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1000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合同书项目名称:XX区1000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委托方(甲方):受委托方(乙方):签订日期2015年8月13日一、总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就编写4个乡镇农村水源)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及技术报告达成一致意见,签定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二、报告名称1.报告名称:三、甲方职责1.提供该报告所需的有关资料、图件(中文,以资料清单为准);2.确认该报告中的有关内容并提出修改意见;3.参加该报告的技术评审会,介绍涉及乡镇饮用水源地的具体情况;4.确定该报告的工作联系人,在编写工作中及时沟通与提供有关报告的信息;5.提供各水源地水样及水质监测情况。四、乙方职责1.根据相关要求编写甲方委托4个乡镇及农村水源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及划分技术报告;2.根据技术评审意见,及时对报告进行修改并达到上报要求,直至完成该饮用水水源划分的的评审通过;3.提供给委托方最终报批的每个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划分技术报告及地理信息系统电子版各壹份。五、编制费用及付款方式经双方协商,本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报告编制费共计人民币40000元(不含技术评审费及水源监测费)。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向乙方预付合同额之50%(即人民币20000元),余款在划分技术报告技术评审通过后三日内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六、工作进度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乙方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划分技术报告评审稿编制工作。七、保密原则乙方在编制过程中接触到的技术资料和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乙方不通过甲方获取的信息及按有关规定要求披露的除外)。八、成果的归属与分享划分技术报告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乙方可以用来宣传工作成果,但不具所有权。九、成果验收乙方提供的划分技术报告由甲方呈报主管部门进行技术评审,乙方按照评审要求进行修改以达到上报要求。十、违约责任甲方不按期支付报告费用、不及时按乙方提供的资料清单提供资料,或提供资料有误,造成报告延时及其它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按时完成报告或因报告质量原因造成评审不能通过,由乙方承担,直到报告通过审核为止。十一、附则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预付款到乙方账户之日起生效,各项条款履行完毕后合同自动失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如下:3.4.乙方(盖章):地址:电话:18648880009传真:0772-3732100代表签字(章):甲方(盖章):地址:电话:传真:代表签字(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