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华中师范大学2012年一二·九诗歌散文大赛的通知各学院团委: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纪念“一二·九”爱国学生运动77周年,加强对全省大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引导广大青年学生牢记历史使命、传承民族精神,树立远大理想、立志成才报国,推动校园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根据共青团湖北省委《关于举办湖北省高校第二十八届一二•九诗歌散文大赛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校团委决定举办一二•九诗歌散文大赛。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活动主题沐时代荣光,书青春理想二、参赛对象华中师范大学全体在校学生(本专科生、研究生)三、活动步骤1、宣传发动。请各学院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途径,在全院范围内征集原创的诗歌散文作品。2、初赛。初赛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各单位征集并评选5-10篇作品参加复赛。3、决赛。请各院将参赛作品电子文档及参赛作品汇总表电子版于11月14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大赛邮箱:hs129sgsw@126.com。决赛将邀请知名专家担任评委。本次比赛将分别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并颁发荣誉证书,表现突出者将代表学校参加湖北省高校第二十八届一二•九诗歌散文大赛。四、作品要求1、参赛作品内容应紧扣主题,立意新颖,健康向上,时代感强,弘扬爱国主义主旋律,展示当代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2、参赛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且未经发表的作品,严禁剽窃和抄袭,文责自负。3、作品体载为诗歌或者散文。诗歌行数30-70行以内,散文不超过1000字。4、请各学院发送参赛作品邮件时,邮件主题统一以“学院”+一二•九诗歌散文大赛参赛作品命名;诗歌类作品和散文类作品分别用文件夹标注清楚;参赛作品的电子文档请用“姓名”+“学院”+“专业年级”命名,参赛作品的具体内容不用标注与作者相关的信息,否则将取消参赛资格。联系人:史梅程予(学生)联系电话:(027)6786834013986284191(学生)电子邮箱:hs129sgsw@126.com附件:华中师范大学2012年一二•九诗歌散文大赛参赛作品汇总表共青团华中师范大学委员会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六日附件:华中师范大学2012年一二·九诗歌散文大赛参赛作品汇总表序号作品题目类别作者联系方式报送单位:(签章)负责人: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