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缪东玲,龚锋,夏合群,徐晓英.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2版).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8月第11章国际货款收付2020/1/93引导案例2020/1/94基本问题231支付工具、支付方式?如何选用有利的结算方式?如何订立支付条款?2020/1/95知识结构2020/1/96教学目标2020/1/97重点和难点重点:汇票、电汇、跟单托收和信用证难点:汇票的使用程序跟单托收信用证分类及其基本业务流程第1节支付工具2020/1/99支付工具支付工具包括支付货币和票据。广义的票据:泛指一切有价证券和各种凭证,包括汇票、本票、支票、股票、存单、提单、债券(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公司债券)等等。狭义的票据:以支付金钱为目的的债权有价证券,由出票人签发、无条件约定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在一定日期支付确定金额。票据的分类1、22020/1/9102020/1/911本节主要内容1.1汇票1.2本票1.3支票汇票本票支票2020/1/912汇票:含义(BillofExchange或Draft)我国《票据法》: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英国票据法》:汇票是一个人签发给另一个人的,要求对方即期、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某一时间,向某人或其指定的人或来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命令。无条件的书面支付命令2020/1/913汇票:记载事项1.必要记载事项2.对应记载事项3.任意记载事项图11-4、图11-5汇票式样2020/1/914图11.4信用证项下的汇票示例BILLOFEXCHANGE⑴凭信用证或委托购买证Drawnunder⑵BANKOFCHINA,SINGAPOREL/CorA/PNo.⑵LC2006002526日期日月年支取按年息付款Dated⑶30thJAN,2006Payablewithinterest@⑷%Perannum号码汇票金额中国,北京日月年No.⑸210022442Exchangefor⑹US$1,005.30Beijing,China⑺12thJUNE,2006见票日后(本汇票之副本未付)付At⑻*******sightofthisFIRSTofExchange(Secondofthesametenoranddateunpaid)paytotheorderof⑼BANKOFCHINA,BEIJING(BEIJINGBRANCH)金额thesumof⑽SAYUNITEDSTATESDOLLARSONETHOUSANDANDFIVEANDCENTSTHIRTYONLY致To⑾BANKOFCHINA,SINGAPORE(SINGAPOREBRANCH)⑿北京ABC贸易有限公司ABCTradingCo.,Ltd.No.35QinghuadongluRoad,Beijing100083,ChinaTel/Fax:+86+10-634166××2020/1/915图11.5托收项下的汇票示例BILLOFEXCHANGE⑴凭信用证或委托购买证Drawnunder⑵FORCOLLECTIONL/CorA/PNo.⑵DP2006002006日期日月年支取按年息付款Dated⑶Payablewithinterest@⑷%Perannum号码汇票金额中国,北京日月年No.⑸210022442Exchangefor⑹US$1,005.30Beijing,China⑺12thJUNE,2006见票日后(本汇票之副本未付)付At⑻D/PATsightofthisFIRSTofExchange(Secondofthesametenoranddateunpaid)paytotheorderof⑼BANKOFCHINA,BEIJING(BEIJINGBRANCH)金额thesumof⑽SAYUNITEDSTATESDOLLARSONETHOUSANDANDFIVEANDCENTSTHIRTYONLY致To⑾XYZ,TradingCo.,Ltd(No.75CoastalRoad,SINGAPORE)⑿北京ABC贸易有限公司ABCTradingCo.,Ltd.No.35QinghuadongluRoad,Beijing100083,ChinaTel/Fax:+86+10-634166××2020/1/916基本当事人1.出票人:承兑前是主债务人,承兑后是从债务人2.付款人:承兑后为主债务人3.收款人:主债权人,第一持票人进入流通后当事人4.背书人:债务人(第一背书人--受款人)5.被背书人:债权人(最后被背书人--持票人)6.承兑人、参加承兑人:债务人不同汇票的其他当事人不完全相同汇票:当事人2020/1/917汇票:票据权利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或称为第一次请求权和第二次请求权。第一次请求权是票据上的主权利,只有当第一次请求权不能得到满足时,才行使第二次请求权。(1)票据权利的取得。票据权利可以通过出票、善意取得、转让、法定等方法取得。票据权利与票据同时存在,不持有票据,就不能行使权利。(2)票据权利的丧失。①票据记载不合格或已过期;②超过保全票据权利的期限。2020/1/918汇票:种类一张汇票往往可以同时具备几个特征2020/1/919汇票:票据行为票据行为(ActsUnderaBill)是依票据上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所确立的法律行为归纳如表11-3。案例11-1出票是主票据行为或基本票据行为,是创设票据权利的行为;其他票据行为(从票据行为)都是以出票所设立的票据为基础,在出票完成后的行为。2020/1/920A在B处存有一笔款项,A与C签订了购货合同,从C处购买一批商品。交易达成后,A于6月20日签发了一张以B为付款人的汇票,命令B按照票面金额见票后30天付款。A将汇票交付给C。C作为收款人拿到票据后,于6月25日向B作了承兑提示。B于6月25日见票,当日承兑后将汇票退还C。C因曾向D借过一笔资金,为了清偿与D之间的借贷关系,于6月30日将票据转让给D。D因为接受了E提供的劳务,于7月5日将票据转证给E。E也因为某种对价关系,于7月8日将票据转让给F。如果F不再转让票据,则F作为持票人,于汇票到期日(7月25日)向B做付款提示。B于7月25日付款。2020/1/9211.出票(Issue)(1)出票人签发票据(填写空白汇票)(2)交付给受款人出票人受款人付款人三种抬头:a.限制性抬头。例如,“仅付甲公司”(PayACo.only)或“付XX公司,不准流通”(PayXXCo.notnegotiable)。这种抬头的汇票不能流通转让。只限甲公司或XX公司收取货款。b.指示式抬头。例如,“付XX公司或其指定人”(PayXXCo.ororder或PaytotheorderofXXCo.)。这种抬头的汇票,除XX公司可以收取票款外,还可经营书转让给第三者。c.持票人或来人抬头。例如,“付给来人(PayBearer)。这种抬头的汇票,仅凭交付汇票即可转让或收取票款。2020/1/9222.提示(Presentation)(1)承兑提示(2)付款提示出票人受款人付款人2020/1/9233.承兑(Acceptance)(1)含义:远期汇票表示到期付款责任的行为(2)做法:由受票人在汇票正面空白处写上“承兑”二字,签上本人姓名,表示到期一定付款。(3)具体行为:一是写上“承兑”二字,签上姓名,加注具体承兑日期二是把经过承兑的远期汇票交还该提示者即受款人2020/1/924(1)含义:将汇票权利转让他人为目的的一种行为(2)当事人:背书人(债务人)、被背书人(债权人)(3)第一背书人永远是受款人;最后一个被背书人永远是持票人(4)前手与后手4.背书(Endorsement)2020/1/925CDFEBA第一背书人第二背书人第一被背书人第三背书人第二被背书人第三被背书人2020/1/926背书的种类1.特别背书:记名背书,记载支付给被背书人的名称,并经背书人签字。2.空白背书:不记载被背书人的名称,只有背书人的签字。3.限制性背书:PaytoABankonly4.带有条件的背书:PaytotheorderofBBankOndeliveryofB/LNo.1255.托收背书:ForcollectionpaytotheorderofBBank中国禁止使用空白背书。若作空白背书,则该汇票无效。2020/1/9275.付款(Payment)持票人向付款人或承兑人提示付款,经后者正当付款后,这张汇票的债权债务关系随之解除——什么是正当付款?(1)付款人或承兑人支付(2)付款到期日那天或以后付款(3)要付款给持票人(4)善意的付款(不知道持票人的权利有何缺陷)2020/1/9286.拒付或退票(Dishonor)•三方面含义拒绝承兑;拒绝付款;付款人拒不见票、死亡或宣告破产,以致付款事实上已不可能时•退票通知(NoticeofDishonor)目的:汇票的债务人及早知道拒付,以便做好准备。•拒绝证书(Protest)由拒付地点的法院或公证部门出据,应在退票后一个营业日内作成2020/1/9297.追索(Recourse)•含义持票人正确提示但遭到拒付时,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及其他法定款项的行为。持票人的这种法律权利称为追索权或偿还请求权。•对象背书人、出票人、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的条件持有合格票据;正确及时提示;遭到拒付;发出退票通知;作成拒绝证书。2020/1/930除上述票据行为外,汇票还会产生保证、参加承兑等其它票据行为。案例2020/1/931本票多数国家的票据法都以汇票为中心,对于除非因其自身特点而需特殊规定(如本票的见票制度)外,其余如出票、背书等行为的规定,均分别准用汇票的规定。含义种类2020/1/932支票含义种类2020/1/933汇票、本票与支票的主要区别2020/1/934案例甲交给乙一张经付款银行承兑的远期汇票,作为向乙订货的预付款,乙在票据上背书后转让给丙以偿还原先欠丙的借款,丙于到期日向承兑银行提示取款,恰遇当地法院公告该行于当天起进行破产清理,因而被退票。丙随即向甲追索,甲以乙所交货物质次为由予以拒绝,并称10天前通知银行止付,止付通知及止付理由也同时通知了乙。在此情况下丙再向乙追索,乙以汇票系甲开立为由推委不理。丙遂向法院起诉,被告为甲、乙与银行三方。你认为法院将如何依法判决?理由何在?2020/1/935案例答案1、法院应判甲向丙清偿被拒付的汇票票款、自到期日或提示日起至清偿日止的利息,以及丙进行追索所支付的相关费用。甲与乙的纠纷则另案处理。2、理由:(1)由于票据具有流通性、无因性、文义性、要式性,因此只要丙是票据的合法持有人,就有权要求票据债务人支付票款,并且此项权利并不受其前手乙的权利缺陷(向甲交付的货物质次)的影响;(2)丙在遭到主债务人(承兑银行)退票后,即有权向其前手甲、乙进行追索。同样由于票据特性,甲不能以抗辩乙的理由抗辩丙。第2节支付方式(一):汇付2020/1/937主要支付方式的分类2020/1/938本节主要内容2.1汇付概述2.2汇付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及其使用注意事项2020/1/939汇付:含义及其当事人1.汇付的含义汇付(Remittance)又称汇款,是指付款人主动将货款通过银行付给收款人。从银行的角度说,汇付专指银行接受客户委托,通过自身所建立的通汇网络,使用合适的支付凭证,将款项交付给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它与银行的资金划拨相比,汇付属于代客划拨的范畴。银行划拨所使用的凭证是银行划拨凭证(BankTransfer,简称B.T.),而汇付中使用的凭证是支付授权书(PaymentOrder,简称P.O.)。2.汇付的当事人汇款人(Remitter)、收款人(PayeeorBeneficiary)、汇出行(RemittingBank)、汇入行或解付行(ReceivingBankorPayingBank)。在国际贸易中,汇付的汇款人通常是进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