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纺织有限公司纳税评估案例基本情况Z纺织有限公司属于中型纺织企业,是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适用“免、抵、退”办法申请出口退税。2004年至2006年4月,Z纺织有限公司累计向国税机关申请办理出口退税1054万元,2006年6月16日被**市**区国税局列为重点评估对象。该纺织企业于2000年6月成立。主要经营范围:纺织和织布加工。公司原注册资本500万美元,2004年4月26日营业执照变更,将注册资本增加到800万美元,截至2004年11月5日公司实际到位货币资金为690万美元。基本情况该公司从2004年6月开始发生出口业务,该企业出口情况是:2004年6月-12月出口销售3110万元人民币(以下均为人民币),出口数量284万米:其中6月2058万元、7-10月销售为0、11月436万元、12月616万元;2005年合计出口销售5242万元,出口数量477万米:其中1月1289万元、2月800万元、3月1958万元、4月1031万元、5月43.9万元、6月-8月为0、9月130万元、10-12月销售0;2006年1-4月出口销售5367万元,出口数量480万米:1月出口1527万元、2月599万元、3月2638万元;4月604万元。2004年6月-2006年4月共出口销售数量1241万米,出口销售收入13720万元,并据此办理出口退税1045万元。01Partone案例分析Parttwo评估调查Partthree评估处理Partfour点评&建议Contents020304PART1案例分析对象筛选该公司从2004年6月开始发生出口业务,该企业出口情况是:2004年6月-12月出口销售3110万元人民币(以下均为人民币),出口数量284万米:其中6月2058万元、7-10月销售为0、11月436万元、12月616万元;2005年合计出口销售5242万元,出口数量477万米:其中1月1289万元、2月800万元、3月1958万元、4月1031万元、5月43.9万元、6月-8月为0、9月130万元、10-12月销售0;2006年1-4月出口销售5367万元,出口数量480万米:1月出口1527万元、2月599万元、3月2638万元;4月604万元。2004年6月-2006年4月共出口销售数量1241万米,出口销售收入13720万元,并据此办理出口退税1045万元。该企业几年来的出口数量的增长速度异常资金的运作可疑企业的账面看,车间每月生产多少成品就销售多少,有时两千万销售收入,有时几百万,有时为0企业月度销售极其不均衡,与该公司的每月耗电量不吻合工厂实际生产弹力卡其、灯芯绒、府绸、涤棉布、帆布、弹力斜纹布等,出口为化纤梭织布、染色布、涤棉针织布、涤纶针织布等该企业实际生产的产品品名与出口报关的产品名称不一致对象筛选时间销售收入免抵退销售收入内销直接人工支出2003年16752.36016752.3643401.002004年37463188.5130813179.786650008.733633933.502005年64907119.8155292757.829614361.993826880.972006年1-4月1-4月57991031.9153678265.774312766.141243468.83合计160378092.59139784203.3720593889.22从表中可以看出该企业的出口增长几乎是每年翻一番,而从企业人力资源投入并没有太大的变化,这显然不符合纺织工业生产的基本常理。从资金往来看,该公司与其关联公司存在着大量的相互拆借和相互买卖的现象,且其出口商也是公司的股东。PART2评估调查案头分析由于纺织行业的设备使用时其功率是基本恒定的,而且在技术条件基本不变的前提下,单位时间内的生产效率也是基本一致的。因此,评估小组决定以生产设备的功率指标和效率指标为核心,测算该公司的实际产量。于是评估小组根据管理人员掌握的企业2006年1-3月详细的生产日报表,结合企业每月电费耗用情况,对该公司的实际生产情况进行测算,经测算,该公司2003年12月至2006年5月的实际生产量约为277万至306万米(详见下表)。时间耗电生产量(米)生产量(米)备注数量(千瓦时)金额(含税)扣除其他企业用电2003121745614930.2429015.0132632.25耗电推算2004011295011169.7721525.2324208.73耗电推算2004022312016935.8538429.6043220.53耗电推算200403128899807.421423.8424094.70耗电推算2004043974940722.9766069.9974306.78耗电推算200405354833000058979.1366331.92耗电推算2004061720065858.0128589.5032153.68耗电推算2004072280048822.2337897.7042622.32耗电推算2004083680058088.7261168.2268793.92耗电推算2004094800064153.5779784.6489731.20耗电推算2004107680074107.13127655.42143569.92耗电推算2004118200075192.88136298.76153290.80耗电推算200412103600107079.25172201.85193669.84耗电推算20050196400117358.87160234.15180210.16耗电推算20050265200104729.05108374.14121884.88耗电推算200503134000222732.12250499.60耗电推算200504119200198131.86222832.48耗电推算20050573600122336.448137587.84耗电推算20050664400107044.392120389.36耗电推算20050762000103055.16115902.80耗电推算20050875600125660.808141326.64耗电推算2005095440090422.592101695.36耗电推算20051045600161950.7275795.40885244.64耗电推算2005115080084438.7494965.52耗电推算2005125400091964.8789757.72100947.60耗电推算2006012200074034.6644627.1044627.10取自企业生产记录2006024040058309.8472264.4072264.40取自企业生产记录2006035200073264.9073264.90取自企业生产记录200604116957.90116957.90取自企业生产记录20060599318.8099318.80取自企业生产记录合计2773455.543068546.56Z纺织有限公司电费测算实际生产量明细表虚报自产产品产量虚增固定资产,多提折旧虚开加工费发票该公司申报的自营出口销售额与公司实际生产能力严重不符,存在虚报自产产品产量的可能。根据评估人员的测算该公司2003年12月至2006年5月的实际生产量约为277万至306万米,而企业以自产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的出口产品数量为1241万米,两者相差甚巨。截至2006年5月,该公司账面体现公司有剑杆织机332台,价值1376万元,高速织机储纬器346台,价值1091万元,上述两类固定资产企业年计提折旧226.32万元,以企业的实际产能看,企业并不需要这么多的设备,如果企业账面数字属实的话,将造成大量的资产闲置。存在虚开加工费发票的可能。2005年1月27日,该公司开具12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金额934772.05,税额158911.22。上述发票注明的劳务是针织布加工费。由于该公司没有生产针织布的相关设备,不可能为他人加工针织布,因此上述的发票明显涉嫌虚开。发现疑点约谈举证异常点一:企业的实际生产能力与企业出口销售的数量严重不符。对于上述的问题,该公司法人称:1、区局评估人员所采用的生产日报表,系该公司部分新产品的生产记录而非全部的生产记录,因此,区局根据耗电量测算产量的方法不全面。2、该公司的出口产品大部分是自产,仅有小部分特定品种委托加工,同时提供了两份加工合同和部分加工企业名单。约谈举证异常点二:企业虚增固定资产,多提折旧。对于上述问题企业负责人解释为部分设备尚未到位,但发票已经开具为理由,因此先在账上反映,由于企业财务人员不熟悉情况,将该部分未到位的设备也计提折旧。异常点三:存在虚开加工费发票的可能。对于上述问题,企业负责人解释为可能是开票时,开票人员填写失误造成的。OPTION1通过调查、了解其同类型的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确定该公司的实际生产能力。OPTION2根据该公司法人代表提供的资料,到**市实地调查委托加工的说法是否属实。基本认定事实1该企业2004年1月-2006年4月内销产品数量为2827220.38米,与该公司的实际生产数量基本相符,因此,结合该公司相关工作人员的证词,可以认定该公司生产的产品基本用于内销。由于不能提供相关的加工合同、发票或购买委托加工所用原材料的相关票据,因此可以认定该公司出口的化纤梭织布、棉布和涤棉布系通过外购所得而非委托加工或自产。基本认定事实3于该公司提供了两份针织布的加工合同,且制作针织布的设备可使用涤纶长丝、涤纶短纤、棉纱等原料(该企业有购进这些原料),虽然该公司不能提供相应的加工费发票或支付加工费的相关证据,但由于不能排除企业确实有委托加工针织布的可能性,因此本着事实重于形式的原则,可暂认定该公司2004年10月以后出口的针织布中不超过93800米的部分、2006年1月以后出口的针织布中109000米的部分为委托加工产品。评估调查基本认定事实2评估调查区局通过兄弟单位了解到,某纺织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使用的纺织设备的型号和该公司一致,均为GA747-Ⅱ型。为此,派人到A公司实地了解这种类型设备的生产能力,作为确定该公司实际生产能力的参照依据。由于A公司系原国有企业厦门纺织厂改制而成,其生产历史悠久,生产技术较为成熟,生产组织管理完善、严密,因此其提供的数据具有较强的可信度和指标意义(具体指标数据见下表)。项目数据备注1、工作效率、工作效率90%-100%-100%连续生产的可能性2、功率、功率1.2千瓦时/小时千瓦时/小时织机的单位耗电量3、24小时全班产出量、24小时全班产出量100米以下米以下密度越高的布单位产量越少GA747-Ⅱ型箭杆织机相关性能指标根据A公司提供的相关数据,测算出该公司的最高可能的产量为:2004年1285338.24米;2005年2175742.31米;2006年1至5月554143.48米,合计4015224.04米(具体计算见下表)。Z纺织有限公司最大可能产量测算表日期总耗用电量(度)织机耗用(度)织机使用时间产量(米)2003121745612219.22.16460584642426.272004011295090651.60584588131474.5820040223120161842.86696191356192.45200403128899022.31.59828166531326.322004043974927824.34.92901682996608.732004053548324838.14.40001771586240.3520040617200120402.13286093941804.0720040722800159602.82728077955414.7020040836800257604.56333038189441.2820040948000336005.952170062116662.5320041076800537609.523472099186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