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学院关于开展“学法律、建制度、讲规矩、保安全”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要求,进一步推进依法从严治教,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结合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中开展“学法律、建制度、讲规矩、保安全”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从今年9月开始,在全院开展“学法律、建制度、讲规矩、保安全”主题教育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突出依法从严治教这条主线,以全面提升广大教育工作者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抓手,以建立健全和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为重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依法从教,加快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保障教育事业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二、目标任务1.学法知法转观念。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掌握法律常识,增强法治意识,提高依法办事和依法维权的能力,让广大教育工作者养成契约意识、证据意识、维权意识,解决法律意识、维权意识淡薄问题。2.建章立制促规范。通过完善规章制度,推动教育行政行为、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进一步规范,实现教育管理的法制—2—化、规范化和标准化。3.遵规守纪强作风。通过讲规矩守纪律,培养干部教师责任意识、担当精神和实干作风,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切实解决有令不行、执行不力、不敢担当、慵懒散浮、效能低下等问题。4.依法治教保安全。通过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促进全市广大教育工作者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能力不断提高,推动教育治理能力、学校管理水平、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有效保障学校安全、教师安全和学生安全。三、方法步骤整个主题教育活动共分集中学习、查摆问题、整改提高三个阶段。各处室、系部(中心)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研究部署,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务求活动实效。(一)集中学习阶段(9月25日至11月15日)各处室、系部(中心)要安排专门时间进行集中学习。学习内容:一是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新颁布的党纪条规,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等。二是学习各类法律法规,特别是涉及教育教学方面的法律法规。如《宪法》、《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行政诉讼法》、《劳动法》、《食品安全法》、《信访条例》、《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三是学习各级教育部门制定出台的规章制度。认真学习《现行法律法规汇编》,将学习法律法规作为干部—3—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列入专题培训计划。通过邀请专家作报告、观看专题片、组织座谈会、撰写学习笔记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法律法规,切实增强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各处室、系部(中心)要开好动员大会,明确活动目标、任务及时间节点等。要梳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邀请纪检、监察、司法、党校、教育局等有关部门领导、专家作一次集中辅导报告;学院主要负责同志要围绕“学法律、建制度、讲规矩、保安全”上一次党课;要组织干部教师开展一次党风党纪和法律法规知识集中测试。同时,要做好学生的法治教育工作,充分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充分利用社会法治教育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二)查摆问题阶段(11月16日至11月30日)各处室、系部(中心)要理清工作职责,对照岗位要求,列出权力清单和服务清单,明确应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做了能带来什么后果。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通过召开座谈会、恳谈会、征求意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要组织干部教师查摆自身存在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淡薄、不守纪律、不讲规矩、担当意识不强等问题,并认真撰写自身对照分析材料。重点从以下几方面查摆:1.依法行政方面:是否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开展行政活动;开展行政活动时是否存在粗鲁、蛮横,不讲道理现象;是否存在不按政策法规办事,不按制度程序办事问题;是否存在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该公开的不公开问题;是否存在规章制度不完善问题等。—4—2.依法治校方面:是否建立学法用法制度,是否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是否开展或参加法制教育培训;院务公开是否到位,学院发展和改革的重大决策、学院的财务收支情况以及涉及教职工权益的其他事项是否已向教职工公布;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学院安全应急预案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违规招生、办班收费、巧立名目违规向学生收取费用问题;是否存在违规收取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问题;是否存在乱订教辅资料问题等。3.依法从教方面:是否存在举办或参与举办收费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和有偿家教问题;是否存在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问题;是否存在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问题;是否存在不遵守十二项育人制度,惩戒违规学生程序不规范、证据不充分问题;是否存在不关注或忽视法律法规,无法正确判断自己行为是否造成侵权问题;是否存在维权意识不强,有效证据留存不足,面对法律纠纷束手无策问题;是否存在疏于班级管理,工作不规范,造成学生校园伤害问题等。4.工作纪律方面:是否存在纪律松散,上班迟到早退,工作时间办私事、上网聊天、炒股、购物、玩游戏、吃零食等问题;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是否存在盛气凌人、颐指气使问题;是否存在工作不主动,事业心、责任心不强,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庸政懒政问题;是否存在不遵守政治纪律,自恃高明、口无遮拦,对上级的决策部署评头论足,不负责任地散布小道消息问题;是否存在目无组织、无视纪律,该请示的不请示、该汇报的不汇报,甚至超越权限办事问题等。—5—5.责任担当方面:是否存在责任意识淡漠,在其位不谋其政问题;是否存在规矩了但不干事,谨慎了但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是否存在遇事做和事老,不讲原则、不敢担当问题;是否存在消极怠工、不推不动、因循守旧、看风向做事问题等。6.廉洁自律方面:是否存在违规参与基建工程,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是否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是否在采购办公用品、教学仪器、学生服装、学习资料、人身保险等业务中收取好处费;是否收受学校食堂、文印部、商店等经营者提供的好处;是否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收受贿赂;是否存在不按规定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或报告不真实、不全面的问题;是否存在职称评定以及招生、考试等工作中行贿、受贿的问题等。7.财务管理方面:是否存在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私设“小金库”问题;是否存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问题;是否存在借外出学习、考察、开会之名搞公费旅游、公款消费问题;是否存在贪污挪用、骗取套取、截留抵扣公款和专项资金问题;是否存在不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招投标问题;是否存在合同签订不规范、不备案问题等。8.家校联系方面:是否存在疏于与学生家长沟通,不及时通报学生在校表现问题;是否存在对家长不礼貌、随意批评问题;是否存在面对家长的咨询不耐心、不细致,甚至不予理睬问题;是否存在做家访流于形式,不虚心听取家长的意见建议问题等。(三)整改提升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各处室、系部(中心)要落实好主体责任,针对查摆和征求—6—的意见建议,深入调查研究,深刻剖析反省,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确保整改效果。要与教育局党委近期组织开展的“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结合起来,组织干部教师适时公开整改措施和进展情况,确保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要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工作标准,规范工作流程,推进各项工作制度化、标准化、程序化,切实做到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全面形成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依法从教的良好氛围。各处室、系部(中心)要加大对不守纪律、不讲规矩、担当意识不强、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的惩戒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纪问题。同时,要注意发现、挖掘先进典型,及时报学院党委进行宣传推介。四、组织领导开展“学法律、建制度、讲规矩、保安全”主题教育活动,是新形势下提升教育系统干部教师法律素养、纪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的重要举措。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学法律、建制度、讲规矩、保安全”教育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督导室,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调度检查。相关部门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各处室、系部(中心)也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教育活动的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学院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对各处室、系部(中心)开展教育活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各处室、系部(中心)要对照配档表,制定符合本部门实际的活动时间表和路线图,责任落实到人,精心组织,务求实效。主题教育活动结束后,各处室、系部(中心)要写出专题报告,—7—于2015年12月31日前报学院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附:中共XX学院委员会“学法律、建制度、讲规矩、保安全”主题教育活动配档表中共XX学院委员会2015年9月29日—8—附:中共XX学院委员会“学法律、建制度、讲规矩、保安全”主题教育活动配档表基本要求重点学习材料9月25日至11月15日集中学习1、制定“学法律、建制度、讲规矩、保安全”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和配档表;2、召开会议安排部署;3、制定学习计划,备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4、举办各种形式的报告会、辅导会;5、召开座谈会、研讨会、交流会;6、上一次主题教育课;7、开展正反典型教育。1、《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2、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有关材料;3、党的十八大以来新颁布的党纪条规和《潍坊市党员干部德廉知识学习测试题库》;4、各类法律法规,特别是涉及教育教学方面的法律法规;5、各处室、系部(中心)制定出台各项规章制度、各项工作标准和流程。11月16日至11月30日查摆问题1、制发征求意见表或公开信;2、设立意见箱、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3、召开各种形式的征求意见会;4、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征求意见、建议;5、作出“学法律、建制度、讲规矩、保安全”承诺,并公开接受监督。12月1日至12月31日整改提高1、深入基层调查研究,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2、利用各种形式公开整改措施;3、沉到一线为基层、为群众办好事、解难题;4、完善“学法律、建制度、讲规矩、保安全”制度规定;5、上报教育活动总结;6、宣传推广先进典型。7、组织学院科长以上的干部进行党风党纪和法律法规知识考试。项目阶段—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