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便携式一氧化碳检测仪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准确地掌握焦炉地下室各工作场所一氧化碳浓度,避免一氧化碳中毒事故的发生,依据我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职业危害因素控制标准及本实际,制订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车间地下室的所有岗位。第三条本车间安全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对一氧化碳检测仪的使用全面负责,班组长等分管负责人具体组织实施落实,对一氧化碳检测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单位指定检测人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落实及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和数据公布的及时性负直接责任。第四条一氧化碳检测仪的配备和检测工的设置。1、一氧化碳检测仪配备:1、2#炉中控1台、3#炉中控1台、调火工段1台。2、各配备一氧化碳检测仪的单位和个人应设置专人负责检测工作,对检测范围、检测数据的准确性负责。非检测工禁止操作。3、每班接班,由专人带检测仪进入相应工作现场进行检测,如浓度超标,任何人员禁止入内。4、本车间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时,应携带一氧化碳检测仪随时对作业现场进行抽样检测,并记录检测结果。第五条一氧化碳气体控制标准为:按体积计算24PPM,按质量计算30毫克/立方米。第六条检测范围1、1、2、3#炉地下室。2、地下室或有煤气地方检修时。3、发生事故应急抢救时。第七条一氧化碳检测人员职责1、检测人员必须遵守检测制度,尽职尽责做好一氧化碳检测工作。2、检测人员必须熟记一氧化碳检测制度、检测方法和控制标准。3、检测人员进入地下室之前,必须进行安全确认,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才能进入地下室检测。当检测仪报警时,应及时撤出地下室,不得继续深入,迅速报告车间安全管理人员、当班工段长和调火工段,组织人员,戴好防毒面具,打开所有通风设备和门窗,及时盘查隐患。24、检测人员检测时,必须不少于2人,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前后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禁止单人检测。5、检测工在换向后,进入地下室巡检,对不合格点,必须通知施工人员采取通风措施,重新检测一氧化碳浓度达到控制定值后,方可进入作业。6、检测人员每次检测后必须认真做好记录,对检测数据的准确性负全面责任,每周将检测记录及时报车间存档。7、爱护检测设备,谁损坏,谁赔偿。(1)本仪器为精密仪器,不得随便拆卸和重碰、重压,以免损坏仪器或影响检测质量。(2)检修时,不要更改原电路零部件的型号、规定参数。(3)一起如果长期在一氧化碳浓度较高环境下工作(一氧化碳浓度超过2000PPm)将对传感器寿命产生不利影响。(4)检测仪使用后应及时充电,确保检测仪正常使用。使用电池供电的检测仪,如果长期不使用,应将电池取出。重新装入电池之后,应关掉仪器,等待约半小时以后方可正常使用。8、检测仪器如有以下现象,停止使用并及时报车间安全管理人员和本班工段长。(1)数值显示不正常。(2)被水浸泡、损坏等。第八条车间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仪器的定期检测,如果有损坏或者数据不准的,应及时通知安保部门和设备部进行维护和维修。第九条违反本规定的责任1、检测人员未能尽职尽责没有进行检测的罚款100元。2、检测人员没有认真做好记录和及时上报的,罚款50元。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益兴炼焦车间201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