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监督重在落实“两学一做”专题党课某某单位某某人。前言•2016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简称“两学一做”),是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实践,是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对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保持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重大意义,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学习教育内容1.学党章党规。引导党员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养成纪律自觉,守住为人、做事的基准和底线。2.学系列讲话。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3.做合格党员。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学习党章党规基本知识——无以规矩,不成方圆学习掌握新时期重大理论成果——做合格党员、优秀党员学习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理论成果,行动指南目录一三二一.党章党规基本知识——无以规矩,不成方圆1、第1个1000万,历经35年;(1921-1956年)2、由1000万到2000万,11年;(1956-1967年)3、由2000万到3000万,8年;(1967-1975年)4、由3000万到4000万,8年;(1975-1983年)5、由4000万到5000万,8年;(1983-1991年)6、由5000万到6000万,6年;(1991-1997年)7、由6000万到7000万,8年;(1997-2005年)8、由7000万到8000万,5年。(1995-2010年)9、由8000万到9000万,?现在,我党是一个有着430多万个党组织、8700多万名党员的大党,相当于一个大国的人口数量。原因1:党员队伍规模庞大原因2:不良政治生态问题2013年3月,邱炜煌在《学习时报》上撰文,列举了政治生态的十种“常见病”。一是“不跑不送,原地不动”的潜规则;二是“拼搏不如拼爹”的特权现象;三是“能力不如关系”的关系学;四是“琢磨事不如琢磨人”的投机钻营;五是“干的不如看的”的论资排辈;六是“做事不如作秀”的形式主义;七是“摆平就是水平”的伪稳定;八是“多栽花少栽刺”的好人主义;九是“劣币驱逐良币”的逆淘汰;十是“不怕犯事只怕‘出事’”的地方保护主义。发展党员新常态:控量提质1949年10月448万人。苏联:20万建国;200万卫国;2000万亡国。6.4%综观“透明国际”1997年-2014年清廉指数(CPI),中国的分值从未超过4.0,一直处于“腐败比较严重”区间。侵蚀全社会公平正义与发展成果。CPI(清廉指数)采用10分制,10分为最高分,表示最廉洁;0分表示最腐败;8.0~10.0之间表示比较廉洁;5.0~8.0之间为轻微腐败;2.5~5.0之间腐败比较严重;0~2.5之间则为极端腐败。中国2015年比去年多了1分,得37分,排第83,优于2014年的第100名。•最早的政党是十七世纪七十年代在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中建立起来的资产阶级政党,即辉格党和托利党,政党仅有300多年的历史。1905孙中山在日本东京创立的同盟会是中国最早的资产阶级政党。•最早的无产阶级政党是1847年由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共产主义者同盟。中国共产党,于1921年诞生。•成熟的政党必定有完备的党章。党章对外是昭示天下奉公天下的政治宣言,是向社会公开树立起来的一面旗帜,是外界评判党的界碑。•——政党的LOGO(一)党章•党章(中国共产党章程)是党的总章程、党的根本大法、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习近平:“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从1922年党的二大诞生第一部党章(6章29条2401字),到2012年党的十八大通过新修订的党章,党章已历经2次制定、15次修订。•现行党章是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通过的。党的十八大进行了第6次部分修改,于2012年11月14日通过。总纲(党纲)外加11章53条,共17264字。——党章是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是制定所有党规党纪的总依据。在党内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最大的约束力。党章是最根本的党规党法。习近平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强调:“每一个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不论担任何种职务、从事何种工作,首先要明白自己是一名在党旗下宣过誓的共产党员,要用入党誓词约束自己。”红色教育重温入党誓词•最重要的是全面掌握“八项义务八项权利”•党章第一章第三条明确规定了党员八个方面的义务,第六章第三十四条规定了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六项基本条件。这八项义务和六项条件是基本要求,是党的先锋队性质和先进性要求的集中体现。•1、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四项义务四项权利”(1945年6月11日中共七大党章)•2、社会主义建设初期:“十项义务七项权利”(1956年9月26日中共八大党章)•3、改革开放新时期:“八项义务八项权利”(1982年9月6日中共十二大党章)•两者同等重要。“八项义务”主要是对党员“行”的规定,“八项权利”主要是对党员“言”的规定;前者主要体现的是先锋模范作用与党的先进性,后者主要体现的是党内民主与党的纯洁性;前者主要保证的是党的生机,后者主要保证的是党的活力。•权利亦即义务。“八项权利”主要包括:①接受教育和培训权;②对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权;③对党的工作的建议、倡议权;④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批评、揭发、检举权;⑤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⑥为自己或他人申辩、作证、辩护权;⑦向上级提出意见权;⑧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权。•行使好八项权利,对于发扬党内民主、提高执政能力、净化政治生态、及时纠错纠偏等有着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讲,党员在行使权利的时候,其实也就是在为党的事业作贡献、尽义务。党规•邓小平:“国要有国法,党要有党规党法。党章是最根本的党规党法。没有党规党法,国法就很难保障”。•具体包括:1、党内法规。分为党章、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等7类。2、规范性文件。包括:条例、规定、通告、办法、决定。也就是老百姓俗称的“红头文件”。具有一定的法的特征,效力低于法律法规。——习近平“治理一个国家,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二)党规党纪党纪•纪律是党的生命线,纪律立党,纪律兴党,纪律强党。从中共一大的15条纲领开始,我党就奠定了“纪律立党”的基石。严明的党纪,是我们党创建、发展、壮大的根本保障,亦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一切政党和派别组织的独特优势和“政治基因”。•惟有坚守“纪律严明性”,强调制度治党、严明党规党纪,才能永葆理论先进性、信念坚定性、成员广泛性、目标崇高性、组织严密性等等独特优势,才能保证党和国家的事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2015年6月份,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推出一项调查,面对“你身边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4万多名参与的网友,有74.1%的人把票投给了“程度严重”的选项。•党纪主要包括政治纪律、经济纪律、组织纪律、人事纪律、宣传纪律、群众纪律、外事纪律、保密纪律等。•党纪处分种类(5类):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主要涉及对违章违规行为的处理。•最基本最管用的党纪:《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1997年2月发布实施。中共纪律处分条例:“史上最严党纪戒尺”•10月21日,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准则》在对象上做“加法”,在内容上做“减法”。原《准则》共4个部分、18条、3600余字,修订后共8条、309字,篇幅一下子少了90%以上。原《准则》“52个不准”,有48个经修订后被吸收进新《条例》。•《条例》原先十大类变为六大类,“纪法分开、纪法各表”。原《条例》共3编、15章、178条、2.4万余字,修订后的《条例》共3编、11章、1.7万余字,新增、去除、修改条文比例高达近90%。修订删除了70余条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准则》确立“行为高线”;《条例》划定“行为底线”。第四十六条: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歪曲党史、军史的。第六十八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第七十六条:违反有关规定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的,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四条:收受(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的,第八十八条: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第九十七条: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第一百零八条: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的;第一百零九条:不顾群众意愿,盲目铺摊子、上项目,致使国家、集体或者群众财产和利益遭受较大损失的,第一百一十一条:不按照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等,侵犯群众知情权,第一百一十八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第一百二十一条: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有泄露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违规录取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包养情妇”,代之以“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第一百二十六条: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第一百二十七条: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第一百二十八条: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最严党纪”十大看点一是“我行我素,顶风违纪”将被从重或者加重处分。二是“尾大不掉,妄议中央”情节严重的将被开除党籍。三是“结党营私、拉帮结派”情节严重的将被开除党籍。四是“烧香拜佛,问计于神”情节严重的将被开除党籍。五是“不讲原则,一团和气”者将受处分。六是“对党不忠,欺骗组织”者将受处分。七是“利益输送、以权谋私”情节严重的将被开除党籍。八是“婚丧喜庆、借机敛财”情节严重的将被开除党籍。九是“怠慢群众,简单粗暴”将被处分。十是“生活奢靡、腐化堕落”情节严重的将被开除党籍。堵上腐败官员自杀“司法漏洞”据称:自杀的腐败官员能够“保住自己的职衔和名誉”;非法所得的财产也不会被追缴,能够留给家人。•原文见2014年10月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4年11月3日,王岐山首次在《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坚持党的领导依规管党治党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根本保证》,文章指出“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面对党旗宣过誓,就成了有组织的人,就意味着主动放弃一部分普通公民享有的权利和自由,就必须多尽一份义务,就要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党的领导干部尤其是高级干部放弃的要更多,责任和担当要更大。如果执政党连自己的党规党纪都守不住、执行不下去,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就是一句空话。”(三)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为什么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我们党肩负崇高使命和历史责任,惟有坚守“纪律严明性”,强调制度治党、严明党规党纪,才能永葆理论先进性、信念坚定性、成员广泛性、目标崇高性、组织严密性等等独特优势,才能保证党和国家事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举例:•比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五十条与他人通奸,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与现役军人的配偶通奸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重婚或者包养情妇(夫)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比如,移居国境外虽然是公民个人选择,但是鉴于“裸官”的贪腐风险,党纪规定“裸官”不得在五类岗位任职。•还有,大办婚丧喜庆等行为,从法律的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