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高等财经院校教育改革研究》课题主报告中国高等财经院校教育改革研究导言高等财经院校是研究和解决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各个时期的重要经济理论和经济运行及管理实际问题的重要基地之一,是中国现代高等教育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基于中国已经加入WTO、市场经济体制已初步确立的社会经济环境和中国高等教育已加快从精英化向大众化过渡的宏观背景,本研究将紧扣经济改革与发展的需要,着力探索高等财经院校的办学沿革与目标定位、教育改革及管理体制优化等系列问题。一、课题立项的说明(一)课题的立项2000年2月,教育部为了进一步推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实现新世纪高等教育的新发展,全面适应新世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各级各类高层次人才的需求,实施了“新世纪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类专业教育教学改革工程”,立项落实了相关研究课题。教育部要求研究成果具有继承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并要形成系统的、具有创新性进展的研究成果,力求对我国高等学校的建设与发展具有指导性意义。作为“新世纪教育教学改革工程”的重点研究项目之一,根据教育部的要求,西南财经大学和上海财经大学共同承担了《独立设置的财经院校综合改革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经过两校课题组成员积极筹划与仔细论证,决定由两校分别提出具有不同角度的相应的研究报告。西南财经大学课题组承担“中国高等财经院校教育改革研究”,着重进行三个方面的专题研究:(1)中国高等财经院校发展的历史回顾及比较研究;(2)中国高等财经院校综合改革的基本理念和目标模式;(3)中国高等财经院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探索。从2000年8月课题正式立项后,课题组成员立即展开了资料收集与调研工作。2000年9月下旬在西南财经大学召开了由教育部高教司副司长刘凤泰同志、财经政法处处长杨志坚同志及教育部直属财经(政法)院校校长和教务处处长参加的“高等财经院校综合改革座谈会”,专门就高等财经院校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校内管理体制改革等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讨,同时提出了该课题的研究思路及原则。随后,课题组成员收集了大量国内外高等财经教育的有关资料,在经过多次研讨之后,先后到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武汉大学及教育部直属财经院校和部分省属财经院校,进行专题调查与学习,获得了大量宝贵的资料与信息。经反复研讨,课题组成员于2001年9月基本完成初稿,12月完成研究报告定稿。2(二)研究目的根据教育部“新世纪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总体规划,本研究力图提出高等财经院校实现良性互动的富有启迪的思路:(1)在全面总结50年来高等财经院校发展经验的基础上,探讨影响高等财经院校改革与发展的经济、社会、文化等环境要素的现状及发展趋势,寻求社会经济发展与高等财经院校发展相互关系的规律;(2)挖掘、继承和发扬高等教育长时期形成的科学的教育思想和观念,同时大胆借鉴世界先进的教育思想和理念,结合高等财经院校教育改革实际,系统分析我国高等财经院校改革的指导思想,着力探索我国高等财经院校改革的目标模式;(3)从高等财经院校的人才培养方式、学科专业、课程体系、保障体系、支撑体系等子系统出发,以历史的、比较的视角探讨高等财经院校人才培养的理想模式。(三)指导思想在整个研究和写作过程中,始终坚持以邓小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以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基本研究方法,将中国高等财经院校教育改革与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及现代化建设实际紧密相联,与日趋明显的经济全球化浪潮相联,依据中国高等财经院校发展的总体特点,认真探讨高等财经院校教育改革的历史背景及国内外社会经济发展趋势,着力剖析高等财经院校的人才培养模式、办学理念、师资队伍、校内体制改革及院校运行机制等方面的问题。力求以纵横交错、立体交叉、点面结合的整体思维,多角度、多侧面、多层次地展现中国高等财经院校教育改革的丰富内涵。在努力汲取和反映国内外学术界最新研究成果的同时,力求在观点上不囿陈说,敢于触及要害问题并提出富有创新性的意见,以体现出本研究报告自身的特点。(四)相关研究回顾近年来国内对高等财经院校教育改革的研究可分为三个层次:其一,综合研究。如由原国内贸易部、中国商业教育学会组织的《国际高等商科教育比较研究》等。该类研究对高等商科教育的地位、商科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高等商科教育发展的趋势及高等财经教育的办学体制与学校类型、层次结构、学位与学制、办学规模与比重、人才培养规模与培养目标等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分析①。其二,课程体系及教学内容改革研究。主要根据原国家教委“高等人文社会科学教育面向21世纪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的要求,各有关院校承担的经济学和管理学类的项目。如“面向21世纪金融学系列课程主要教学内容改革研究与实践”②、“面向21世纪会计学类系列课程及其教学内容改革研究与实践”等③。这类研究成果对优化财经类课程体系提出了较为全面和系统的指导性意见。如“面向21世纪会计学类系列课程及其教学内容改革研究与实践”提出:会计专业的培养目标应体现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的要求;专业结构上应按照拓宽专业基础、淡化专业界限、增强人才对社会适应性的原则设置;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应做到加强专业基础课、精简专业主干课、减少课程之间的重复、做好课程之间①国际高等商科教育比较研究课题组:《国际高等商科教育比较研究》,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8年版②张亦春,蒋锋:《中外金融学高等教育的比较及启示》,《高等教育研究》,2000年第5期,第73页③阎达五:《面向21世纪会计学类系列课程及其教学内容改革的研究》,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3的衔接。其三,对高等财经院校发展和改革某些具体问题的研究。这类研究散见于各类报刊,如关于学科建设,有《面向新世纪加强财经院校学科建设》①、《略论高等财经院校重点学科建设》②;关于人才培养方面的,有《高等财经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研究》③、《浅谈知识经济与财经院校的研究生培养》④,等等。上述研究成果无疑对于探索高等财经院校改革与发展提供了可贵的思路,对于本课题的研究提供了有益的启示与帮助。二、关于财经学科一般而言,财经学科是指经济学和管理学(主要指工商管理学科)两门学科的总称。1952—1953年我国高等院校及其学科专业的调整,确立了中国现代高等财经教育体系的基本框架。以“财经”来对经济学学科为主体的院校进行命名⑤,是服务于社会主义公有制和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的结果,也是借鉴苏联教育体制的产物。从1952年到1987年,高校专业目录中均以“财经类专业”进行划分。1952年财经类专业包括财政金融、会计、工商管理、贸易、统计、经济计划、财务管理等;到1980年,财经类专业包括政治经济学、国际金融、工业经济、贸易经济、财政、金融、基建财务信用、工业会计、商业会计等。1987年学科专业目录调整,由于正经历着计划经济向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转轨,“财经”专业正式改名为“经济、管理学类”专业,表明了“大财经”专业开始明晰化为经济学和管理学(工商管理),也适应了重点培养社会经济与工商管理的“实用型”、“应用型”人才的需要。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适应这种转变,1993年的学科专业目录将“经济学、管理学类”专业调整为“经济学类”,下设“经济学”和“工商管理”两个科类。1998年的新专业目录将经济学与管理学分设为两个学科门类,将经济学与工商管理并列为两个一级学科。依据社会经济的发展历程,学科专业目录从“财经类”专业到“经济学”与“工商管理”单列,反映了社会经济发展对于经济管理人才需求的变化历程,也表现了对于“财经”教育的认识的变化过程。从国际比较来看,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经济学和管理学归类于人文社会科学⑥;在美国,商业与管理学科(BusinessandManagement)归为一级学科,经济学则归于社会科学(SocialSciencesandHistory)⑦;在日本,社会科学是大类,“商学.经济学”为其中的二级学科。即普遍将经济学、管理学归为人文社会科学。综上所述,是否可以说,在我国“财经学科”当中的“财经”二字似已失去了其1952年①参见《北京经济了望》,1997年第5期,第38页②参见《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0年第3期,第60页③参见《经济经纬》,1998年第2期,第91页④参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00年1期,第21页⑤关于“财经”二字的由来,比较通行的说法是其源于“财政和经济”两词的简称,如当时政务院颁布的《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使用的是全称“财政经济工作”,这或许与高度计划管制经济下,高度重视国家财政计划的职能作用的认识密切相联。也有可能是对应于当时的“国家财经委员会”(与此相类似的还出现了对应于当时的“国家政法委员会”,出现“政法院校”及“政法专业”的提法)。⑥转引自丁雅娴:《学科分类研究与应用》,中国标准出版社,1994年版,第161页⑦网络资料:DigestofEducationStatistics,2000,Figure17,http://nces.ed.gov/pubs2001/digest/ch3.html4最先赋予的含义,将经济学和工商管理学称之为“财经”是一种不甚确切的表述,或者说是一种历史既成事实的延续,是约定俗成的习惯称谓,更多地只具有一种大体近似的意义①。三、高等财经院校的界定高等财经院校既然是我国现代大学的一种类型,因而在界定高等财经院校时,有必要对“大学”予以简要释义。我国古代儒家重要典籍《大戴礼记.保傅》认为“束发而就大学,学大艺焉,履大节焉”②。从受教育者年龄看,大学是指15—16岁以后的教育;从教育内容看,是在接受初等文化知识和道德品质教育之后的儒家经术教育及儒学思想教育。从国外看,大学在中世纪最早被指称为“universitas”(拉丁文,行会的意思),指教师行会,赋予“教师”有教书的权利③,大学便是赋予教师教书权利的行会组织。至于现代大学,当公推洪堡的定义。1810年创立柏林大学之后,洪堡把“自治权和学术自由”、“教学和研究具有统一性”作为经典大学的重要组成内容④,从而使现代大学的两大基本职能——人才培养(教学)与科学研究得以确立。近现代大学是建立在自治权和学术自由基础之上的,培养人才的高等教育机构。这种定义与精英教育相符,但在大众化的背景下,大学正以新的形式出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大学定义为是“各类中学后的学习、培训或研究培训”的机构⑤,强调大学要适应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强调大学要担负起促进全民终身学习的职责,强调大学要提供经济全球化条件下的不同国家的相互依赖。这是基于高层次人才培养与培训、促进全民公平接受教育,实现全民福利的角度来审视大学的新作用。基于以上分析,并本着继承与创新的精神,本报告可对中国高等财经院校的性质与职责作如下界定:以服务于国家及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为宗旨,以推进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进步为基本职责,以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与管理发展为准绳,在政府宏观调控与学校自主办学基础之上,推崇学术自由、科学进步、注重实践、高扬科学的人文精神,以培养为国家民族服务的应用型财经人才为主,以提供各类财经在职培训为辅,同时以为社会提供高水平的经济与管理研究成果为重要义务的以财经学科为主体的中学后教育机构。它包括普通高等财经院校、成人高等财经院校等。本报告重点讨论普通高等财经院校,即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院校目录中的68所财经类院校⑥。中国高等财经院校的发展与启示①对此问题存在不同的意见,有学者认为目前“财经学科”应该改名叫“商科”,此说有一定道理,但本报告认为改成“商科”似也不能完全概括现有财经学科所指代的学科内涵,此问题还有待进一步商榷。②参见《大戴礼记.保傅》③Rashdall,TheUniversityofEurope,Vol.I,p.16④WilhelmvonHumbaldt,“OntheSpiritandtheOrganizationalFrameworkofIntellectualInstitutions”inMinerva,Vol.8April1970,pp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