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解读《高中音乐新课程教学指导意见》一、高中音乐课程的性质决定高中音乐课教学应“以音乐审美体验为核心”二、正确理解三维的高中音乐课程目标三、关于音乐必修课、选修课的开设与学分认定四、教材使用与教学建议一、高中音乐课程的性质决定高中音乐课教学应“以音乐审美体验为核心”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改革是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组成部分是基础教育音乐课程改革的重要部分《普通高中课程方案》普通高中课程课程结构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构成八个学习领域: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和综合实践活动。每一领域由课程价值相近的若干科目组成八个学习领域共包括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等)、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技术等12-13个科目。音乐课程是艺术领域的一个科目高中音乐课性质、定位普通高中音乐课程与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音乐或艺术课程相衔接,是人文学科的重要领域;是高中阶段实施美育的重要途径,是面向全体学生的必修课程。音乐是人类最古老、最具普遍性和感染力的艺术形式之一,是人类通过特定的音响结构实现思想和感情表现与交流的必不可少的重要形式,是人类精神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作为人类文化的重要形态和载体,音乐蕴涵着丰富的文化和历史内涵,以其独特的艺术魅力伴随人类历史的发展,满足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对音乐的感悟、表现和创造,是人类的一种基本素质和能力。高科技时代,必将伴以高情感与之相匹配,全面发展的人才是一个具有健全人格,身心和谐发展的人。音乐教育的本质是情感教育和审美教育音乐教育的情感性和审美性事独特的、不可取代的。普通高中音乐教育是一种音乐文化教育根本目的是提高学生的音乐文化素质《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力求符合素质教育要求,体现普通高中教育的培养目标,确立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课程基本理念,构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体现时代性、基础性与选择性相结合的普通高中音乐课程,为每个高中学生音乐文化素养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课程基本理念:1.以音乐审美为核心,培养兴趣爱好2.面向全体学生,注重个性发展3.重视音乐实践,增强创造意识4.弘扬民族音乐,理解多元文化高中音乐教学的重要机制,在于有情感的教师面对有情感的学生,音乐教学的全过程,应是一种自觉的审美体验过程。关于模块的设置依据:根据普通高中教育的培养目标及音乐课程的性质,为体现普通高中新课程体系对课程内容应具有时代性、基础性和选择的总要求,全面实现高中音乐的课程目标,满足学生对音乐的不同兴趣爱好和特长需求.每一科目由若干模块组成。模块之间既相互独立,又反映学科内容的逻辑联系。每一模块都有明确的教育目标,并围绕某一特定内容,整合学生经验和相关内容,构成相对完整的学习单元;每一模块都对教师教学行为和学生学习方式提出要求与建议。高中音乐课程的内容结构由六个模块组成,供学生自主选择学习。六个模块是:音乐鉴赏、歌唱、演奏、创作、音乐与舞蹈、音乐与戏剧表演。各模块功能音乐鉴赏主要通过聆听和感受音乐及对音乐历史与文化的学习,培养学生的音乐审美能力和评价、判断能力,是增进学生音乐文化素养的主要渠道。歌唱、演奏学生通过对音乐表演活动的亲身参与和直接体验,享受音乐表现的乐趣,陶冶情操,提高音乐表现能力。创作是培养学生艺术想象力和创造力的园地,也是学生进一步获得音乐基础知识和学习音乐基本理论的模块。音乐与舞蹈、音乐与戏剧表演满足学生的不同兴趣爱好和发展需求,认识音乐与姊妹艺术的密切关系,拓展艺术视野,提高学生的综合艺术表现能力。三、关于音乐必修课、选修课的开设与学分认定关于音乐课学分必修学分:依照《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方案》规定,学生每完成18学时的学习任务,通过考试或考查评价,可获得1学分。每个高中学生需在音乐课中获得的必修学分为3学分。《课程方案》对学生毕业的学分要求: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学分,三年中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15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在选修Ⅱ中至少获得6学分,总学分达到144方可毕业。根据不同模块的教学容量和要求,在高中音乐课程的六个模块中,“音乐鉴赏”为2学分,其余五个模块各为1学分。音乐选修2学分获得对于具有较强音乐能力并愿意在音乐方面继续发展的学生,在获得必修学分后,鼓励选修其他模块,或继续深化歌唱、演奏、创作模块的学习,每修满18学时,通过考试或考查评价,可获得1学分。学生选课原则学校和教师应加强对学生选课的指导学校有能力开出的模块,均应面向全体学生,让学生按照自己的意愿并通过教师的指导,选择符合个人兴趣爱好和发展需求的学习内容。模块开设的原则各地、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同模块分步实施。基础性模块、必修模块—音乐鉴赏优先开设有利于面向全体学生的基础性模块──“音乐鉴赏”,以保证学生获得参与现代社会生活应具备的音乐文化素养。大力开发课程资源,逐步开设其他模块,积极为普通高中学生学习音乐提供更大的选择空间。高中音乐课程结构及教学实施音乐鉴赏36学时2学分在高中一学年开设歌唱、演奏、创作、音乐与舞蹈、音乐与戏剧表演学生可跨班选课,完成3学分,在高二上学期。选修学分在高二下学期与高三年级。二、正确理解三维的高中音乐课程目标课程目标音乐课程目标的设置以音乐课程性质的定位为依据。内含在三个维度中,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一、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二、过程与方法三、知识与技能一、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具有独立意义的要素成为课程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音乐课的性质和价值决定,必须突出其“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音乐课程的特质是情感审美,其教育方式是以情感人、以美育人其教育效应主要不在于知识与技能的习得而在于体现在熏陶、感染等情感层面。1.通过学习音乐,使学生的情感世界受到感染和熏陶,在潜移默化中建立起对亲人、对他人、对人类、对一切美好事物的挚爱之情,进而养成对生活的积极乐观态度和对美好未来的向往与追求,思考并规划人生,树立终身学习的愿望。2.通过对音乐作品的音响、形式、情绪、格调、人文内涵的感受和理解,培养音乐鉴赏和评价的能力,形成健康向上的审美观,使学生在真善美的音乐艺术世界里受到高尚情操的陶冶。3.通过对我国优秀音乐作品的审美体验,增进学生对祖国音乐艺术的热爱,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民族精神和爱国主义情怀;学习了解不同国家的音乐传统及优秀的音乐作品,理解和尊重文化的多样性,使学生初步具有国际视野,有助于培养学生参与国际交往的能力。二、过程与方法音乐教育多为体现“润物细无声”浅效应教学目标蕴涵在教学过程中,过程既目的1体验2、比较3、探究4、合作音乐教学过程应是完整而充分体验音乐作品的过程音乐学习必须采用同其他学科不同的学习方式----体验方式1.欣赏不同时期、不同民族、不同体裁和不同风格的音乐作品。学习音乐的表现手段,了解音乐的历史与发展,认识音乐的社会功能三、知识与技能高中音乐课程知识和技能的学习是必要的,是人整体素质中隐约文化素质的需要,为进一步学习音乐奠定基础,为持续发展提供平台。2.通过对歌唱、演奏、创作、音乐与舞蹈、音乐与戏剧表演的学习,使学生掌握必要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并能够参与教学中的表演及创作活动,培养与其相关的表演、创作能力。内容标准一、音乐鉴赏音乐鉴赏是培养学生音乐审美能力的重要途径。具备良好的音乐鉴赏能力,对于丰富情感,陶冶情操,提高文化素养,增进身心健康,形成完善的个性具有重要的意义。针对高中学生,更应采取多种教学形式,引导学生积极参与音乐体验,鼓励学生主动探究并对所听音乐有独立的感受与见解,帮助学生建立起音乐与人生的密切关系,进而为终身学习音乐、享受音乐奠定基础。内容标准:共11个方面活动建议:4点二、歌唱歌唱是实践性很强的学习内容,是培养学生音乐表现能力和审美能力的有效途径。普通高中歌唱教学应在九年义务教育音乐教学的基础上得到提高与发展。要注意培养、发展学生演唱歌曲的兴趣与爱好,增强演唱的自信心;发展学生的表演潜能及创造潜能,使他们能够运用歌唱的形式表达个人的情感并与他人沟通、融洽感情。三、演奏演奏是实践性很强的学习内容,是培养学牛音乐表现能力及审美能力的有效途径。普通高中演奏教学应在培养学生兴趣与爱好的基础上发展其音乐才能,使他们的表演潜能及创造潜能得以充分发挥。在教学中,要逐步提高学生的演奏能力,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及与他人协作的精神,并在演奏活动中享受到美的愉悦,得到情感的陶冶与升华。四、创作高中学生尝试音乐创作是激发想象力、培养创造力的有效途径,是发掘创造性思维潜能的过程和手段。这种学习对培养具有实践能力的创新人才具有重要意义。在教学中,应以歌曲创作为重点。条件比较好的学校或有兴趣的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适量增加音乐创作的专业知识及其他形式的创作实践。五、音乐与舞蹈音乐与舞蹈是亲密无间的姊妹艺术,其直观的艺术感染力,对丰富学生的艺术体验、形成健康的审美情趣、促进身心发展具有重要价值。在音乐与舞蹈课中,舞蹈技能的学习固然是需要的,而音乐感知、体验及综合艺术素养,也不可忽视。在教学中,应注意音乐、舞蹈学习的有机结合。六、音乐与戏剧表演戏剧是一门综合艺术,与音乐有着密切的关系。音乐与戏剧表演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拓宽艺术视野、提高审美能力。在教学中,应将音乐与戏剧表演相结合,重视表演及创编等实践活动,发展学生的表演才能及创造才能第四部分实施建议一、教学建议1.遵循听觉艺术的感知规律,突出音乐学科的特点2.面向全体学生,注意因材施教3.建立平等互动的师生关系4.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四、课程资源的利用与开发1、《音乐课程标准》和据此编写的教科书是音乐课程最重要的基本资源。学校应组织教师认真学习《音乐课程标准》选择经国家教育部审查通过的教科书(包括学生用书、教师教学用书及配套的视听材料),依据《音乐课程标准》和教科书精心地、创造性地实施音乐教学。2.按《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的规定,实行国家、地方、学校:级课程管理。除国家课程外,地方和学校自主开发的课程应占有一定比例。地方和学校应结合当地人文地理环境和民族文化传统,开发具有地区、民族和学校特色的音乐课程资源。3.教师是实施音乐课程的关键因素,学校应聘任专职音乐教师任课。由于音乐教师的专业特长不同,提倡校际问的师资交流及跨校兼课。为了弥补专职音乐教师的不足,可以聘请校内具有音乐艺术专长的其他学科教帅兼课。如条件允许,也可聘请符合教师任职资格的音乐工作者到校兼课。在应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教学时,音乐教师可与信息技术教师合作实施教学。4.音乐教学设施是实现课程目标的重要保证。学校应配备音乐专用教室和必要的教学设备,除学校常用乐器(如键盘乐器、部分管弦乐器、民族乐器和打击乐器等)外,还应配备适应现代信息技术的音频、视频设备和多媒体电脑。学校图书馆和音乐教研组应购置足够数量的音乐书籍、乐谱、杂志和视听资料以及音乐软件,供教师备课、进修和研究使用;学校的学生阅览室也应配备足够数量的音乐书籍和视听资料等,供学生自主学习和开展课外音乐活动使用。5.学校的广播站、电视台、校园网是音乐教育的重要资源,也是建设校园精神文明的窗门。学校领导不仅应该加强管理。还应要求学校的有关部门配合音乐教育活动及音乐课堂教学,经常播放健康向上的音乐,拓宽学生的音乐文化视野,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环境。学校的礼堂、阶梯教室、多媒体教室、室内体育馆等也应视为音乐课程资源的一部分,可以利用这些设施,举办歌咏比赛、文艺汇演、师生音乐会或音乐讲座等。6.学校课外艺术活动,是音乐课程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音乐教师有责任承担此项任务。学校应将此项工作合理地计入教师工作量,并在设备、场地、经费上予以支持和保障。7.积极开发与利用校外各种旨乐课程资源。应重视家庭和社会音乐环境对学生音乐爱好、审美情趣的影响,并