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整理精品文档,仅供个人学习使用1/5关于关心关爱干部若干意见为持续优化干部工作环境和成长条件,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激情,为交通工作凝聚合力、激发活力、增添动力,根据中办《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结合市委《镇江市干部鼓励激励实施办法(试行)》、《镇江市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实施办法(试行)》和《镇江市推进市管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试行)》(简称“三项机制”),现就进一步关心关爱干部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加强教育管理,注重人文关怀,构建一个全方位、多维度、立体式的干部关心关爱体系,增强干部的荣誉感、归属感、获得感,激励干部新担当新作为,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二、工作措施(一)政治上激励.突出实干实绩导向。坚持字好干部标准,突出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关注埋头苦干、不事张扬的干部。对长期在基层艰苦条件下工作,实绩明显的干部,可优先提拔使用。对表现特别优秀、岗位特殊需要的,尤其是在重大改革、重点项目建设等工作中发个人整理精品文档,仅供个人学习使用2/5现的优秀干部,可按有关规定破格提拔使用。全面历史、客观公正评价使用干部,对经过容错免责或处分影响期满的干部,且所负责工作业绩突出、成效明显的,经组织认定后,可按程序提拔使用。坚决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对工作不在状态、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畅通“下”的渠道,使能上能下成为常态。.优化年轻干部培养路径。加强年轻干部的实践历练,对缺少基层和一线工作经历的机关年轻干部,安排到项目建设等一线挂职锻炼;定期组织基层企事业单位年轻干部到局机关及其他市级机关部门进行短期学习锻炼。根据年轻干部个性特长、能力素质、工作岗位等因素,采取双向选择、组织指定等方法,建立“传帮带”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年轻干部的工作本领。打造“青春情.交通梦”青年人才论坛品牌,搭建展示交通青年人才青春活力和精神风貌的舞台,在主题突出、丰富多彩的系列活动中,加强青年人之间的沟通交流,提升荣誉感、责任感和归属感。.深化教育培训。保障干部参加培训的权利,突出党的基本理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十九大精神等重点,创新培训途径和方式,分对象、分专题、分领域、分时段开展培训,做到精准化培训、定制化供给,实现学所需、学所缺、学有成。优先选送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干部参加各类培训。.健全荣誉表彰制度。开展各类综合性评先评优时,进一步向基层一线倾斜,对工作实绩突出、干群口碑好的干部,个人整理精品文档,仅供个人学习使用3/5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评奖、记功、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对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公务员,按规定做好三等功评定工作,并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在评选推荐各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时,适当提高一线职工(含机关干部)比例,并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结合平时考核记实、年度目标考核办法,在每年的交通工作会议上,命名表彰交通先进工作者、交通工作先进集体;结合党员积分考核、党建目标考核,在每年的七一大会上,命名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加强舆论引导,及时挖掘、大力宣传一批奋战一线、敢于担当、奋发有为的先进典型,提升广大干部的职业荣誉感和成就感。(二)工作上支持.加大基层支持力度。严格规范、控制和统筹各种检查、报表、“一票否决”事项,减少需要基层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正职参加的会议或活动。局机关处室(部门)在制定涉及基层工作的政策时,要充分听取基层的意见,切实为基层一线减负减压。保障基层一线力量,局机关处室(部门)原则上不得新借调基层干部,确因工作需要的,须经局长办公会审定,借调时间一般不超过月。.完善提醒关爱机制。树立以人为本、关爱干部理念,探索实行干部约谈制度,推动谈心谈话常态化制度化。实行监督关口前移,突出事前预防,坚持从小事抓起、从细处严起,把干部信访举报、专项检查、考察考核等各方面反映出来的问题,综合运用到对干部的提醒关爱上,针对不同层次个人整理精品文档,仅供个人学习使用4/5的问题对干部进行提醒、函询、诫勉。.贯彻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在干部遇到困难时及时提供思想和组织支持,在干部受到委屈时主动为干部说公道话,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大胆改革创新、放手干事创业。落实省、市《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改革创新担当作为的实施意见(试行)》,正确看待和评价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切实做到“三个区分”,激励干部敢作敢为、锐意进取。合理运用容错结果,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和误解的干部澄清正名,大力营造改革创新、担当作为的良好环境。(三)生活上关怀.落实干部待遇和日常福利。每年组织干部开展健康体检,建立干部健康档案。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定节假日、婚假、探亲假、产假等假期规定。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和心理咨询辅导,帮助干部调适心理,缓解压力。定期组织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等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丰富干部业余生活,所需的服装费、个人(集体)奖励和伙食补助等,按省总工会有关规定(苏工发〔〕号)予以保障。.畅通沟通联系渠道。健全完善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有计划地开展干部谈心谈话工作。干部遇到困难时,可按照管理权限向上一级领导报告。领导干部要利用节假日、夜间,对在艰苦条件工作、奋战基层一线的干部进行走访慰问,及时了解干部的工作状态,真心关注干部诉求。积极推行干部家访制度,及时了解干部的家庭情况、思想动态,帮助解决个人整理精品文档,仅供个人学习使用5/5干部生活实际困难。.做好工会慰问工作。加大工会经费保障力度,规范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按每人每年不超过元的标准,在国家法定节日发放节日慰问品;按每人每年不超过元的标准,对干部发放生日慰问品;按每人每次不超过元的标准,在干部结婚、生育时进行慰问;按每人不超过元的标准,在干部退休时发放纪念品,并组织座谈会予以欢送,座谈会可购买适当的干鲜水果;干部生病住院时需及时看望慰问,并给予不超过元的慰问金。干部去世时,给予不超过元的慰问,其直系亲属去世时,给予不超过元的慰问。.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保障工作。丰富离退休干部的活动内容和形式,按规定做好离退休人员的夏季高温、“两节”慰问工作。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和党员的教育培训,保障离退休干部党员参加正常的组织生活。三、相关要求各单位党组织要把关心关爱干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干部关心关爱工作机制,“一把手”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干部。把关心关爱干部工作情况列入年度组织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和党委(党组、党工委)书记履行党建责任制述职的内容。组织人事部门要充分发挥“干部之家”的职能作用,抓好统筹协调工作;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切实解决关心关爱干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真正把关心关爱干部的各项举措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