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古代治国通论崔茂崇2014-5-41、“当时而立法”的社会历史观。法家的观点是时代在变,政治应随时代而变,历史上的种种伟大创举只是在特定时代方具有其意义,如果把它原封不动拿到后世,决不是对历史的尊重,而只是一种“刻舟求剑”、“守株待兔”式的愚蠢可笑行为。法家“不法古,不修今”的变革观念,是历史上所有从事社会改革实践人们的理论纲领。2、简述一下老子的思想。(1)以“道”为主宰和天下万物所生本源及其运动规律的本体论;(2)事物相互依存、相互对立、相互转化、循环往复的朴素辩证法:(3)“无为无不为”、知雄守雌、以退为进、柔弱胜刚强的策略论;(4)“无为而治”、“小国寡民”的社会政治理想。3、道家治国思想的几大要素(灰色的字是我想删掉的内容)一、海涵宽容,虚静处下。“道法自然”,这在治国上,就要求统治者做到海涵一切,虚怀若谷,宽容包纳,不以一人之智为智,而以众人之智为智,谦卑居下,永不自满。在上者虚静无为,在下者循理而为,各不逾矩,彼此相安。由此可见,统治者虚静处下,海涵宽容,任人之能,是道家主张建立和谐统治秩序的重要前提。二、顺遂民情,因循为用。在治国上,道家主张顺遂民情,也就是顺从人的自然本性,反对用道德仁义等外在力量去强行改变什么,规范什么。在道家眼里,治民如同种庄稼,要顺遂其性而深耕细芸,否则带来的只是报复,意味着治国上的彻底失败。可见,顺民之情,因循而用,是道家所极为推崇的治国之重要秘诀。三、去奢节俭,省刑慎罚。道家认为治国的重点是统治者必须首先从自身做起,而统治者的修身又必须以按“道法自然”的原则以恢复人自然本性为要务。这落实到具体细节上,一是要节俭,二是要知足常乐,进而荣辱皆忘。三是要清醒地认识到法令刑罚手段在治国上的巨大局限性,反对以暴力强制的方法进行管治。四、实腹虚心,愚民为术。道家认为社会是由统治者与被统治者双方组成的,回复人的自然本性,固然首先取决与统治者“道法自然”,清静无为,但同时也要求民众无知无欲,返朴归真。指出只有双方共同致力于“无为”,方能从根本上解决现实生活会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建立起朴素自然的社会管治秩序。因此,道家主张对广大民众采取愚民政策,既不能诱发民众的物质欲望,也不能使其拥有知识,更不能让其关心国家大政方针。五、贵柔守雌,以弱制强。知雄守雌,以退为进,柔弱胜刚强是老子以及整个道家学派对待事物,掌握主动的策略原则,也是道家治国思想的一个显著特色,就是使道家的治国理念与方法带有浓厚的阴柔特色。4、“性恶论”与尚法用刑的必然性。“性恶论”的观点缘于儒家的荀子,而在法家眼里,人性之丑恶根深蒂固,绝对不可能通过教化等手段加以改造,而只能用严厉的法制予以约束与控御,使具有作恶倾向的人类不敢逾越规矩、为非作歹,而只能老老实实、服服帖帖地接受君主的统治。5、法家治国思想的要点一、“因人情利害”而治:治国的指导原则。法家的基本观点是立法必因人情、合人心,并把这作为实施治理的重要指导原则。二、行“赏罚”两柄:治国的基本途径。法家普遍认为“赏罚”是治国安邦的主要手段,一再强调“赏罚”在管束民众方面的极端重要性。法家认为,要使重刑厚赏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就必须制定具体的标准,辅之以必要的方法。三、“尊主卑臣”:治国的价值取向。法家是君主专制的积极讴歌者,他们都主张强化君主专制和独裁,法家对于治国所追求的理想格局是:“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君主只要“抱法守势”,再辅之以必要的“术”,那么就可以轻松愉快地管治天下,长久维系其专制独裁统治了四、思想专制:治国的文化选择。法家是典型的文化虚无主义者,是一批讲实用、求功利的技术官僚。他们轻视前人的文化创造,仇视礼乐文明,必欲灭绝而后快之。这种观念意识,体现在法家的治国思想中,便是主张禁锢思想与言论自由,提倡“以法为教”、“以吏为师”,提倡用强权“统一思想”、“禁锢言论”。五、富国强兵:治国的终极目标。法家认为,治理国家取得成功的主要标志之一,是经济发展,军力增强,即所谓富国强兵,具体地说,富国强兵是同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两者互为前提,共同促进。要强兵,首先必须富国,“国富者兵强,兵强者战胜,战胜者地广”。在富国的基础上,法家提倡强兵,认为这是保证国家安全的根本条件,也是国家强大、君主专制统治巩固的显著标志。6、论述一下道法自然“道法自然”是道家治国的哲学原理。“道”是道家思想体系的核心,是其哲学上的最高范畴。道家认为,“道”先于物质存在而又凌驾于物质之上。它既是产生孕育天地万物的总根源,又是制约规定宇宙一切事物运动发展的总规律。它是永恒的,无限的,不可言说的,人的感官所不能感知的,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道”的这种自然属性,按道家的理解,便是自然。在道家看来,“自然”就是道,就是规律,事物都应该顺应它自身的情况而存在、而发展,治国也不能例外。具体地说,治国也应采取顺应万物自然本性的方式,即追求最纯真的自然——“朴”的状态,反“朴”归真,而切不可勉力人为,以致“朴散真离”,陷入不可自拔的2动乱竞争局面。7、试析庄子学派、黄老学派、道法自然。(1)庄子学派。以庄子、杨朱为代表的部分道家,主张对什么也不必认真,做到“坐忘”:“坠肢体,黜聪明,离形去知,同于大通,此谓坐忘”。提出所谓的“不拔毛”论调,“拔一毛以利天下而不为”,不遣是非,与世浮沉。他们自然不会去注意构建系统的治国原则与管理方法,一切放任自由、无可无不可便是他们所向往的最好的社会生存境界(2)黄老学派。这一学派勃兴于战国晚期,盛行于西汉前期。他们立足于老子思想的主体性,尊奉相传的黄帝学说,同时兼容并取诸子百家之长,体现出“以道德为标的,以无为为纲纪,以忠义为品式,以公方为验格”的思想特色。这不但与庄子学派有很大的不同,而且也与老子的不少观点不尽一致,最主要的一点就是由消极避世转变为积极入世。(3)道法自然。见上题8、简述儒家治国思想的基本内容。一、德治:儒家治国的指导原则。以德治国,它的根本含义,是要突出道德在治国上的主导作用,讲求以道德礼仪引导而不是以行政约束、刑罚惩治来安民定邦。二、仁政:儒家治国的基本方案。仁政的本质,是要求统治者从事治国活动之时,一定要考虑到民众的愿望,满足民众的基本欲求,使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利益能尽可能协调一致。儒家认为,统治者的人心宅厚,只有通过一定的管理方式与相关政策才能得以体现,否则“有其心,无其政,是谓徒善”。三、刑政:儒家治国的补充手段。在儒家看来,刑法不能作为治国上的主导手段,但却可作为“德化”的有益补充,高明的统治者在治国方面应该拥有两手,文武并用,恩威兼济,德主而刑辅,先礼而后法。“礼法二事,皆王教之大端”,是历代儒家的普遍共识,在治国上强调宽猛相济,以宽为本,是历代儒家的共同主张。四、正己:儒家治国的逻辑起点。儒家是家国一体论者,因此,它主张治国管治能力的培育应从小到大,管理能力的鉴别也应以小见大,治天下的前提是先行修身,齐家,为此它提出了理性的治国思维模式: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于是“正人”先必“正己”,遂成为儒家治国思想的必有之义。五、明礼:儒家治国的阶级属性。儒家崇尚以“礼”区分人的贵贱上下,并在此基础上肯定社会分工的天然合理性,就其治国思想而言,是具有双重性的。一方面,它充分体现了其治国学说阶级对立的本质属性,说明其治国目标与管理手段都建立在阶级压迫、阶级奴役的前提上,“礼者,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称”。另一方面,它也实事求是地反映了治国管理的必然要求,说明社会的合理分工,是治国活动正常进行的基础,有层次、有区别的分工模式与方法,对于推动国家机器的运转,提高管理的水平和效率,都是不可或缺的基本保证。六、任贤:儒家治国的用人理论。儒家都强调“举贤任能”的重要性,其主张有鲜明的特色:首先,儒家区分了人才的性质,孟子提倡“尊贤使能”就典型地体现了这种因人授任的观念;其次,儒家强调人才的使用也要遵循等级纲常的秩序,使其各守其分,不逾其职,这就是孔子所强调的“不在其位,不谋其政”;第三,儒家主张臣下应该具有相对的独立人格,反对一味顺从君主的“妾妇之道”;第四,儒家认为人才的培养必须经过艰苦环境的锻炼,也就是说管理者只有历经磨练方承担治国安邦的重任。9、老子的治国思想“无为而治”、“小国寡民”的社会政治理想。老子认为,人类社会的历史是一个不断退步的过程。老子指出,社会“文明”每发展一步,社会状况就每糟糕一层,而治国之术也就随之倒退一大截。道家认为,之所以会出现这种局面,乃是由于人们汲汲有为,违背了“道法自然”这一根本规律,尤其是那些统治者为了满足私欲,选择了完全错误的治国之术,积极有为,结果导致天下大乱。10、试析庄子学派、黄老学派、道法自然。【同7、】11、道家治国思想的几大要素【同3、】12、法家治国思想的理论基础一、“当时而立法”的社会历史观。【见1、】二、“性恶论”与尚法用刑的必然性。【见4、】三、“法”为“天下之程式”的法治中心论。依法治国,这是法家思想体系的核心主张,也是法家治国思想的中心命题。以立法为本位,以严刑为特色的“法治”原则,是法家学说的主旨,它贯穿于法家整个学说体系的方方面面,是法家理论区别于其他思想学派的最显著标志。13、法家治国思想的要点【同5、】14、试析人性论、民本论、中庸观、经权说。这些都是儒家治国思想的理论基础一、人性论:儒家治国思想的哲学依据。正因为认定人性本善或经改造可以变善,儒家才主张在治国中坚持以道德教化民众,推行以德治国的基本方针;正因为肯定圣贤之性高于百姓之性,其具备有自然向善的本能,儒家才强调在治国上统治者应率先做到以身作则,正己然后正人。二、民本论:儒家治国思想的核心价值。民本论是关于君民关系的政治理论,其核心论点是:国家为君主之本,庶民为国家之本,所以安定民生为政治之本。三、中庸观:儒家治国思想的思维方法。以“用中适时”,不偏不倚、无过无不及为为基调的“中庸”理论,是儒家哲学的最高命题,也是儒家学说的基本方法论。四、经权说:儒家治国思想的运用机制。3“经”、“权”关系问题,其实质性的内涵,便是体现为如何正确地处理政治上的原则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关系。15、韩非子思想对现代社会的借鉴意义:(1)与时俱进,制备完整的法律体系韩非子主张“法与时移”,立法要适应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要求,虽然我们我处的时代背景与韩非子所处的时代背景有着本质的区别,但时代却在同样不断变化。因此作为现代法制运行首要环节的立法,也需要及时制定,修改和废除,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确立了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方略,依法治国,首先有法,要立法,使法律在全国具有最高权威,将立法作为依法治国的基础,上升为法治民主建设的主要任务。(2)布之于众,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公民的法律意识,特别是整个民族的法律意识的状况,对法治的实现具有重要的意义。韩非子强调,“法”作为治理国家的依据,一旦制定,就要以成文形式出现,“布之于众”,争取做到“家喻户晓”;主张“以法为教”,官吏和人民都要学习法律。这种知法守法的思想,有助于国家秩序的稳定和长治久安,今天我们仍应该将普法,提高人民的法律意识放在重要的位置,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使人人都能自觉遵纪守法,不做违法的事情。(3)法不阿贵,全力维护司法公正韩非子提出,执法过程要公正平等,赏罚及时,这对我们的现在法制建设有值得借鉴的一面。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维护司法公正是依法治国的关键。立法的根本目的在于实施,而严格高效地执行法律取决于司法机关的活动,只有司法和执法机关严格守法,依法办事,才能维护法制的尊严和权威,保障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顺利进行。只有取消凌驾于法律至上的各种特权,对干扰司法公正的一切势力绳之以法,中国才能成为真正的法治国家,才能充分实现真正的民主政治。16、请结合史实论述“无为而治”思想对当代治国的现实意义。【没找到标准答案,百度的】老子在其著作《道德经》中首次提出了无为而治的治国思想,其后这一智慧在中华五千年的文明历史中数次闪耀出它的璀璨光芒,尤以著名的“文景之治”、“贞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