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法》期末练兵综合测试题(2002春)中央电大法律教研室一、名词解释:1.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P22.合同法。合同法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合同法是指调整合同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的合同法,是指由立法机关通过严谨的立法技术创制的、具有系统性和科学性的、以合同法命名的基本法,也称合同法典。P43.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对合同关系的本质和规律进行集中抽象和反映、其效力贯穿于合同法始终的根本规则。P114.格式合同。是指合同必要条款的内容直接由法律规定的合同,又称标准合同。P235.承诺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便告成立的合同。P196.招标。是指招标人通过采取符合法定要求的招标通知或公告,公开地向特定的数人或不特定的公众发出的投标邀请。P497.拍定。是指拍卖人在竞买人的所有应价中选择最高那一个予以接受的意思表示,在法律性质上它其实就是承诺。P518.强制缔约。是指就某一类合同而言,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的个人或企业负有应对方的请求与其订立合同的法定义务。P519.附合缔约。是指合同条款由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对方只有附合该条款表示出来的意思表示,方能成立合同的缔约方式。P5210.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缔结过程中,一方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尽的义务,而致使另一方的信赖利益遭受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P5911.附条件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某种事实状态,并以其将来发生或不发生作为该合同生效或者解除依据的合同。P84~8512.可撤销的合同。是指已经生效但因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没有表现其真实意志,违反自愿原则而可由一方当事人请求撤销的合同。P90~9113.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民事行为。如果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则该代理行为有效,被代理人应承担代理的法律后果。因此,表见代理就是事实上没有代理权但却发生代理法律后果的代理。P9714.合同的履行。是指合同的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完成各自承担的合同义务,使合同关系得以全部终止的整个行为过程。P10815.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未约定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拒绝自己给付的权利。P12016.不安抗辩权。是双务合同中有先为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因他方财产显著减少或资力明显减弱,有难为对待给付的情形时,在他方未为对待给付或提供担保前,有拒绝自己给付的权利。P12417.代位权。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并对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构成妨害之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2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的权利。P12818.合同权利的让与。即合同权利的移转,也就是合同权利主体的变更,作为债的转移中的一种主要的类型,它是指基于法律行为而发生的合同权利的移转,不包括由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发生的合同权利的移转。其又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合同权利让与是指合同的权利人的合同权利由第三人承受,即第三人参与债的法律关系而成为新的合同权利人。狭义的合同权利让与仅指合同权利人通过订立合同这种形式而将合同权利转让给第三人承受,即通过一个新的合同关系使第三人参与原来的合同关系而成为新的合同权利人,即所谓债权的转让。P14419.合同承受。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全部转移于第三人,第三人承受其在合同中的地位,享受权利并负担义务。P14820.解除权。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够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凭单方意思表示使合同溯及消灭的权利。P15921.提存。是指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履行或其下落不明,或数人就同一债权主张权利,债权一时无法确定,致使债务人难于履行,经公证机关证明,债务人可将标的物交有关部门保存,以消灭债权债务关系,这种方式即为提存。P16622.抵销。又称充抵,是指两个以上的债的关系的当事人就互负给付种类相同的债务,各自得以其对他方享有的债权充抵自己对他方的债务,而使各自的债务在对等的数额内相互消灭的意思表示。P16923.赔偿损失。是指合同当事人由于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财产上的损失时,由违约方以其财产赔偿对方所蒙受的财产损失的一种违约责任形式。(网上学者表述)24.违约过错原则。是传统的违约责任归责原则,是指当事人只有具备过错的条件才承担违约责任,没有过错就无须承担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P18225.过错责任原则。是指确定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不但要有不履行合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的事实,而且要具备过错,有过错才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责任,无过错则不承担。P18226.不可抗力。我国法律所称的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P18927.侵权责任。是指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我国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损害了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利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P19228.法律责任竞合。是指行为人的行为触犯了两个或两个以上法律禁止性规定,行为人因此要受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的管辖,并根据管辖法律的规定承担具体的法律责任,权利人可选择适用相关的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P19329.法律管辖竞合。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有权管辖某一个具体的法律关系,本着特别法优先适用于普通法的原则,凡出现有其他特别法规范可以调整合同法律关系时,《合同法》暂居幕后,让其他的法律法规优先进行调整,只有在其他的法律法规调整乏力时,才适用《合同法》的总则部分或其基本原则。P20130.合同解释。是指在合同生效及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因理解合同条款的涵义发生歧义时应当如何适用法律的一种法律制度。P20231.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P21032.试用买卖。是指当事人约定试验或检验标的物,以买受人认可标的物为条件的买卖合同。P22133.供用电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中一方提供电力,另一方使用电力并支付价款的3合同。P225~22634.赠与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将财产无偿地转移另一方所有的协议。P23335.捐赠。是指为了社会公益事业或其他目的,无偿地将财产给予他人的法律行为。P23836.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P24237.借款合同的保证担保。是指保证人与合同当事人之间协商达成的,在被保证的借款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由保证人代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的协议。P24738.租赁合同。就是当事人一方将物提供给对方使用、收益,对方当事人为此支付租金的协议。P25439.房屋租赁合同。是以房屋为租赁物的租赁合同,指的是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关于出租人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承租人交付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租用的房屋返还给出租人的协议。P26240.承揽合同。是指一方为他方完成特定工作,交交付工作成果,他方给付报酬的合同。P28041.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P30242.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P31843.保管合同。也叫寄托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反还该物的合同。P34644.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45.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P35946.行纪合同。是指行纪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47.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48.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一、填空题:1.民事行为根据是否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分为表意行为和事实行为。2.广义的合同法是指调整合同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3.合同法基本原则具有一般规范性和不确定性。4.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5.根据法律是否规定一定名称和相应的规范,合同可分为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两种。6.根据合同成立是否需要实际交付实物分为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7.依合同是否以交付为标准,可将合同分为要物合同和不要物合同。8.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9.要约邀请又称要约引诱。10.要约在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11.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时方产4生撤回效力。12.我国《合同法》第22条规定,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13.在承诺生效的时间上我国立法采取的是到达主义。14.一般来说,承诺生效的地点就是合同成立的地点。15.合同义务又可分为给付义务与附随义务。16.随附义务可分为先合同义务和后合同义务。17.合同的保全包括代位权和撤销权。18.意思表示瑕疵依瑕疵是否基于表意人自身的原因,分为意思与表示不一致和意思表示表示不自由两种类型。19.协作履行包括的内容有:及时通知的义务、相互协助的义务和保密的义务。20.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为1年,从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21.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移转,主要有两种情形:合同承受与企业兼并。22.合同的移转包括债权转让、债务承担。23.招标签约是通过招标、投标、定标来订立合同的。24.合同终止的原因是指引起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终止的法律事实。25.混同的原因有概括承受和特点承受。26.我国合同法在违约责任上采用严格责任原则。27.我国的合同法律制度规定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主要包括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28.根据买卖合同标的物性质的不同,可以将买卖合同分为特定物买卖和种类物买卖。29.易货交易为双方当事人移转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30.根据赠与合同成立和履行的时间关系可分为现实赠与合同和非现实赠与合同。31.根据性质捐赠可分为不附任何条件的捐赠、附加特定义务的捐赠和为特定目的的捐赠三类。32.借款合同的担保可以采用三种形式: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和保证担保。33.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两类。34.租赁合同是转移财产使用权的合同。35.租赁合同当事人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36.根据租赁的标的物来划分,租赁合同可分为动产租赁与不动产租赁。37.承揽合同的承揽人可以将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但须对第三人所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38.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按照合同的标的可分为总承包合同和分项承包合同。39.运输合同最主要的当事人为承运人和托运人。40.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41.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42.根据实施专利的范围不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可分为独占实施许可、排他实施许可和普通实施许可合同三种。43.仓储合同的标的物为特定物或者特定化了的种类物。44.委托合同的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办理委托业务。45.在行纪合同中,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进行贸易活动。三、简答题:1.我国合同法有什么特点?答:我国合同法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的特点:5(1)从实际出发,总结与借鉴吸收相结合的原则清晰突出。(2)鼓励交易与意思自治的理念明确充分。(3)法制定和实施的时代特别显著、集中。(4)经济效率与社会公正、交易便捷与交易安全的价值取向相互兼顾。(5)普遍化的合同制度与类型得到了全面规制。(6)新的法律框架科学严谨,各种新制度构筑完备。(7)立法技术不断提高,立法语言日超规范。2.简述我国合同法基本原则的法律意义。答: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于合同法规范的指导思想和根本准则。合同法基本原则具有以下主要意义:(1)凝固和体现了立法的根本精神。(2)是具体规范的总的指导思想。(3)供了最高的行为准则,确立了一般性的行为模式。(4)是实施法律的根本依据。3.简述区分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的意义。答: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的区分有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