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农村道路硬化建设工程责任书二○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XX镇农村道路硬化建设工程责任书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统筹城乡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优化我镇农村道路路网结构,加快推进全域城镇化建设,更好的完成农村道路硬化工程建设任务,根据《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山东省农村公路规范化管理办法》和《2014年滕州市农村道路硬化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实际,明确责任,制订本责任书。一、建设目标。在我镇辖区内实施农村道路硬化工程项目建设,建设农村道路硬化工程公里。农村道路硬化工程建设项目分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和农村便民道路硬化项目;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是指:纳入我市电子地图信息管理系统或享受过上级补助资金计划的农村道路;其他农村道路硬化工程建设项目均为农村便民道路硬化项目。二、建设标准所有农村道路硬化工程项目均要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公路工程建设、验收等标准规范要求,具体标准如下:(一)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道路路面宽度不得少于4米,路面应采用沥青混泥土、沥青碎石或水泥混凝土等路面类型,水泥路面一侓采用强度不低于C30的水泥混凝土,路面厚度不得低于20cm;沥青路面厚度不得低于3cm;路面结构层需满足四级公路建设标准要求;路基、路肩、安保、绿化等附属设施,参照《滕州市村级公路网化示范县创建活动建设项目标准》执行。(二)农村便民道路硬化项目:道路路面宽度不得少于4米,路基宽度不少于6米,有条件的可以适当加宽,路面不应超过6米。路面应采用沥青混泥土、沥青碎石或水泥混凝土等路面,水泥路面一侓采用强度不低于C30的水泥混凝土,路面厚度不得低于20cm;沥青路面厚度不得低于3cm;路面结构层需满足四级公路建设标准(水稳碎石厚度不得低于3cm,二灰碎石厚度不低于18cm,石灰层基层厚度不低于20cm。)附属设施配套合理、齐全,建成后道路应满足百姓日常生产、生活出行要求。三、建设要求(1)各党总支、村要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优选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队伍。实施公开招标的项目,需实行招标备案制度,由镇政府将招标文件、招标工作报告等材料按规定上报至滕州市交通运输局,由滕州市交通运输局整理上报至枣庄市交通运输局备案。(2)所有建设项目均要实行监理制,各党总支、村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优选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实施监理,也可聘请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实施监理。(3)所有项目开工前均要按照规定签订施工合同、廉政合同、安全合同。项目的开工、竣工、交工均要按国家规定到滕州市交通运输局办理相关的质量监督、施工许可、开工申请、交工验收等手续。(4)农村公路改造时,应注意做好必要的排水和防护工程,并与桥涵排水相结合,并做好美化、绿化,确保路基及边坡稳定,提高公路抗灾能力。同时,应在急弯、陡坡、高路基、临江、临河和临水路段,设置护栏、护桩等安全设施和必要的警示标志,以确保行车安全。四、建设进度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工程进度报送要求,每月25日前向镇农路站上报项目工程进度完成情况及相关报表,并按要求控制好工期目标,确保按时完成任务。五、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镇政府:党总支、村:(签名):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