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Z301000建设工程法律制度IZ301011掌握注册管理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注册申请: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资格证书并受聘于一个建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师等单位的人员,应当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有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核定执业印章编号。初始注册是应当具备的条件:1、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2、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3、达到继续教育要求4、没有明确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初始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1、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2、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3、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4、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延续注册: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七、八条规定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限3年。变更注册: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受理:对申请初始注册的饿,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2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10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申请变更注册、延续注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日起5日内审查完毕。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上报材料之日起1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有关部门在收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移送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在5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申请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2、申请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3、未达到要求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4、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5、应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五年的。6、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7、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止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8、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9、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10、年龄超过65周岁的11、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注册证书和印章失效的情形:1、聘用单位破产的2、聘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3、聘用单位被吊销或撤回资格证书的,4、已与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关系的5、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6、年龄超过65周岁的7、死亡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8、其他导致注册失效的情形。聘用企业在7日内没有提供书面反对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应予办理注销注册或变更注册。IZ301012掌握执业管理一、一级建造师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一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工程所在地各级建设部门和有关部门不得增设或者变相设置跨地区承揽工程项目执业准入条件。建造师的执业范围包括:1、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2、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工作3、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二、一级建造师可担任特级、一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可担任二级及以下建筑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若想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泽所受聘的单位必须具备有施工企业资质,而不是仅仅具有勘查、设计、监理等其他企业资质。受聘单位的变更: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期间原则上不得更换。只有是在这些情况下,才允许变更注册到另一个企业:1、发包方与与注册建造师受聘企业已解除承包合同的;2、发包人同意更换项目负责人;3、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必须更换项目费用责任的;三、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两个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除外: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的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四、权利(1)试验注册建造师名称;(2)在规定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3)在本人执业活动中形成的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4)保管和使用本人注册证书、执业印章;(5)对本人执业活动进行解释和辩护;(6)接受继续教育;(7)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8)对侵犯本人权利的行为进行申诉。五、2008年施行的《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则进一步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有下列行为:(1)不按设计图纸施工;(2)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3)使用不合格设备、建筑构配件;(4)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环保和用工方面的规定;(5)在执业过程中,索贿、行贿、受贿或者谋取合同约定费用外的其他不法利益;(6)签署弄虚作假或在不合格文件上签章的;(7)以他人名义或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执业活动;(8)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受聘并执业;(9)超出执业范围和聘用企业业务范围从事执业活动。六、签字盖章行为的效力P7注册建造师签章完整的工程施工管理文件方为有效。在规定文件上签字后补盖执业印章,完成签章手续。七、《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以不同专业分了14个专业的工程规模标准。大中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八、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通信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有关专业工程注册建造师的职业活动进行实施监督管理。九、撤销注册P9注册建造师违法从事相关活动的,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并将违法事实,处理结果告知该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机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机关依据职权或者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可以撤销注册建造师的注册:1.注册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注册许可的;2.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注册许可的;3.违法法定程序作出准予注册许可的;4.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注册证书和职业印章的十、注册建造师的行为记入注册建造师执业信用档案。P101.未履行注册建造师职责造成质量、安全、环境事故的。2.泄露商业机密的;3.无正当理由拒绝或未及时签字盖章的;4.未按要求提供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信息的;5.未按要求提供注册建造职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十一、宪法是整个法律体系的基础。1.《民法通则》和单行民事法律组成,单行法律主要包括合同法、担保法、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法、婚姻法等。P102.法的形式,实质是法的效力等级问题。3.宪法的法律地位和效力是最高的。4.按照法律制定的机关及调整对象和范围不同,法律分为基本法律和一般法律。5.一般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或修改的。6.行政法规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即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7.行政法规的效力低于宪法和法律。8.地方性法规只在本辖区内有效,其效力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9.行政规章是由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法律规范性文件,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10.部门规章的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11.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低于同级或上级地方性法规。12.《立法法》规定: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是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P12的三点内容13.国际条约是指我国作为国际法主体同外国缔结的双边、多边协议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14.民事法律关系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15.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1)自然人不仅包括公民,还包括外国人、无国籍人。(2)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民法通则》第11条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3)《民事通则》第12条第1款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4)《民事通则》第13条第2款还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6.无民事行为能力P1417.法人P14根据《民法通则》第35条的规定。法人应当具备四个条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民法通则》把法人分为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两大类。18.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贸企业等。19.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包括:1)财2)物3)行为4)非物质财富20.民事法律关系内容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基于民事法律客体所形成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21.根据民事法律行为所需的意思表示的构成,民事法律行为可分为两种:1)单方法律行为2)双方法律行为P1622.《民法通则》第56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是特定的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根据《民法通则》第55条、第56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23.自然人和法人均可成为代理人,但法律对代理人资格有特别规定的除外。24.根据《民法通则》第64条第一款的规定,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25.《民法通则》第65条规定:“委托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P18总共5点26.表见代理是指无代理权,但表面上有足以使人相信有代理权而须由被代理人负授权职责的代理。1)未予授权的表见代理2)超越权限的表见代理;3)代理权终止的表见代理。27.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没有代理权的代理人实施了代理的行为;善意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为有代理权。28.《合同法》第49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29.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债的发生根据主要包括如下几种:1)合同2)不当得利3)无因管理4)侵权行为30.意定之债与法定之债P20常见的债就是合同志债,另外单方允诺之债也属于意定之债。法定之债是指债的发生及其内容均由法律予以规定的债。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侵权行为之债都是属于法定之债。31.(1)连带债务人的每一方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2)债权人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或者多个债务请求履行任何比例债务,债务人不得以债务人之间对债务分担比例有约定而拒绝履行;(3)连带债务人一人或多人履行了全部债务后,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即行解除;(4)履行债务超过其应承担份额的债务人,有权向其他债务人追偿。32.债权人就是抵押权人。33.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未实现。34.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对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1)具有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双重性质。2)专有性3)地域性4)时间性35.根据《专利法》第6条第2款的规定,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者;申请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36.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单位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发明专利权的期限是20年,实用新型的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是10年;均自申请日期计算。专利权期限届满后,专利权终止。37.根据《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算起。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