有人数、人员结构、岗位设置、办学规模和办学水平等因素,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每年由区人力资源保障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核定。六、绩效工资的分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绩效工资基础性70%岗位津贴40%工作量(课时)津贴30%奖励性30%基础奖(重大节日费5000元)学校考核分配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基础性部分又分岗位津贴、工作量(课时)津贴两个项目。(一)岗位津贴:主要体现教职工工作年限和岗位职责,全市统一标准,教职工依据所聘岗位和工作年限,执行相应的岗位津贴,并按月发放。(二)工作量(课时)津贴:主要体现教职工的工作强度、责任和数量。学校教职工工作量津贴基数等于学校绩效工资总量的30%除以全校教职工工作量系数的总和,工作量(课时)津贴按月发放。附表一:工作量系数标准岗位系数备注一般教师1指满规定的工作量班主任1.5中层副职1.45中层正职1.5校级副职1.55职员0.8工人0.75附表二:工作量系数标准(增加量)岗位系数年级组长0.25/0.22/0.2年级组长(兼任)0.125/0.11/0.1教研组长A0.15教研组长A(兼任)0.075教研组长B0.1教研组长B(兼任)0.05注:五个班的年级组长系数为0.25,四个班的年级组长系数为0.22,三个班的年级组长系数为0.2。专任教师工作量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中小学教师周任课时数标准(试行)的通知》(沪教委人199540号)的规定计算。校级正职每周应兼2个课时,校级副职每周应兼4个课时,中层干部每周应兼所任学科的二分之一课时(《嘉定区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操作口径》)。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在考核的基础上,由学校确定分配方式和办法。因此,根据《嘉定区教育局关于做好本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加强绩效考核,学校根据以往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设立以下项目:1、基础奖:即节日费,共5000元。教职工根据在职状况,元旦、春节、五一、教师节、国庆节每节各发1000元。2、学期考核奖金:每年1月、7月发放。考核分优秀(占20%)、合格、不合格三档,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奖。附表三:学期考核奖金表岗位优秀奖励合格奖励教师30002800职员26002400工人230021003、年度考核奖金:每年12月发放。教职工按教师、职员、工人分档发放。病事假依照《南翔镇关于教职工病事假经济处理的制度》执行。附表四:年度考核奖金表岗位奖励A奖励B奖励C教师400036003400职员320028002600工人3000270025004、超工作量(课时)补贴:1)、超课时补贴教职工根据《教师课时津贴发放意见》按标准每月结清发放。各部门条线应严格控制超工作量(课时)数量,严格执行逐级审批制度。课时不足将予以扣发。附表五:课时标准(沪教委人【95】40号文)岗位语、数、英音体美其他学科初中121614小学三—五131816小学一、二1518162)、代课补贴自修课看课每节10元,临时代课每节20元,一个月以上代课每节30元。3)、兼职补贴对于兼任多项工作的教职工,给予每月或一次性补贴,严格执行逐级审批制度,并由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定。4)、训练队补贴对于带队训练的教师,给予每月补贴。5)、化学实验员、化学教师营养费6)、带教青年教师补贴7)、体育教师阳光费5、骨干教师奖励:区级骨干教师由区统一考核,学校另行支出经费,不纳入绩效工资的经费额度。镇、校两级优秀教师由学校进行考核,考核设一、二、三等奖,镇级骨干教师经费由镇教委另行下拨经费发放。校级骨干教师奖项设置比例各占25%、50%、25%,经考核后每年12月发放。附表六:骨干教师考核奖奖项一等奖二等奖三等级区骨干教师660060005400校骨干教师2600240022006、教育教学成果奖:教职工根据《怀少学校教师工作奖励方案》按标准逐项每年年底结算发放一次。7、教师辅导学生竞赛奖:教职工根据《怀少学校学生竞赛指导教师奖励费发放办法》按标准在每年教师节前后发放。8、优秀组室奖1)、优秀教研组奖根据《怀少学校教研组考核办法》由分管教学校长会同教导处负责考核,评出优秀教研组,每年7月给予奖励。2)、文明组室奖由学校工会对各工会小组进行过程评价,评出文明组室,每年12月给予奖励。9、岗位考核奖:1)、班主任、年级组长考核奖:根据《怀少学校班主任考核办法》由分管德育校长会同政教处负责考核。评出班主任工作金、银、铜奖,奖项设置比例各占25%、50%、25%。年级组长考核依据所在年级班主任考核平均分计算设金、银、铜奖,各奖项设置比例各占三分之一左右。按考核结果每年7月发放。附表七:班主任考核奖2)、行政管理考核奖根据区教育局对学校办学水平评价的各项指标的得分率、教代会述职评议和校长评价三个方面,从工作态度、工作难度、工作能力、工作创新、工作实绩五个方面对行政干部进行考核。根据校级副职、中层干部两类分三个档次进行奖励。设置比例为25%、50%、25%。具体数额根据镇教委的统一标准执行。10、专项奖励根据学校工作实际,由各处室提出申请,由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经校务会批准后实施。对于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余额部分,按教师、职工、工人1:0.8:0.75的比率发放。七、组织实施学校成立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由陈懿任组长,陆守荣任副组长,由王洪翔、李晓萍、张瀚文、张伟、姚建慧任组员。领导小组成员在认真解读相关文件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倾听教职工意见,认真制定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将提交教代会审议,报区教育局批准后实施。同时学校成立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监督小组,由陆守荣任组长,李晓萍任副组长,由张智良、金利华、费海燕、赵良、沈红任组员。监督小组成员认真听取教职工意见,做好联系、协调、反映工作,确保绩效工资工作实施的规范性和公正性。2009年12月奖项金奖银奖铜奖奖励1200100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