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爱”与“兼爱”之比较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1摘要“仁爱”是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思想的核心点,“兼爱”是墨家学派思想的要旨所在。“仁爱”思想与“兼爱”思想的提出和形成,标志着儒墨两家的分野与对立。二者在不同的方面体现了各自的差异和独特之处。然而,“仁爱”与“兼爱”在本质上是一脉相承的,“仁爱”是“兼爱”的基础和来源,“兼爱”是对“仁爱”的延续、扩展和创新。因而,二者又有相通之处。关键词仁爱兼爱儒家墨家任何思想和理论的产生和提出,都离不开时代背景、社会环境和生存条件的制约。一种思想和理论的形成,如同黑格尔所说的那样,是对时代精神的把握,是“思想中所把握到的时代”的反映和体现。“仁爱”和“兼爱”学说便是儒墨两家各自对其所处时代所进行的精神把握。春秋战国时代,即儒墨两家所处的时代,是一个社会过渡时期,战争不断、烽火连天是这个时代所特有的特征。与这种社会动荡相对应的是,思想界同样是不安静的,史称“百家争鸣”。正是在此种环境背景和历史条件下,“仁爱”和“兼爱”的思想诞生了,两者应社会问题而生,都蕴含着民本主义的济世思想。以“爱”作为彼此共同的出发点,同时又存在着各自立场和各自所处的环境条件的不同,这就注定了此二者之间既有相通性的一面,又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差异和对立之处。1“仁爱”与“兼爱”的内涵“仁爱”和“兼爱”分别是儒墨两家的代表性理论和核心范畴。儒家的“仁爱”是一种有差等的爱,即要求以对父母兄弟之爱为同心圆的圆心,层层外推,逐渐扩充到对宗族、国家和社会的爱,其中“亲亲”之爱最真实、最浓厚,即“孝悌者也,其为仁之本与”。而墨家的“兼爱”则是一种爱无差等的爱,要求人们抛却血缘和等级差别的观念,爱人如己。用墨子的话说就是:“视人之国若视其国,视人之家若视其家,视人之身,若视其身”,以此达到“国与国不相攻,家与家不相乱,盗贼无有,君臣父子皆能孝慈”的良好局面。1.1“仁爱”的内涵“仁爱”是儒家思想的核心和基础。“仁爱”思想包括三个方面即:“亲亲”“仁民”“爱物”。通俗一点说就是我们要先亲近自己的父母亲人,再到对自己周边的人仁爱,最后上升到爱护世间的万事万物的思想高度。孔子倡导“仁”,张扬仁者“爱人”,把个人道德修养的意义提升到仁爱天下的高度。那么具体的如2何来施行“仁爱”思想呢?儒家提出了“忠恕之道”把它作为施行“仁爱”的一条根本途径。所谓“忠恕之道”即是“己所不欲,勿施与人”将心比心,推己及人。仁是一种普遍的爱。应该泛爱大众,提倡博爱。儒家仁爱:是一种血缘之爱。它基于这样一种思维方式,那就是《孝经》所说的:“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谓之悖德,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谓之悖礼。”儒家的仁爱之论,是以血缘亲情为基础,由近及远,从一个家庭推向一个部族,一个地域,再推向一个国家,最后推向人类,推向宇宙万物。故此,仁爱是一种高起点的爱,因为实际上我们对亲人对父母的爱总是要比他人多一点;仁爱是一种差等之爱,他论证了等级制度的合理性;仁爱是一种契合原始血缘冲动的情感之爱,它的起点是对特定人的一种冲动。1.2“兼爱”的内涵“兼爱”作为墨家的核心思想,提出无差别平等的博爱。墨子以兼爱为其社会伦理思想的核心,认为当时社会动乱的原因就在于人们不能兼爱。墨子认为,先秦社会之所以失范,在于人与人之间不相爱,“是故诸侯不相爱则必野战,家主不相爱则必相篡,人与人不相爱则必相贼,君臣不相爱则不惠忠,父子不相爱则不慈孝,兄弟不相爱则不和调。”与此相伴,自私自利亦是乱世之因,如“亏父而自利”、“亏子而自利”、“亏兄而自利”、“亏弟而自利”、“亏君而自利”、“亏臣而自利”、“乱异家以利其家”、“攻异国以利其国”等等皆为自私自利之结果。一言以蔽之,违反兼爱互利原则的恶果是“强必执弱、富必侮贫、贵必傲贱、诈必欺愚”。因此,墨子提倡“兼以易别”,反对儒家所强调的“爱有差等”的观点。墨子主张的兼爱是“爱无差等”,他说:“视人之国若视其国,视人之家若视其家,视人之身若视其身。”要求人们不分亲疏,无条件平等地去爱所有的人。孔子主张的仁爱是“爱有差等”,他说:“仁者,人也。亲亲为大。”认为爱是人内心的真实情感,人总是爱自己的亲人胜过爱其他的人。2“仁爱”与“兼爱”的差异性2.1理论基础不同儒家讲仁爱时,其思路是充分肯定人的理性。孔子所说的仁走的是唯心主义先验论的路线,他在讲“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的时候,这其中就有一个不可忽视的假设,那就是充分肯定人的自觉性、自主性,能够自觉地去行善。其理论前提都是把他人看成与自己相同的可以自我成就的3人。正因为如此,儒家的“仁爱”主张尽心,不言回报,只求尽职尽伦,不过问自己的权利。也就是说,儒家的“仁爱”具有强烈的群体意识,而这种群体意识又有明显的利他倾向。在孔子面前,个人利益、个人感受不足为道,人的一言一行均应以他人为出发点和归宿,时时事事为他人着想。相对而言,作为唯物主义经验论者,墨子重视人的感性,作为兼爱主体又是兼爱对象的人,在墨家看来主要是自然状态的人。墨家把善恶归之于利害,又把利害归之于喜悦与厌恶感觉:“得是而言,则是利也”,“得是而恶,则是害也”。(《墨子·经上》)于是,墨子站在功利的角度,提出了对等互报的原则:“子自爱不爱父,故亏父而自利;弟自爱不爱兄,故亏兄而自利;臣自爱不爱君,故亏君而自利。此所谓乱也。虽父之不慈子,兄之不慈弟,君之不慈臣,此亦天下之所谓乱也。”(《墨子·兼爱上》)这与孔子所强调的仁爱的道德行为出于理性自觉是迥然不同的。这也就决定了孔子与墨子在人性看法上的分歧:孔子认为“性相近,行相远”,人的本性是善的,而墨子则把自私自利视为人的天然本性。概而言之,儒墨对立的本质是:人道原则和理性原则结合与人道原则和感性原则结合的分野。“仁爱”是建立在宗法血缘基础上的有差等的爱,受“礼”的制约,“仁”首先见之于“亲亲”,爱始于血缘,只有先爱自己的父母、兄弟,才能去爱一切众生,做到“泛爱众”,所以儒家的“仁爱”是有先后等级顺序的。如果说孔子的仁爱思想因为更多注重的是血缘氏族情感而包含着差等之爱的内涵的话,那么墨子“爱利万民,爱利百姓”的无差等的“兼爱”思想则将爱的对象更明确地放大至人类整体。墨家的兼爱是一种超越血缘关系的爱,这种爱没有亲疏、厚薄、贵贱的差别了,即墨家所说的“爱而有兼”“爱无差等”“爱人而受己”“视人之家如己爱”“视人之国如己国”。2.2推行方法不同儒家认为人的本性是善的,仁作为人的本质,它在主体意识中的确立有赖于主体的理性自觉和情感认同。因而,实行“仁爱”并不需要外在力量的辅助。孔子在对“仁”的推行上,向来是不相信“天、鬼、神”的,“子不语:怪、力、乱、神”,(《论语·述而》)他更强调的是修己、爱人的内在自觉性。孔子认定德性的成就完全取决于主体自身的努力—“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论语·颜渊》)“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论语·述而》)仁并不是离我很遥远的东西,仁就在这里,只要我不懈地去努力,我就可以实现仁。孔子就是以此来实现他的理想:博施于民而能济众。他一生都在积极推广他的学说。为了争取各国的支持,孔子周游列国,一心致力于推行他的内圣外王之道。在他的主张得不到采纳之后,他又广收弟子,通过教化的手段来推行他的修人安己之说。《大4学》云:“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人不但要通过修身的手段来安顿个体,而且要解决家国天下全体人生问题。在孔子看来,仁是礼的内在根据,礼是仁的外在展现,仁作为主体的内在德性只能在现实的人伦关系和社会交往中得到真实的涵养和实现。与此相反,墨子在如何贯彻和推行“兼爱”这一主张上,却倚重于超自然的力量:天、鬼、神。在《天志》和《明鬼》中,他极力论述鬼神的存在,以便为兼爱的实施找到最具权威性的依靠。他利用了一个有人格的上帝,兼爱乃是天意,顺天意而兼相爱,天必贵之,违天意而交相恶者,天必罚之。这是由墨子出身于小生产者的地位所决定的。这种地位迫使墨子不得不为生计考虑,迫使他从下层农工刑徒苦力的愿望出发,企图借助于“天、鬼、神”这样一些神秘力量,来对统治阶级进行规劝,希望统治阶级同被统治阶级“兼相爱”“交相利”。墨子在《非命》篇中“非天命而尚人力”,认为决定社会治乱和个人境遇的不是外在的天命,而是人力,治乱贫富的关键在于人自身的努力:“强必治,不强必乱”,“强必富,不强必贫。”(《墨子·非命下》)但遗憾的是,一旦进入道德领域,墨子便走向了这一力本思想的反面。不仅如此,人在墨子那里似乎也远没有在孔子那里的地位,而只能屈居于天和鬼之下:“上尊天,中事鬼神,下爱人”,“上利于天,中利于鬼,下利于人。”(《墨子·天志上》)从这种并非偶然的排序中,我们再次看到在墨子学说中天和鬼具有比人更高的地位。2.3现实可行性程度不同儒家“亲亲有术”的“仁爱”原则,是从现实社会的需要与可能出发,符合和反映了社会实际存在的宗法等级关系,含有深厚的实事求是、理性的内容。倡导爱人,只有形上价值的观照,只是满足于提出泛爱众、爱无差等之类的口号远远不够,还必须有某种推动爱他人的现实方法。犹如欲登高台,难以一蹴而就,必须先行修造一个斜坡一样,孔子仁爱学说以孝悌为行仁之本的原则即具有造斜坡的含义。这虽不如墨子的兼爱更高大,孔子的行仁方法却更具可行性。孔子的爱人学说非常聪明地看到了人的生理的、心理的、社会现实的基础,并以此作为其学说的立足点。孝悌之爱是人之亲情的自然流露,是人“各亲其亲,各子其子”的纯真的心理情感的自然表达。爱他人总是从最近处开始,由近及远,这是爱人这件事情最自然的发生、发展过程。因而,“仁爱”思想很自然地为封建社会所接受,成为封建社会正统的伦理信条,在社会习俗和风尚中流传了下来。然而,墨子所主张的“兼而易别”,认为“兼爱”可行,很大程度上是一种主观幻想。其认识根源是,把现实存在的相互对抗的个人利益和社会关系作了孤立的道德思考,他排除了人们“别相恶、交相贼”深刻的经济、政治基础,认为5产生“相恶”“相贼”的原因仅仅在于人们独知爱己、利己的“别”的观念。由此,他推断到,要“除天下之害”而“兴天下之利”不必取消上下、贵贱在政治、经济上的对立,只需改变一下人们的行为方针——“兼以易别”,即可万事大吉了。这种企图以道德力量来改造社会的思想,无疑是唯心主义的道德决定论。讲“利”,却又离开社会现实的利害关系。这样的“利”也就成了不实现的虚幻的利。由此而讲“爱人”、“利人”、“相爱”、“相利”,就只能是空中楼阁、水中之月。道德原则一旦超离了人们现实利益关系和政治关系,愈是被描绘得美满无缺,就愈显得苍白无力,愈缺乏现实可行性。这似乎就是墨子“兼爱”说不为封建统治者所推行的根本原因。3“仁爱”与“兼爱”思想的现代启示“仁爱”与“兼爱”思想在先秦时期曾起过非常重大的作用和影响,为社会稳定作出了不可抹灭的贡献,那么在中国正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今天,在日趋猛烈的全球化浪潮的冲击下,这些作为传统的“老古董”是否还有其存在价值呢?事实证明,“仁爱”思想对我们当前和谐社会构建中和谐人际关系的构建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和启示意义。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当今社会,人与人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利益之争,明争暗斗、尔虞我诈之事时有发生,人际关系日益紧张,道德失去了平衡。在构建和谐社会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背景下,如果能使社会伦理原则与儒家“仁爱”思想相结合,倡导“推己及人”的“忠恕”之道,则可以使突破“小我”,驱除狭隘与自私,从而缓和紧张的人际关系,增强人与人之间的诚信道德,并最终增强民族凝聚力。同样地,墨家“兼爱”的思想在当今社会中亦有其重要地价值导向作用。墨家提倡的“兼爱”,虽然在当时确实曲高和寡,但这是中国古代人道主义的典型学说,他追求高尚道德理想和精神境界的美好愿望是值得我们肯定的,而且在失去道德平衡的今天,我们更应该学墨家那种为了“利天下”的宏伟愿望而致使自身“腓无肱,胫无毛”的实践和吃苦精神,况且墨家提倡“交相利”与今天我们倡导“共同富裕”不相而合,对经济的发展有着促进作用。因而,我们可以作出这样的论断:新世纪的人文重建需要儒家的“仁爱”思想,现实的社会经济发展更是离不开为平民生计考虑的墨家的“兼爱”思想。参考文献:[1]冯友兰.中国哲学简史[M].北京:北

1 / 6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