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47关于印发《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教职工岗位竞聘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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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烟汽职院字[2011]47号签发人:尹桂瓒关于印发《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教职工岗位竞聘工作实施方案》等8个文件和表格的通知各系、处、室:现将《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教职工岗位竞聘工作实施方案》、《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聘任工作委员会》、《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聘任工作部门划分》、《量化打分标准》、《福山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志愿表》、《福山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自愿不竞争申请表》、《民主评议表》等8个文件和表格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推进学院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地落实。附件:1、《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教职工岗位竞聘工作实施方案》2、《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聘任工作领导小组》23、《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聘任工作委员会》4、《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聘任工作部门划分》5、《量化打分标准》6、《福山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志愿表》7、《福山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自愿不竞争申请表》8、《民主评议表》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主题词:岗位竞聘Δ实施方案Δ抄报:刘连基尹桂瓒于波孙涛姜义昌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办公室2011年12月13日印发3附件1: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教职工岗位竞聘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强化学院内部管理,完善竞争激励机制,根据烟福教[2011]45号,关于印发《福山区教育系统岗位竞聘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院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进一步深化学院人事制度改革,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行因事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促进学院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切实增强教职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聘用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二、聘任范围2009年以来(具体时间指2009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凡考核达到合格以上,能履行岗位职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尚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在编人员,都要参加竞聘。三、任职条件参加竞聘的各类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品行;(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4(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2009年以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聘任或续聘:(1)年度考核或师德考核有一次不合格的;(2)脱离原岗位或未履行岗位职责的;(3)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受党纪处分的参照执行);(4)正接受立案审查或组织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5)被劳动教养以及触犯刑律的;(6)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一)管理岗位的基本条件: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四级以上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1.三级、五级管理岗位,须分别在四级、六级管理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2.四级、六级管理岗位,须分别在五级、七级管理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3.七级、八级管理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管理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管理岗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聘用。(二)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执行。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还应包括准入控5制的要求。2009年以来,专业技术人员具备基本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直接聘用到本层次专业技术职务的最低等级岗位:1.上轮聘期内年度考核等次均为优秀的;2.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3.区级以上(含本级,下同)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4.市级以上学科(技术)带头人;5.上轮聘期内获得区级科技进步奖(含社会科学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等)三等奖的首位人员、二等奖的前两位人员、一等奖的前三位人员和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人员;6.上轮聘期内在本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成绩突出,受市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奖励人员(业务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联合表彰奖励的,视为下级党委、政府表彰奖励);7.上轮聘期内获得区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人员(主要指教师节期间教育、人社部门联合表彰的或有明文规定享受同级优秀教师待遇的其它荣誉称号);8.安置到事业单位工作,本轮聘期开始时仍在3年适应期内的部队转业干部。新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不享受以上直聘条件,均需参加竞聘。符合直接聘任条件的人员,在述职评议前由各单位进行不少于三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教体局汇总后报区人社局审6核。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本着因事设岗,从严设岗,确保每个岗位达到“饱和”的工作量,坚持精干、高效、合理、优化的原则进行聘任(重点向一线教师倾斜)。推行岗位设置管理后组织首次聘用时,事业单位未出台各等级具体任职条件,专业技术岗位暂按同一层次最低等级聘任。专业技术一至三级岗位的任职条件,分别由国家、省、市确定。(三)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3.五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四、聘任步骤(一)组织领导全员竞聘工作在院党委领导下进行,聘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院党委会讨论决定。1.学院成立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员竞聘工作实施领导。2.组建聘任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全员竞聘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3.各部门成立聘任小组(3-5人组成),负责本部门的竞聘工作。工作小组成员主要由部门主要负责人、教研室主任等专业技术人员组7成。(二)宣传发动。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组织广大教职工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端正态度。(三)个人申请。竞聘人员填写《福山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志愿表》,申明竞争的具体岗位。本人不申请的,视为自动解聘,不得参加竞聘。(四)资格审查。各部门聘任小组对本部门参加竞聘人员的基本任职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竞聘候选人,并予以公布,公示拟直接聘任人员情况并上报学院聘任委员会。教职工的任职资格计算时间截止到2011年8月31日。(五)考核评价。考核评价要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坚持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从量化计分和述职评议两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述职评议不得超过总分的15%。1.个人基本情况积分(100分),包含学历(20分)、教龄(15分)、职务(20分)、聘任年限(5分)、聘期内班主任年限(5分)、聘期内年度考核(25分)、聘期内师德考核(10分)等内容,占0.4的权重。2.聘期内工作业绩积分(100分),包含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65分)、荣誉称号(20分)、优质(示范、公开、观摩)课(10分)、论文著作(5分),占0.45的权重。以上所有计分项目均以原件记载为准,原件缺失的,以人事档案或公文记载为准。83.述职评议分。各单位召开教职工大会,符合竞聘资格人员依次进行述职(5分钟左右),汇报本人2009年以来的师德表现、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工作业绩,阐述应聘的理由和优势,应聘后的计划打算以及对竞聘的认识和态度。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述职的,可由别人代替述职或书面述职。述职结束后,聘委会组织全体教职工根据竞聘人员的述职情况和实际表现,从德、能、勤、绩等方面以无记名方式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分优秀(100分)、合格(80分)、基本合格(60分)、不合格(40分)四个等次,其中优秀比例不能超过25%。计分时分聘委会和一般教职工两部分计票,其中聘委会和一般教职工各占50%的比例计分。每个人的得分情况当场公布。述职评议分占0.15的权重。聘委会根据竞聘人员的各项积分情况,累计其考核评价总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出次序,提出各类各等级岗位的聘任建议,经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向全体教职工公布。(六)聘任。1.聘任工作委员会根据资格审查意见和考核评价结果,向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聘任建议,聘任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聘任人选,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局、人社局审核批准后行文公布。2.经核准的拟聘用人员,根据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由事业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明确岗位职责。对已经签订聘用合同的,如聘用合同的格式和内容规范,聘用时间、聘用岗位等合同内容不需调整的,聘用合同可继续有效;如格式和内容不够规9范,或合同内容需要作调整的,应变更相关内容。聘用岗位发生变动的,聘期起始时间应与新聘岗位的聘用合同签订时间相一致。3.签订聘约。召开聘任大会,公布聘用结果,签订聘用合同,印发聘任文件,颁发个人聘书。五、聘期管理本轮聘期为三年,聘期自2011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后,自聘任起始时间的下一个月起,按所聘岗位确定岗位薪级工资。(一)聘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可以解除聘约:1.不履行聘约或不能履行聘约的;2.病假(不含因公负伤)连续六个月(含)不能工作的;3.年度考核不合格的;4.严重失职、渎职的;5.因工作变动,脱离现专业技术岗位的;6.违反工作纪律或单位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7.受党纪、政纪处分的;8.被开除公职、劳动教养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9.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二)聘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得解聘、降聘:1.聘期未满,又不符合前述解除聘约条件的;2.妇女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3.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10(三)聘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人员可提出辞聘或提前解聘:1.单位不履行聘约的;2.按国家规定考入大中专院校、应征入伍、考入或调任国家机关工作的;3.经组织、人事、教育主管部门批准调出的。4.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受聘人员辞聘或提前解除聘约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解除。单位在接到受聘人员的辞聘报告后两个月内予以批复,超过两个月未批复的视为同意。(四)聘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受聘人员不得辞聘:1.在学校教育科研等重要工作中担任负责人或关键性工作,任务没完成,需本人继续工作的;2.系学校专业技术骨干,解除聘约后,对教育教学工作造成较大影响的;3.掌握本单位重要技术、资料秘密,重要公务尚未交接清楚或未处理完毕,如提前解除聘约,将给本单位带来知识产权纠纷、技术失密以及可能造成较大经济或工作损失的;(五)聘期内新取得任职资格的人员,仍执行原聘用职务工资待遇,待下一聘期开始时,按有关规定可以新任职资格参加聘用。(六)聘期内,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转正定级确定任职资格或新调入(含新录用)人员经组织、人社部门重新认定任职资格的人员,11本聘期内暂执行该任职资格工资待遇。待下一聘期开始时,按有关规定参加竞聘。(七)对原执行职级工资制,现未纳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如聘任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其任职时间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时间算起,并按照实际聘任时间执行专业技术岗位工资。(八)低聘、自愿不竞争期间不得晋升高一级职务。(九)解聘人员自解聘下月起,按本类岗位最低等级岗位工资标准执行。解聘期间不得晋升高一级职务,不计算相应岗位任职年限。(十)上轮聘期内(2009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且已聘用到相应岗位,本人书面申请自愿不参加聘用或未聘用到原等级岗位的,其工资待遇按鲁人薪〔1998〕24号文件执行,岗位工资按原聘职务低一级职务的最高等级岗位工资标准执行,绩效工资按照绩效工资管理办法执行,保留档案工资,其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和医疗保险等福利待遇按档案工资缴纳,退休时按原聘用岗位工资计发养老金。六、加强领导实行教职工岗位竞聘,是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直接关系到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和全区教育事业的发展,。为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我院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将本倾注精力,把握好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12靠上去做工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