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解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快推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伟大进程的一项重大举措,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信访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信访工作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文献。国家信访局党组结合信访工作实际,对文件精神进行了详细解读,并要求从八个方面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意见》的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现将主要内容摘录如下,供各地各部门学习参考。一、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新时期信访工作的定位,充分发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基础性工作的重要作用。《意见》明确新时期信访工作的定位是: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个定位体现着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审时度势、对新时期信访工作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和指示的精神,体现着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新内涵、新要求。这个定位主要有三层含义:一是信访工作作为党和政府全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党委政府必须从政治的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履行做好信访工作的政治责任。二是信访工作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必须坚持党和政府的统一领导,把信访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去谋划、去部署。三是信访工作作为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充分发挥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倾听群众呼声的窗口、体察群众疾苦的重要途径等作用,要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2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发挥重要作用。这个定位是贯穿整个《意见》的主线,是“纲”,是“魂”,《意见》的全部内容都是围绕这个定位展开的。这些都要求我们,必须跳出信访看信访、抓信访,进一步增强在全局中定位、在大局下行动的意识,切实把信访工作摆上应有位置,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来推进。二、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当前信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进一步强化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政治责任。对信访形势“怎么看”一直是各级各部门乃至社会各界比较关注的一个问题,尤其是在2004年以前连续12年信访总量攀升的情况下,更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意见》客观分析了我国发展的“四个深刻”(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阶段性特征,指出这既给我国发展进步带来巨大活力,也必然带来这样或那样的矛盾和问题,其中大量的通过信访渠道反映出来。同时指出,加上一些地方和部门的工作不到位,一些干部的作风不扎实,一些群众的法制观念比较淡薄,使信访问题进一步凸显,信访工作面临的任务十分繁重。这些重要判断,深刻揭示了信访问题的成因,非常符合信访形势发展的实际。这就要求我们,要用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认识和分析信访问题产生的历史原因和时代背景、客观原因和主观原因,既要看到积极因素,坚定必胜信心,又要保持清醒头脑,看到不利因素,深刻认识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以更加科学的思想观念、更加执着的奋斗精神、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迎难而上,攻坚克难,推进信访工作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三、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进一步明确信访工作的努力方向。我们体会,《意见》明确的指导思想3包含了这样几层含义:一是提出了以什么为指导的问题,就是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二是提出了以什么为中心的问题,就是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来展开。三是提出了以什么为原则的问题,就是牢记为民宗旨,发扬务实作风,坚持依法按政策办事,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四是提出了以什么为目的的问题,就是实现“两个最大限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同时,《意见》围绕实现“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及时反映社情民意,着力促进社会和谐”的目标,提出了构建新格局、建立新秩序、形成新机制的“三新”和推进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三化”任务。这是中央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提出的战略性要求,既为我们进一步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勾画了蓝图,又为我们实现这个目标指明了不懈努力的方向。这些都要求我们,做好新时期的信访工作必须以科学理论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全局,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使新时期的信访工作更好地发挥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设计中的应有作用。四、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坚持依法按政策解决问题是做好信访工作的核心,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当前,大量的信访问题是利益矛盾,是利益关系的协调。因此,坚持依法按政策解决问题、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是做好信访工作的核心内容。《意见》强调要重点把握好四个方面:一是制定政策要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要正确处理好“三个方面的利益关系”,综合考虑“三度”,保持政策的“四性”等一系列要求,旨在为了保持社会各方面、各阶层、各群体之间利益的协调、平衡和一致。特别是提出在制定政策时要重视信访部门的意见和建议,这一方面是中央对制定政策要重视社情民意提出的明确要求;另一方面又是中央对信访部门当好党委政府决策参谋助手提出的明确要求。各级信访部门都要按4照中央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应有作用。二是要依法按政策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对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并根据“四种情况”(即: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依法按政策抓紧解决;对群众要求合理,但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或规定不够完善的,要抓紧研究制定和完善法律、政策;对群众提出的应当解决、但因客观条件不具备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主动说明情况,向群众解释清楚,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同时积极创造条件适时予以解决;对群众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要进行说服教育、积极引导),分别提出明确要求。这既是一个很高的要求,也是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具体体现。三是要高度重视解决信访突出问题。把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作为工作重点,按照信访工作原则,切实把信访突出问题妥善解决在本地区本部门、解决在基层,不能将矛盾和问题推给上级、推向社会。四是解决实际问题要与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做好解疑释惑、疏导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把处理信访问题的过程,作为思想教育和政策宣传的过程,帮助群众了解政策法律,正确处理“三个关系”,自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这些都要求我们,必须把及时妥善解决信访群众合理诉求和化解社会矛盾作为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把全部工作的重心放在推动依法按政策解决信访问题上,下大力推进“事要解决”。五、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依法规范信访秩序是做好信访工作的关键环节,大力推进信访环境的友好和谐。渠道畅通、秩序规范是做好信访工作的前提条件,是确保信访工作成效的关键因素。因此,《意见》就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秩序提出了一系列要求,可以概括为“一畅通两规范”:第一,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意见》提5出,要完善信访诉求表达方式,通过开通信访绿色邮政、专线电话、网上信访等多种渠道和方式,引导群众更多地以书信、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表达诉求,并为群众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查询办理情况,提供便利条件。特别是提出建立全国信访信息系统。这是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明确要求,也是《信访条例》作出的规定,《意见》再次予以强调,充分说明了中央的高度重视。提出的设立国家投诉受理中心的要求,是拓宽信访渠道,促进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的又一项重要举措,是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群众诉求表达方式和信访工作新方法。提出建立健全人民建议征集制度,鼓励和支持人民群众以各种方式参与国家事务管理;提出大力推行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和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信访群众制度。这些要求对进一步畅通和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第二,着力规范信访工作行为。《意见》强调要健全和完善科学规范的受理、交办、督办、回复群众信访事项的工作规则和制度,确保信访事项得到及时妥善处理。特别是对有权处理信访问题的责任部门提出要认真负责地办理信访事项、不得推诿拖延的要求。第三,依法规范信访行为。《意见》强调,要教育引导群众正确履行公民权利和义务,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自觉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对信访活动中少数人违反有关法律规定,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这些都要求我们,要把畅通渠道、规范秩序作为信访工作的关键环节来抓,努力在构建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上下功夫,大力促进信访环境的友好和谐。六、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是做好信访工作的基础,努力提高信访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是提6高信访工作质量和效率的关键。《意见》为此提出了建立“四个长效机制”。即:建立健全信访工作综合协调机制,就是要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政府的主导作用,发挥联席会议和信访部门的综合协调指导作用,有效整合社会管理资源,进一步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运转高效、综合施治的工作机制,形成做好信访工作的强大合力;建立健全信访问题排查化解机制,就是要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把信访工作的重心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化解上来,把更多的精力用于信访问题的事前防范上,有效防止问题积累和矛盾激化,真正做到各种信访苗头和问题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建立健全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就是要健全和完善多层次、全方位的信息报送网络,加强信访信息的综合分析和研判,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建立健全信访工作督查机制,就是要形成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信访部门组织实施、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信访督查工作格局。《意见》还特别提出了要建立和完善信访督查专员制度,提出了信访部门要充分履行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给予处分建议的职责,这是促进信访工作决策部署落实和信访问题解决的两个重要手段。信访督查专员制度在一些地方已有探索,有的已经从开始是锻炼新提拔的干部,而形成专职化,从实践效果看,对抓落实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这些都要求我们,要把机制的建立和健全放在全部信访工作的重要位置,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锲而不舍地探索和全面推进信访工作长效机制的形成与建立。七、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是做好信访工作的前提,切实提高基层预防和妥善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从实践看,绝大多数信访问题发生在基层,也大都可以在基层得到解决。《意见》在总结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要求各地各部门把“提高基层化解矛盾的能力”和7“加强县级信访工作”作为重点。之所以这样强调,我们理解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中央反复强调固本强基的思想,要做到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及时化解矛盾,就地解决信访问题;要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群众初信初访反映的问题,做到群众第一次来信、第一次来访就把问题妥善解决好,防止问题积累、矛盾激化。二是中央高度重视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的思想,要求下大气力抓好基层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教育引导基层干部进一步转变作风,防止因施政不当而引发信访问题。三是中央对县级信访工作的高度重视。县级是我国最完整的基本行政单元,具有解决信访问题的基本条件,处理区域内的信访问题最有发言权、最有办法、也最有权威,是预防越级上访的“第一线”。这些都要求我们,做好新时期的信访工作要重心前移,眼睛向下,强化“基础不牢,地动山摇”的意识,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尤其是县级的作用,努力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八、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是做好信访工作的根本保证,着力构建信访工作新格局。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是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根本。《意见》从领导体制、落实责任、队伍建设三个方面予以明确。一是在健全信访工作领导体制上,主要提出了“六个方面”的要求,即:各级党委、政府要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汇报,认真研究部署信访工作;要明确分管信访工作的负责同志,形成强有力的领导机制;各级信访部门机构和人员配备要与形势任务相适应;中央和国家机关特别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