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学”知识竞赛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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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学”知识竞赛题1、什么是党纪?答:党纪就是一个政党规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规章、制度、准则、规范。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一共有多少章,多少条?答:有15章,178条。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任务是什么?答: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力,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适用的范围是什么?答:适用于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5、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应坚持什么原则?答:(1)、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2)、坚持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3)、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4)、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5)、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6、什么是违纪行为?答:条例第9条规定:“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处分的都要必须受到追究。”简单地讲:违纪行为是指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违反党纪处分条例,应当受到处罚的行为。27、对党员处分的种类有几种,都是什么?答:有5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8、党员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后,在任职方面有何规定?答:受到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的党员,受到处分后的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9、受开除党籍处分的党员重新入党有哪些规定?答: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党员,在五年时间内不准重新入党;如果本人在五年以后向党组织提出重新入党申请,除党中央规定不得重新入党者外,经过党组织严格审查,符合党员条件的才可以重新入党。10、预备党员犯了错误应当怎样处理?答:预备党员犯了一般性错误的,应当进行批评教育;犯了比较严重错误、但还没有完全丧失预备党员条件的,可以延长其预备期;犯了严重错误不能继续作预备党员的,应当取消其党员的资格。11、对于党员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应当给予其什么处分?答:应当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如果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12、留党察看处分分为几年?最长的不超过几年?答: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察看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13、党员受到什么处分以后,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答:党员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处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14、在纪律处分适用规则中,依照规定从轻或者减轻处分的情形有哪几种?答:(一)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3(二)主动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三)主动挽回损失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四)主动退出违纪违法所得的;(五)有其他立功表现的;(六)本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15、在纪律处分适用规则中,依照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的情形有哪几种?答:(一)强迫、唆使他人违纪违法的;(二)串供或者伪造、销毁、隐匿证据的;(三)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四)包庇同案人员或者打击报复批评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人员的;(五)有其他干扰、妨碍组织审查行为。16、什么是失职错误?答:失职错误就是党员领导干部,由于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及党、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行为。17、失职、渎职行为有关责任人员区分?答:(一)直接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党员或者党员领导干部。(二)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党员干部。(三)重要领导责任,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得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次要领导责任的4党员干部。18、什么是主动交代?答:是指涉嫌违纪的党员在组织初核前向有关组织交代自己的问题或者在初核和立案调查其问题期间交代组织未掌握的问题。19、什么是直接经济损失?答:是指与违纪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而造成财产损毁的实际价值。计算经济损失主要计算直接经济损失。20、对违纪党员实施违纪行为获得的经济利益和其他利益如何处理?答:对违纪行为获得的经济利益和其他利益应当收缴、责令退赔或者纠正,不让违纪者在政治上、经济上获得好处。21、什么是非法占有行为?答:非法占有是指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中的共产党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私财务的行为。22、非法占有哪几种形式?答:条例具体列举了5种形式(1)非法占有非本人经管的国家、集体、个人财物的行为。(2)购买商品时象征性地支付钱物等方式非法占有国家、集体、个人财物的行为。(3)无偿、象征性的支付报酬接受服务、使用劳务的行为。(4)将本人或者亲属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支付、报销的行为。(5)将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应当由个人支付的出国留学费用,由他人支付、报销的行为。523、什么是接受礼品行为?答:是指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按规定应登记交公而不登记交公的行为。24、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接受礼品,按照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的,应如何处理?答:按《党纪处分条例》第八十三条(贪污的条款)处理。25、什么是亲属接受贿赂行为?答:是指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收受对方财物的,不能证实本人知道的。26、什么是指定他人受贿行为?答:是指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指定其他第三人从中收受财物的行为。27、什么是亲属违规从业行为?答: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或者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的,该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按照规定予以纠正而拒不纠正的,又不辞去现任职务或者不服从组织调整职务的行为。28、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行为的违纪构成要件?答:(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二)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9、按九三管理局文件规定,党员干部可以操办乔迁宴、学子宴吗?6答:按文件规定党员干部允许操办的婚丧喜庆事宜仅包括婚、丧、嫁、娶4种,不包括乔迁宴、学子宴。30、九三管理局文件关于党员干部操办婚丧事宜的申报期限是如何规定的。答:操办婚礼的,应在10个工作日前报告,事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遵守承诺情况。操办葬礼的,应于事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实际情况。31、九三管理局关于学子宴主要是如何规定的?答:(一)严禁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为子女升学办置“学子宴”。(二)党员领导干部严禁参加为入学新生举办的宴请。32、什么是贪污?答:贪污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盗窃、骗取或以其他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33、什么是受贿?答:受贿是指党和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人员中的党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34、什么是单位受贿行为?单位受贿罪立案标准是多少。答:是指党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非法收受、变相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较为严重的行为。单位受贿定罪立案标准是10万元,如果有其他严重情节不满10万元也可以定罪。35、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规定收受对方给与的回扣、手续费、好处费、辛苦费、介绍费、酬劳费、活动费、信息费、7返点等,归个人所有的,如何论处?答:以受贿论。36、什么是行贿行为?答: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以财物或在经济往来中违反有关规定,给予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以财物或者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37、什么是对单位行贿行为?答: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党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有关规定给予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情节较轻的行为38、什么是单位行贿行为?答:是指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有关规定给予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以财物或者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39、什么是挪用公款行为?答: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40、什么是挪用财政资金、专项资金行为?答:国家机关、国家拨给经费的团体和事业单位,挪用财政资金或者科研、教育、卫生、军工等专项资金的行为。41、什么是党风?答:党风是指党的作风,是党组织和党员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842、什么是政风?答:政风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作风。43、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党的什么?答:关系党的生死存亡。44、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必须坚持什么方针?答: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45、《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第一章廉洁从政行为规范规定了哪几个严禁?答:规定了八个方面的严禁。(一)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二)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三)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四)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五)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六)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七)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八)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46、禁止从事的营利活动有那几种形式?答:(一)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二)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三)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四)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五)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9有偿中介活动;(六)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47、什么是有偿中介活动?答:是指通过为销售方和购买方、服务任何服务对象等合作双方沟通消息、介绍业务而收取钱财的活动,实质上是一种经纪人的行为,是一种经济活动。48、什么是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行为?答:是指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亲属的宴请。49、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不准有哪些行为?答:(一)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二)虚报工作业绩;(三)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四)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五)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等利益;(六)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动。50、《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适用范围。答:本准则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领导人员中10的党员;县(市、区、旗)直属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科级党员负责人,乡镇(街道)党员负责人,基层站所的党员负责人参照执行本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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