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八三团精神文明建设实施细则作者:黄卫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是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积极参与构建和谐团场实践,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重要载体,是把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任务有机结合落实到基层的有效途径,是大力提高团场文明程度、干部职工文明素质和促进团场各项事业协调发展的有效形式。为推动我团全面建设屯垦戍边新型团场,不断提高团场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实现团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2009年团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基本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牢牢把握正确导向,围绕团场改革、发展、稳定这一大局,坚持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这一中心,以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为重点,以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方法为手段,扎实推进平安建设工程、素质建设工程、文化建设工程、先锋建设工程活动的开展,努力构建文明和谐新型团场。第三条一八三团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文明委)是团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协调领导机构,其办事机构为团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文明办),设在政工办。主要职责是:建立和完善团场精神文明建设各项规章制度;文明单位、文明生态小康连队、创建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考核、评选和日常管理工作;向党委和上级部门推荐文明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2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机构,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配合抓,有关部门具体抓,自上而下,一级抓一级,一层带一层的管理责任制。第二章管理体制第四条:精神文明建设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政委、团长分工负责制。其他单位实行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负责制。第五条:管理职权精神文明建设在团党委的统一部署下,按照师文明委的有关规定,结合团场实际,紧紧围绕团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这个大局开展工作。1、团文明委统一制定精神文明建设规划、考核验收标准和奖励办法,并对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负总责。2、精神文明建设的考核结果作为单位评选先进和领导干部年终考评、任免的重要依据。3、团文明委负责组织安排,做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检查落实;创建单位每半年将创建活动情况以书面材料报团文明委。第三章创建目标第六条:实施四项工程一、平安建设工程:以创建文明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为目标,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工程”。1、保持2007年度师级“平安达标团场”称号。2、进一步加强团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深入开展法律知识进连队、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单位、进机关,创建平安单位和无毒、无邪教单位(社区)活动,形成群防群治格局,提高治安防控能力;3、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加强维稳信息员队伍建设,完善矛盾纠纷查处机制,排查调处反馈上报工作做到制度化、3规范化;4、齐抓共管,强化领导责任制,加强流动人口的治安管理和服务工作,进一步健全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机制,广泛开展创建争创“两个零犯罪”单位活动。突出抓好对流动人口的治安管理与服务,研究和解决新形势下流动人口尤其是“三秋”期间大量季节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深入推进“为了明天一一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5、加强社会治安基层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6、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研究和宣传工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7、深入开展以“崇尚科学,关爱家庭,珍惜生命,反对邪教”为主题的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切实加强对宗教场所的管理,杜绝“法轮功”等邪教和有害气功组织和非法宗教活动的发生;8、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活动。9、抓好信访工作,防止越级和群体上访事件发生。二、素质建设工程:以四德建设为目标,广泛开展“素质建设工程”。1、深入开展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为主要内容的“四德”教育,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使广大党员、干部成为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模范,使职工队伍素质能够适应屯垦戍边新型团场建设要求,做到社会讲公德、职业讲道德、家庭讲美德、个人讲品德。2、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岗位,采取不同的形式,开展以加强职工思想道德建设为核心的思想道德教育活动。大力弘扬“热爱祖国,艰苦创业,无私奉献,开拓进取”的兵团精神,4增强屯垦戍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3、以培养一支有文化、懂经营、会管理的职工队伍为目标,弘扬主旋律,打好主动仗,教育、引导、帮助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职工思想道德素质,增强团场凝聚力、向心力、感召力。4、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做褒奖八荣,贬斥八耻的推动者和实践者。5、抓好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开展幸福工程、婚育新风进万家创建幸福文明家庭、关爱女孩和计划生育五关怀活动,争创优质服务团场。6、抓好民兵武装工作,结合新时期民兵工作要点,发挥三大作用,完成团场急、难、险、重任务,积极开展“四个一”活动(创建一个小康文明连队,修建一条防渗渠,一块科技示范田,一片国防林)三、文化建设工程:以进一步满足职工群众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实施“文化工程”。1、利用团业余党校、职工文化技术培训学校和基层职工文化培训点,抓好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培养一支有文化、懂经营、会管理的职工队伍,提高职工科技文化水平2、采取支部指路,典型引路的方法,加强职工群众的政策教育,让职工群众了解兵、师、团党委经济发展总体思路和具体政策、措施,大力推广新科学、新技术,提高经济效益。3、关心支持教育,运用“教育基金”,保证无辍学儿童,继续深入开展“关注教育,体察民情”活动,巩固“两基”教育成果。在全团营造良好的尊师重教氛围。4、利用节假日,深入开展职工群众喜闻乐见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用先进的文化丰富职工群众的精神生活。5、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好现有的电教设备,加强对党员和职5工群众的学习教育,娱乐活动,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增强党支部、单位的凝聚力,向心力。四、先锋建设工程:深入开展“四抓四看”活动:一是抓宗旨教育,看各项惠民政策措施是否落到实处;1、各单位、各部门、各级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兵、师、团各项惠民政策措施;2、创建“党员服务区”活动。按照自愿组合、双向选择的原则,根据居住地点、产业关联情况,建立“党员服务区、党员示范区、党员示范田、党员示范户”3、党员在服务区里重点做到“八个一”:即方针政策讲一讲、致富经验传一传、邻里纠纷劝一劝、科学技术带一带、贫困农户帮一帮、天灾病热访一访、计划生育抓一抓、封建迷信管一管。二是抓能力建设,看各级领导干部促进发展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是否提高。1、实施“双培双带”工程。采取结对帮扶、建立示范基地和示范户带动等办法,把基层连队的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把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让党员带头致富,带领职工群众致富;2、农忙时节,团领导、挂点科室、连队领导要深入工作一线、挂点单位、贫困职工家中,贯彻落实“一线工作法”,即干部在一线办公,问题在一线发现,困难在一线解决,工作在一线落实,切实为民办事,为民解愁。三是抓政治纪律,看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是否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1、严格贯彻执行团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令行禁止;2、坚决落实完成团领导及机关部门阶段性的工作安排;3、开展团场、连队党员设岗定责工作,设立思想政治、勤劳致富、连务监督、畜牧养殖等五个岗位,制定对各个岗位的6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奖惩措施。实施个性化教育。党员个人申请岗位,党支部根据个人的特长确定岗位,年终对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民主评议,相关部门定期对基层党支部党员设岗定责活动进行检查、考核和奖励,各支部要抓好“党员设岗定责”活动。四是抓基层组织,看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是否增强。1、开展“两级党建联创”活动。加强基层组织,提高党员、干部、职工、离退休人员、学生、社会人员的整体队伍素质;制定和实施加快团连发展职工致富的目标;大力倡导勤劳致富、科学致富、守法致富、发展致富;实现经济发展、生活富裕、场风文明、环境良好、管理民主的奋斗目标。2、建立健全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广大党员干部要做到“五个一”(即结一对、传一技、解一难、献一策、带一户),积极为职工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切实解决群众最急、最怨、最盼的热点难点问题,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指导帮助连队、困难职工理清发展致富思路,加快经济发展脱贫步伐。3、在全体党员中广泛开展“十带头”活动,即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刻苦学习、带头积极承包、带头运用新科技、带头勤劳致富、带头扶贫帮困、带头治安防范、带头参加公益劳动、带头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带头参加文化活动。确保党员先进性。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筑牢反腐倡廉防线;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制约监督、严格执纪办案和信访举报工作。5、抓好群众组织建设。工会要围绕党委工作中心和群众的要求,创新发展,突出重点,体现特色,注重实效,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共青团组织要积极参与团场经济建设,基层单位每年至少推荐2名优秀青年作为党员的发展对象。7第四章检查考核办法第七条:检查和考核1、机关各科室对挂钩单位负责检查指导,采取走访干部群众、实地查看、了解单位阶段性工作情况,建立记录档案的形式进行。2、对基层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贯彻执行团文明委和机关其他部门安排的工作落实情况,半年定期、不定期检查(或抽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指导、帮助。3、团文明委组织检查考核,各部门制定的考核标准,其考核分按照《农十师精神文明考核细则》对应分值计算总分,平时工作(分值占60%)与年终考核(分值占40%)相结合的方法评出考核分。第五章创建经费第八条:为保障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正常开展,核定创建经费标准。1、团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委员会,全年核定活动经费40万元,其中劳动竞赛活动经费8万元。2、基层每个单位核定3000---5000元。单位需要经费时,须提前请示团文明委审查批准。第六章奖惩办法第九条:基层单位1、考核分在前三名的单位:分别奖励2000元、1500元,1000元,第一责任人60%,单位40%。2、考核分在95分以上(含95分)、9星级(含9星)以上文明户占单位总户数25%的单位,可参加团文明单位评比。3、考核分在85分以上90分以下,8星级(含8星)文明户占单位总户数45%为达标单位,可参加团先进单位评比。4、考核分在80-85分、7星级(含7星级)文明户占单位总8户数80%为基本合格单位,不奖不罚,不参加团先进评比。5、考核分在80分以下,为不合格单位,每少1分罚200元,由单位两名主要领导负担。第七章附则第十条: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团文明委。一八三团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委员会二00九年二月十八日9一八三团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办法为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保证2008年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团“四个文明”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特制定本办法。一、考核内容(一)党建工作责任制及党员教育管理(35分)1、支部每季度研究党建工作不少于一次。(3分)2、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时上报各类材料。(3分)3、认真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3分)4、中心组学习每月一次。(4分)5、《党支部工作日志》、《兵团党员电化教育工作手册》党建工作台帐记录完整。(5分)6、巩固和创建“五个好”党支部,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党员设岗定责等主题活动,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8分)7、按比例足额上缴党费。(2分)8、党员、干部无违法违纪现象。(5分)9、按要求实行连(企)务公开。(2分)(二)干部工作(30分)1、落实领导干部之间谈话谈心制度,支部一把手与副职谈话谈心每年不少于2次,通过谈话,增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4分)2、坚持领导干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支部班子成员中无违法、违纪行为,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并有记载,没有集体上访事件发生。(8分)103、按时参加团安排的各类学习、活动,不得无故缺席。(8分)4、按时完成团政工办下达的报刊征订任务。(6分)5、连队干部每年驻连时间不少于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