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级分类参考标准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划入关注类:1、借款人的销售收入、经营利润下降或出现流动性不足的征兆,一些关键财务指标出现异常性的不利变化或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2、借款人或有负债(如对外担保、签发商业汇票等)过大或与上期相比有较大幅度上升;3、借款人的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出现工期延长;4、借款人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5、借款人改制(如分立、兼并、租赁、承包、合资、股份制改造等);6、宏观经济、市场、行业、管理政策等外部因素的变化对借款人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并可能影响借款人的偿债能力(如房地产企业);8、贷款的抵押物、质押物价值下降,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抵(质)押物失去控制;保证的有效性出现问题,可能影响贷款归还;9、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以内的贷款或表外业务垫款30天以内;10、向关系人(如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发放的贷款最高划为关注类。11、借新还旧贷款原则上划为关注类,为清收贷款本息、保全资产等目的发放的借新还旧贷款至少划为次级类。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划入次级类:1、借款人经营亏损,支付困难并且难以获得补充资金来源,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为负数;2、信贷档案不齐全,重要法律性文件遗失,并且对还款构成实质性影响;3、本金或利息逾期91天至180天的贷款或表外业务垫款31天至90天;4、重组的贷款至少划为次级类。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划入可疑类:1、借款人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处于停建、缓建状态;2、借款人实际已资不抵债;五级分类参考标准3、借款人进入清算程序;4、借款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涉及重大案件;5、经过多次谈判借款人明显没有还款意愿;6、已诉诸法律追收贷款;7、本金或利息逾期181天以上的贷款或表外业务垫款91天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