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第七章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第七章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一)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1.社会形态及其活动构成人类社会发展的主要内容和阶段。(1)五种社会形态社会形态是一定生产力基础之上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统一体,是社会的经济形态、政治形态和观念形态的统一体。到目前为止,人类历史已经形成了五种社会形态,即原始社会形态、奴隶社会形态、封建社会形态、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2)社会形态的发展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把人类社会看做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是历史唯物主义对社会历史的唯物辩证本性的揭示。这一思想表明,人类社会虽然有着与自然迥然不同的特点,但本质上同自然界一样,是一种物质体系,其发展是一个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历史过程。社会发展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的主要含义是:第一,从人类社会的起源和存在的基础看,人类社会同自然界一样,在本质上是一个客观的物质体系。人类社会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人类社会的存在离不开自然界,其存在与发展的基础就是每日每时都必须进行的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交换”活动,即采取一定的生产方式进行的物质生产活动。第二,从人类社会的发展来看,人类社会同自然界一样,本质上是一个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合乎规律的辩证发展过程。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是社会的基本矛盾,人类社会正是在这两对矛盾的推动下,依次经历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五种社会形态,这是一个不依任何个人、任何阶级以至整个人类的意志为转移的发展过程。第三,社会现象尽管是不可逆的,但在不可逆的社会现象背后,历史规律却有着“重复性”。只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某种合乎规律的现象就必然重复出现。确认社会发展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只有把社会关系归结于生产关系,把生产关系归结于生产力的高度,才有可靠的根据把社会发展看做是自然历史过程。这是因为:①生产力是整个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和根源。②生产力是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起点和终点。确认社会发展是自然历史过程并不是否定社会发展的特殊形式,即整个世界历史无非是人通过劳动而诞生的过程,社会发展的自然历史过程是在人的活动中形成的,并通过人的自觉创造过程实现并体现出来。“自然历史过程”与“人的自觉创造过程”,社会发展的自为性与社会发展的客观性,是同一个过程的两个方面。人的价值的实现,衡量人的价值的标准及人民群众对历史发展的决定作用这几个知识点还有可能以辨析题或论述题形式出现。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本质的思想是本节内容的一个重点。复习时应掌握马克思主义对人的本质的理论表达及其与唯心主义、旧唯物主义人性论的区别。人的价值问题也是本节内容的一个重点。要着重掌握人的价值的特点:作为实践活动的产物;人作为价值主体与价值客体的统一;运用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本质、人的价值的基本原理,可以对宗教神学和唯心主义的价值观进行正确分析。要求领会或掌握人的价值实现问题,主要掌握人的价值实现中主观能动性与客观制约作用的相互关系。历史发展过程中的决定性,即历史发展的规律性问题。主体的选择性是人的活动的能动性的体现。所以这一知识点也是历史发展的规律性与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关系的另一说法。2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决定性与主体的选择性社会发展是一个决定性与主体选择性的统一。就人类的总体历史而言,五种社会形态的依次更替体现了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并表现为一个客观的过程;就具体的民族历史而言,社会发展不是严格地按照五种社会形态的序列演进的,在这里主体的选择性表现出重要作用。社会发展的客观性与主体的选择性是内在地统一的。主体的选择性不是对社会形态发展决定性的否定,因为主体选择性的对象只能存在于可能性空间中,可能性空间是选择活动的前提,而这个可能性空间却是由人们不能自由选择的生产力所决定的。主体的选择有既定的前提并受社会规律的制约,这不能改变人类历史的总体进程。3社会形态发展的统一性和多样性(1)社会形态更替的统一性和多样性。社会形态更替的统一性是指:就人类总体历史而言,社会发展的总趋势是在生产力推动下,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不断发展的过程。社会形态更替的基本秩序是:由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的依次更替。社会形态更替的多样性是指:就具体国家和民族来说,社会形态的更替并不是严格按照上述序列依次演进的,而在一定历史条件下,能够跨越某一种或某几种社会形态,以“跳跃”方式走向先进的社会形态。社会形态更替的统一性和多样性是辩证的统一:一方面,社会更替的统一性通过多样性表现出来;另一方面,多样性并不是对统一性的否定,从人类历史总体来看,封建社会的产生不可能晚于资本主义社会,而资本主义的出现必然早于社会主义社会。社会形态更替有其一定顺序性。(2)现实社会形态的统一性和多样性。这表现为,同类社会形态既有共同的本质,即社会根本性质上的统一性,同时,又有各自的特点,即不同国家,由于民族、历史和文化的差别,表现出在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方面的具体表现形式的特殊性。同是封建社会,中国和西欧不同;同是资本主义社会,日本和美国又有不同。4.社会发展过程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1)社会发展从总的方向、趋势和内容上是上升的、前进的。人类社会从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社会发展就是一个不断上升的过程。这一上升性是由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所决定的。(2)社会发展的具体道路和形式则是迂回的、曲折的,不是直线上升的。正因为社会发展既是前进的又是曲折的,所以社会发展表现为螺旋式或波浪式的前进方式。(3)社会发展的曲折性有两种类型:一类是事物否定之否定过程中的周期性曲折。社会发展经过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在新的基础上又回到自身,表现为一个发展周期。如无阶级社会到阶级社会再到新的无阶级社会,原始公有制私有制再到共产主义公有制等;另一类是以反复为特点的曲折,在社会发展中,由于新生事物在开始时是弱小的,当旧事物得势时,事物发展就会缓慢、停滞,甚至倒退,从而呈现出曲折性。但事物发展的必然性决定着新生事物迟早要战胜旧事物,使发展中的曲折性得到克服。社会发展的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表明,形而上学的“循环论”“直线论”“悲观论”以及“一帆风顺”的幻想都是错误的。我们要看到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要按事物发展前进性和曲折性统一的原理来办事。(二)人的本质和人的价值1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1)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含义凡是人身上具有的特性和属性,都可以叫做人性。归纳起来说,人性或人的属性主要有三个方面,即自然属性、社会属性和精神属性。精神属性本质上属于人的社会属性,因此,也可以把人性分为两个方面: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人是自然存在物,具有自然属性。所谓人的自然属性,是指人的肉体特征和生物特性;人的社会属性,是指人作为社会存在物而具有的特征。马克思认为,人是什么,取决于他们生产什么和如何生产,生产实践的社会性决定了人的社会性。人所具有的社会属性,离开了人所依存的生产实践及其社会关系是无法理解的。(2)人的社会属性和自然属性的关系。人的自然属性是社会属性得以存在的前提,离开了自然属性,社会属性也就不可能存在了。人的社会属性又制约着人的自然属性,并在其中打上了社会的烙印,从而使人的自然属性成为社会化的自然属性。离开了社会,人的自然属性就退化成为动物的属性。2.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马克思主义哲学科学地揭示了人的社会本质。其基本思想是:第一,人的本质在于其社会性。人固然具有自然属性和意识属性,但人的自然属性和意识属性中渗透着社会属性。人突破了自身自然属性的某些限制而创造其生存和发展的社会环境,使自然属性从属和包含于社会属性之中。人的意识属性是在社会关系中产生和发展的,是由社会决定的,是社会的意识。人正是在创造社会中创造了自己。人的本质是人之为人的内在根据,这个内在根据只能是人的社会性。以往的人性论离开人的社会性孤立地考察人的自然属性和意识属性,因而是抽象的,不科学的。第二,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的社会关系不是单一的,而是多方面的、复杂的,包括经济、政治思想关系和各种具体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也体现着人的社会关系,正是在此意义上,我们说劳动是人的本质活动。现实的人总是在种种社会关系中活动着,都在不同方面和程度上体现着人的本质。人不能离开各种社会关系而孤立、抽象地存在和活动。所以马克思说:“人的本质不是在人的本质问题上,要注意把握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与资产阶级人性论的区别。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在所有的社会关系中,生产关系又是最基本的关系,其他社会关系都是在生产关系的基础之上发生的,只有以生产关系为基础全面考察人的社会关系,才能把握人的本质。以往的人性论,孤立地只从政治或伦理的角度考察人的本质,特别是忽视了生产关系在确定人的本质中的重要作用,同样是抽象的,不科学的。第三,人的社会性是具体的、历史的。这是因为,人的社会关系是具体的、历史的。其一,人的本质是具体的,特定的具体的社会关系决定人的具体的特殊本质。人处于不同的具体社会关系中,就具有不同的本质。在阶级社会中,人处于特定的阶级关系之中,人的本质集中表现为阶级性;在阶级关系中处于不同的地位,人的阶级本质也不同。其二,人的本质是历史的,即发展着的,是在历史中形成的,不是凝固不变的。随着社会形态的变化,人的本质也在不断变化。以往的人性论,离开人的具体的社会关系和阶级关系,寻找人的本质,而且还把人的本质看成是先天固有不变的,比如认为“人都是自私的”等等,同样又是抽象的,不科学的。自私不过是私有制观念上的反映,不是人类的共同本质,也不是人的永恒不变的本质,它随私有制产生而产生,并将随私有制消灭而最终消灭。3人的价值及其实现(1)人的价值的内涵历史唯物论认为,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是历史唯物主义考察人的问题时所特有的总的方法论。对人的价值问题的探讨也应在这一科学方法论的指导下进行。历史唯物主义认为,所谓人的价值就是人在社会生活中的价值与意义,它是人的社会关系的一个重要方面。价值在哲学上是标志作为主体的人与客体之间的需要与满足等特定关系的范畴。在这里人是价值的主体,离开了主体的需要,任何客体都无所谓价值。人的价值就在于人对自身的价值,即人能以特殊方式创造价值以满足自身的需要。具体来说,这表现在:第一,价值是人的创造物,是作为主体的人的实践活动的产物。通过创造物的价值来满足自己的需要,是满足自己需要的特殊方式,这种特殊方式显示了人本身的价值,人既要为自己创造物质价值,也要为自己创造精神价值,人的价值是创造价值的价值,是一切价值中最高的价值。第二,人的价值具有自我目的性。人的价值是作为主体的人的自我实现,它的意义就在于人按照自己的需要,由自己创造、占有价值。人不以任何别的东西为目的,人本身就是目的,人创造价值的活动具有自我目的性。第三,人是价值主体与价值客体,工具性与目的性的有机统一。人对自身需要的满足是通过自身的实践活动来实现的。从这个意义上说,人是其自身实现价值的工具。人具有工具性的一面,因而其自身可以成为价值客体。但创造价值的活动又必须由人来完成,因而人是其自身价值实现的主体。一般价值关系中的主客体关系在人的价值中主要表现为目的性与工具性的关系。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价值观点与宗教神学、唯心主义关于人的价值的观点存在根本区别。宗教神学认为人的价值就在于对上帝和神的意旨的服从。唯心主义则认为人的价值是绝对理念或精神的客体化。这两种观点都把人的价值神秘化了,并且否定了人的价值的主体性。人的价值具有两重性,即人既是价值的主体,又是价值的客体。是二者的统一。作为价值的主体是指他有人的需要和享受的满足。作为价值客体,观念包含两个方面,即社会价值和自我价值。社会价值是指个人对社会的和他人的责任和贡献;自我价值是指社会对个人需要的尊重和满足。在二者的关系上社会价值是首位的,但也不能忽视个人价值。(2)人的价值的实现人的价值有潜在的价值和实现的价值两种形式。前者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