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巴塞尔协议2.5》、《巴塞尔协议Ⅲ》和《多德-弗兰克法案》《巴塞尔协议2.5》《巴塞尔协议Ⅱ》的最终实施时间大体上和2008~2009年金融危机的开始时间相同,这种巧合对《巴塞尔协议Ⅱ》的名声来讲是一个不幸在金融危机中,市场参与者认识到巴塞尔协议框架下的市场风险资本金计算方法要进行调整,《巴塞尔协议2.5》是对这些调整的汇总,实施期限是2011年12月31日。这些调整包括:压力风险价值度新增风险资本金对信用相关产品设立的综合风险检验测度压力风险价值度1996年对《巴塞尔协议Ⅰ》的修正案,首先引进了针对市场风险的资本金,其计算是基于10天展望期99%置信区间的风险价值,大部分银行采取基于历史模拟的计算方法历史模拟法的假设是,市场变量在某个交易日接下来一天的变化可以从该变量过去1~4年的历史数据抽样得出2003~2006年间市场变化的波动率较低,因此,利用这一区间的数据所得出的市场风险价值度也比较低。而在危机过后的一段区间之后,风险价值度又会回到较低的水平从而促使巴塞尔委员会引入了“压力风险价值度”的概念压力风险价值度(续)压力风险价值度是基于市场在受压条件下的250天,而不是仅由过去1~4年的历史数据而求得采用历史模拟法计算压力风险价值度时,市场变量在下一个交易日中的百分比变化量是从市场受压条件下的250个交易日的日变量中抽样得到资本金要求《巴塞尔协议2.5》要求银行计算两个VaR值。其中之一是一般的VaR(即基于过去1~4年的市场变量),另一个就是压力风险价值度。计算出两个VaR之后,银行要对其进行汇总,计算资本金总量的公式为:Max(VaRt-1,mc×VaRavg)+max(sVaRt-1,ms×sVaRavg)式中,VaRt-1和sVaRt-1分别为前一天的VaR和压力VaR(基于10天展望期和99%置信区间)。VaRavg和sVaRavg分别为过去60天的平均VaR和压力VaR(基于10天展望期和99%置信区间)。参数mc和ms由银行监管部门决定,其下限为3资本金要求(续)《巴塞尔协议2.5》之前,资本金要求为:max(VaRt-1,mc×VaRavg)由于压力VaR不会小于正常的VaR值,以上公式说明(当mc=ms),在《巴塞尔协议2.5》框架下,资本金数量至少是以前的两倍受压期选择起初,从业者普遍认为2008年的市场数据给压力VaR的计算提供了很好的为期一年的样本后来,大家才认识到,一年受压期的选择应该反映银行的风险状态因此,现在银行在计算压力VaR时,选取的时间段必须是其资产组合表现非常差的一年,而不同银行选择的受压期很有可能是不同的新增风险资本金2005年,巴塞尔委员会发现交易账户上的头寸所要求的资本金低于银行账户上类似的头寸,巴塞尔委员会对此产生了担忧以债券为例,如果将债券放在交易账户上,资本金数量等于10天展望期99%置信区间计算的VaR再乘以一个系数;如果将此债券放在银行账户上,资本金数量等于以一年展望期和99.9%置信区间计算的VaR值交易账户所对应的资本金数量远远小于银行账户所对应的资本金数量因此,银行往往更愿意将与信用有关的产品放在交易账户上新增风险资本金(续)2005年,提出了新增违约风险资本金(IDRC)的概念,其中,资本金数量是以一年展望期和99.9%置信区间为基准。这一资本金是针对交易账户中对违约风险有敏感性的产品而设定2008年,巴塞尔委员会意识到2007年和2008年信用市场动乱时所触发的损失大部分来自于信用风险级别的变化、信用溢差的增大以及市场流动性的消失。委员会认识到,这些损失并不仅仅只与违约有关因此,决定对IDRC进行修改。由此,IDRC演变为今天的新增风险资本金(IRC)新增风险资本金(续)新增风险资本金规则要求银行对与信用有关的产品计算资本金时,展望期为一年,置信区间为99.9%。在计算过程中,银行不仅要考虑违约的可能性,还要考虑信用评级变化新增风险资本金是针对交易账户,银行在一年的展望期中可以对资产组合进行调整,所以违约风险也就由此可以得到缓解但与此同时,银行必须要对新增风险资本金所覆盖的产品的流动性区间进行评估。流动性区间是指在市场受压的情况下,银行对产品进行平仓或对所有重要风险进行对冲所需时间新增风险资本金(续)综上所述,新增风险资本金框架为信用产品在一年展望期99.9%置信区间内的违约和信用等级变化风险提供了度量手段,同时考虑了单一或一组资产的流动性区间一般来说,对于信用溢差的变化,银行需另外计算特定风险资本金综合风险计量综合风险计量概念的引入,是考虑到相关性账户存在的风险对于与相关性的产品,综合风险计量取代了新增风险资本金和特定风险资本金标准应用:信用评级AAA或AAABBBBBB以下证券化1.6%4%8%28%资本减除再证券化3.2%8%18%52%资本减除《巴塞尔协议Ⅲ》资本金定义及要求资本金留存缓冲逆周期缓冲资本杠杆比率流动性风险对手信用风险资本金定义在《巴塞尔协议Ⅲ》框架下,银行的资本构成如下:1类股权资本(核心1类资本):包括股份资本和留存收益,但不包括商誉及延迟税务资产附加1类资本:包括原先被计入1类资本,但并非普通股的项目,如非积累优先股等2类资本:包括优先级低于存款、最初发行期限超过5年的债券3类资本不复存在,定义收紧资本金要求《巴塞尔协议Ⅲ》对资本金要求如下:1类股权资本金在任何时刻均不得低于风险加权资产的4.5%整体1类资本金(1类股权资本金加上附加1类资本金)在任何时刻均不得低于风险加权资产的6%整体资本金(整体1类资本金加上2类资本金)在任何时刻均不得低于风险加权资产的8%资本金留存缓冲除了以上提及的资本金,《巴塞尔协议Ⅲ》还要求金融机构在正常情况下持有1类股权资本金缓冲,数量等于风险加权资产的2.5%巴塞尔委员会设计这个规定,是为了确保银行在正常市场情况下,能将资本金提高到一定程度,而在金融市场出现困难的情况下用这些缓冲来吸收损失如果银行的资本金留存缓冲被全部或部分消耗,则在资本金缓冲被补充完毕前,银行的股息发放要受到限制1类股权资本金至少为7%,否则限制分红资本金留存缓冲造成的股息限制1类股权资本比率最小缓存收益率4.000%~5.125%100%5.125%~5.750%80%6.750%~6.375%60%6.375%~7.000%40%>7%0逆周期缓冲资本金除了以上提及的资本金留存缓冲,《巴塞尔协议Ⅲ》还阐明了逆周期缓冲资本金该资本金与留存缓冲资本金类似,但其实施与否取决于不同国家监管机构的规定逆周期缓冲资本金是对银行收益的周期性提供保护,该类资本金占风险加权资产的比率可以介于0~2.5%之间,其构成必须全部为1类股权资本对于逆周期缓冲资本金不为零的国家,上表被修改在设定资本金留存缓冲和2.5%的逆周期缓冲资本后对股息的限制1类股权资本比率最小缓存收益率4.50%~5.75%100%5.75%~7.00%80%7.00%~8.25%60%8.25%~9.50%40%>9.50%0杠杆比率除了建立基于风险加权资产的资本金比率外,《巴塞尔协议Ⅲ》还建立了一个最小杠杆比率资本金占整体风险暴露比率必须高于3%整体风险暴露包括资产负债表上的所有资产(不实施任何加权)和一些表外资产流动性风险《巴塞尔协议Ⅲ》为确保银行能够承受流动性压力,引入了两个流动性比率流动性覆盖比率=高质量流动性资产/30天内净流出资金≥100%净稳定资金比率=可获得的稳定资金供应量/必需的稳定资金需求量≥100%分子每项可得资金乘以一个可得稳定资金(ASF)因子分母每项资金乘以一个所需稳定资金(RSF)因子可得稳定资金(ASF)因子ASF因子类别100%1类和2类资本金优先股以及到期期限超过1年的借贷90%稳定活期存款和1年内到期的定期存款80%亚稳定活期存款和1年内到期的定期存款50%批发活期存款和1年内到期的定期存款0%其他负债和股权稳定资金(RSF)因子RSF因子类别0%现金和短期金融证券(小于1年)5%风险权重为0的主权国家的可变卖证券(大于1年)20%评级高于AA的公司债券(大于1年)风险权重为20的主权国家50%黄金、股票以及评级为A的债券65%私人住房按揭贷款85%对个人或小型商户的贷款(小于1年)100%所有其他资产对手信用风险对每个衍生品的交易对手,银行要计算信用价值调节量(CVA)CVA是由于对手存在违约可能而造成的预期损失《巴塞尔协议III》要求由对手信用溢差引发的CVA风险要计入到市场风险的VAR计算中未定可转换债券债券会在某些条件满足时自动转换瑞信的转换条件1类股权资本低于风险加权资产的7%瑞士监管当局认为瑞信需要政府救助以避免破产《多德-弗兰克法案》成立两个新的监管实体沃尔克法则OTC衍生品的中心清算“遗嘱”SIFIs的更高资本金要求不得使用外部评级信息对信用评级机构的监管按揭贷款提供商需要对借贷人的还款能力做合理的可信度鉴定高风险交易运作被分离到资本独立的实体《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巴塞尔协议Ⅲ》推出后,中国银监会结合中国银行业实际,积极推进落地实施国际监管新规2012年6月银监会正式发布了《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将《巴塞尔协议Ⅲ》精神和我国实际情况有机结合,形成了涵盖最低资本要求、储备资本要求和逆周期资本要求、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等多层次的资本监管框架,同时整合了《巴塞尔协议Ⅱ》和《巴塞尔协议Ⅲ》在风险加权资产计算方面的核心要求,强调资本计量的审慎性,拓展了风险覆盖范围,提高了监管资本的风险敏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